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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4

发布时间: 2010-02-16 04:51:52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491-2009):土壤 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页码:4 页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
ISBN:135111.023
条形码:135111.023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491-2009):土壤 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内容简介: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中总铬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总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土壤质量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1997)的修订,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发布于1997年12月8日,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编辑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491-2009):土壤 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是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方法原理
3 试剂和材料
4 仪器和设备
5 干扰及消除
6 样品
7 分析步骤
8 结果计算
9 精密度和准确度
……
序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中总铬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总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土壤质量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1997)的修订,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发布于1997年12月8日,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全分解的方法;
——增加了微波消解的前处理方法;
——简化土壤前处理步骤;
——增加了铬储备液的配制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7年12月8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质量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1997)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9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文摘 插图: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总铬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中总铬的测定。
称取0.5 g试样消解定容至50 ml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5 mg/kg,测定下限为20.0 mg瓜g。
2 方法原理
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全分解的方法,破坏土壤的矿物晶格,使试样中的待测元素全部进入试液,并且,在消解过程中,所有铬都被氧化成Cr2O72-。然后,将消解液喷入富燃性空气-乙炔火焰中。在火焰的高温下,形成铬基态原子,并对铬空心阴极灯发射的特征谱线357.9nm产生选择性吸收。在选择的最佳测定条件下,测定铬的吸光度。
3 试剂和材料
本标准所用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适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或蒸馏水。实验所用的玻璃器皿需先用洗涤剂洗净,再用1+1硝酸溶液浸泡24 h(不得使用重铬酸钾洗液),使用前再依次用自来水、去离子水洗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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