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页码:297 页
出版日期:2009年11月
ISBN:7511800483/9787511800480
条形码:9787511800480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
内容简介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法律版)》内容简介:法条:既保证了主体法的完整性,又强调了重点法条。同时,根据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逐条穿插相关司法解释,将属于某一知识点的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都列在一起。
命题题眼:对各法各章的历年考点及其分值进行统计,对某一重点法条所涉及的一个或多个考点进行分解并分析,指出法条的题眼。
历年真题:逐条将涉及到的历年真题及其答案一一展示,直观反映出法条的重要程度和历年考试情况,掌握题眼和出题方法。
强化模拟题:参照司法考试的要求、特点,对重点法条的考点(尤其是尚未考过的考点)编写相应的强化模拟题,通过反复的有针对性的演练,达到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和全面掌握的效果。
特别提示:应广大考生要求,从2007年起,“一本通”丛书增加了法理学?法制史部分。这部分没有法条,但我们秉承“一本通”的编写思路,将命题题眼、历年真题和强化模拟题三部分结合起来,相信同样能实现“一本通”的编写目的和效果。从2010年起,我们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加入其中。
编辑推荐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法律版)》:备战司考四件宝
法条
命题题眼
历年真题
强化模拟题
一个都不能少
奉献权威实用精品,搭建考试成功阶梯
目录
国际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和特性
考点:国际法的特性
第二节 国际法的渊源
考点:国际法的渊源
第三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考点一: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概述
考点二:国际法在我国国内的适用
第四节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考点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考点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二章 国际法主体
第一节 国际法主体概述
考点:国际法主体的范围
第二节 国家
考点一: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
考点二:国家的基本权利
考点三:国家主权豁免
考点四:国际法上的承认
考点五:国际法上的继承
第三节 国际组织
考点一: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一般制度
考点二:联合国及联合国大会
考点三:联合国安理会职权及表决制度
考点四:联合国的其他主要机关
考点五:联合国专门机构
考点六:获得联合国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
第三章 国际法律责任
第一节 国际责任的构成
考点一:国际法律责任及其归责原则
考点二:国家不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二节 国际责任的形式和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考点一:国际责任的形式
考点二:国际赔偿责任问题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第一节 领土
考点一:领土和领土主权
考点二:领土的取得方式
考点三:边界和边境制度
考点四: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海洋法
考点一:内海及有关制度
考点二:领海
考点三:毗连区
考点四: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法律制度
考点五:公海与公海制度
考点六: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第三节 国际航空法
考点一:国际航空基本制度
考点二:国际民航的损害赔偿责任
考点三:国际民航安全制度
第四节 外层空间法
考点一:外层空间活动的主要原则
考点二:外层空间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
第五节 国际环境保护法
考点一:《京都议定书》与《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考点二: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
第五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第一节 国籍
考点一: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考点二:中国国籍制度
第二节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考点一:外国人的出入境管理和待遇
考点二:外交保护
第三节 引渡和庇护
考点一:引渡
考点二:庇护
第六章 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
第一节 外交关系法
考点:使馆及其特权与豁免
第二节 领事关系法
考点:领事特权与豁免
第七章 条约法
第一节 概述
考点:条约的形式和名称
第二节 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
考点: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
第三节 条约的缔结
考点一:条约的缔结程序和方式
考点二:条约的保留
第四节 条约的效力
考点一:条约的生效
考点二:条约的适用
考点三: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第五节 条约的解释和修订
考点一:条约的解释
考点二:条约的修订与修改
第六节 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
考点: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
第八章 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第一节 国际争端与解决方法
考点一:解决国际争端的传统强制方法
考点二:解决国际争端的非强制方法
第二节 政治方法和国际组织解决国际争端
考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
第三节 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考点一:国际仲裁
考点二: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方式
第九章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第一节 战争与战争法
考点:战争的概念、战争与武装冲突
第二节 战争状态与战时中立
考点一:战争开始与结束
考点二:战时中立
第三节 对作战手段的限制和对战时平
民及战争受难者的保护
考点:国际法对作战方法和手段的限制
第四节 战争犯罪
考点一:战争犯罪及纽伦堡原则
考点二:惩罚战争犯罪的主要国际司法实践
国际私法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述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概念
考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及其调整方法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范围
考点:国际私法的规范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考点: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第一节 自然人
考点一: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和消极冲突的解决
考点二: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和消极冲突的解决
第二节 法人
考点一:法人国籍的确定
考点二:法人住所和法人营业所的确定
考点三:外国法人的认可
第三章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第一节 法律冲突
考点: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
第二节 冲突规范
考点一:冲突规范概念、特征与结构
考点二:冲突规范的类型
第三节 准据法
考点: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
第四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
第一节 识别
考点:识别的界定及依据
第二节 反致
考点一:反致的类型及其产生的原因
考点二:中国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
考点一: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和无法查明外国法的解决办法
考点二:外国法的错误适用
考点三:中国关于外国法的查明的规定
第四节 公共秩序保留
考点: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及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
第五节 法律规避
考点:法律规避及中国关于法律规避的规定
第五章 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
第一节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时效
考点一: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考点二: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考点三:时效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物权
考点: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第三节 债权
考点一:合同的法律适用的理论
考点二: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考点三: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第四节 商事关系
考点一:我国涉外票据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
考点二:我国关于海事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
考点三:我国关于民用航空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五节 家庭
考点一:涉外结婚、离婚的法律适用
考点二: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考点三: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
考点四:关于监护的法律适用
考点五:关于扶养的法律适用
第六节 继承
考点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考点二:遗嘱的法律适用
考点三:无人继承财产及其归属问题的法律适用
第六章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第一节 国际民商事争议概述
考点: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
考点一:仲裁的类型和机构
考点二:我国关于国际商事仲裁中“涉外”、“商事”的确定
考点三:仲裁协议
考点四: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三节 国际民事诉讼
考点一: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诉讼地位
考点二: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
考点三:国际民事诉讼的期间、诉讼保全和诉讼时效
考点四:国际司法协助
考点五: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
考点六:中国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规定
考点七: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
第七章 区际法律问题
第一节 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冲突法
考点:区际法律冲突与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步骤
第二节 区际司法协助
考点一: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
考点二: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和调查取证
考点三: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的送达
考点四: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
考点五:中国内地认可台湾地区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
考点六: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考点七: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考点八: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
考点九:《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 概述
考点: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
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考点一:本通则的适用范围
考点二:2000年通则对1990年通则的主要修改
考点三:FCA、FOB、CIF、CFR这几种主要贸易术语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尤其是风险的转移
考点四: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几个术语FCA、FOB、CIF、CFR内容详解
第二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考点一: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和不适用公约的合同
考点二:《公约》适用的任意性
考点三:《公约》的主要内容及我国加入时的保留
考点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考点五: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考点六:风险转移
考点七: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考点一:提单
考点二:海运单
考点三:《海牙规则》
考点四:《维斯比规则》
考点五:《汉堡规则》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考点一:平安险
考点二:水渍险
考点三:一切险
考点四:附加险别——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考点五:保险人的除外责任
第四章 国际贸易支付
第一节 汇付与托收
考点一:汇付
考点二:托收
第二节 信用证
考点一:信用证的基本知识
考点二:UCP600对UCPS00的修改
考点三:信用证的种类
考点四:信用证当事人
考点五: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考点六:银行的责任
考点七:银行的免责
考点八:信用证独立性原则
考点九:信用证欺诈
考点十: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考点十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章 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第一节 我国的对外贸易法
考点:《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中国的贸易救济措施
考点一:反倾销措施
考点二:反补贴措施
考点三:保障措施
考点四:我国关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司法审查制度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考点一: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及各协议之间的关系
考点二: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义务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
考点一:货物贸易——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考点二:服务贸易总协定
考点三: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第七章 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第一节 国际知识产权法
考点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考点二:《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考点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考点四: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边境措施
考点五: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国际许可证协议
第二节 国际投资法
考点一:海外投资保证制度
考点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考点三:《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
第三节 国际融资法
考点一:国际贷款
考点二:国际融资租赁
考点三:国际融资担保
第四节 国际税法
考点一:国家税收管辖权及其确立的原则
考点二:国际逃税与避税及其防治
考点三: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法律援助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
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
序言 司法考试属于职业资格考试,主要考查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广度和准确度,这个特点决定了其考试内容只能主要围绕必读法律法规来进行。司法考试每年都会有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必读法律法规就是司法考试的“宗”。很多考生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并没有掌握正确的以法条为中心的学习方法。很多情况下,法条看完了,但不知道要从哪几个方面理解法条的含义,不知道法条的考点何在,命题的题眼和角度何在,因此,慨叹单纯地复习法条效果不大。本书在对司法考试综合研究分析和总结众多成功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一种以法条为中心的司法考试复习方法,相信能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本书的最大特色是通过法条、命题题眼、历年试题和强化模拟题四位一体,全面理解掌握司法考试的重点、难点和命题思路,真正做到“一本通”。
一、关于法条。本书既保证了主体法的完整性,又强调了重点法条。同时,根据指定的《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逐条穿插相关司法解释,将属于某一知识点的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都列在一起。以盗窃罪为例,在刑法典第264.条后,以相关法条的形式列出刑法中以盗窃罪处理的第265条、第210条第1款、第253条第2款、第196条第3款。还将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和其他司法解释中有关盗窃罪内容的相应条文也列在盗窃罪的知识点下,这样,有关盗窃罪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就非常全面,掌握起来非常方便,对考试用处很大。
为帮助考生更直观地掌握哪些是重点法条,哪些是法条中的重点词语,我们在书中分别用“口”和“…”标注重点法条和重点词语。
二、关于命题题眼。本书对各部门法各章的历年考点及其分值进行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条款的考点、命题题眼进行分析。对某一重点法条所涉及的一个或多个考点进行分解并分析,指出法条的题眼,这样既可以从多个方面掌握该法条的内容,又可以掌握该法条的命题角度,真正提高应试水平。
三、关于历年试题。本书在逐条进行考点、命题题眼分析的同时,将涉及的历年试题及其答案一一展示。根据某一试题涉及的主要考点将其列到考点剖析中的某一相应考点之后,这样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该知识点的重要程度和历年考试情况,更重要的是可以帮助考生通过试题来理解该知识点,掌握该知识点的考眼和可能的出题方法。这里顺便提一下历年试题的作用。正如托福考试真题对准备托福考试的重要性一样,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对于复习、准备司法考试也十分重要。研究历年试题不仅能掌握司法考试的重点和发展趋势,还可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法条的内容,另外,试题的重复性在司法考试中客观存在,有些题是以前题目的完全再现,有些题只不过是将以前的试题稍加改造而已,这一点通过本书对历年试题的总结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
文摘 插图:

二是心理要素或主观要素,它要求上述的重复一致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即存在所谓法律确信。
一项国际习惯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要素,特别是心理要素。
(3)一般法律原则
“一般法律原则”是指各国法律体系中所共有的一些原则,如善意、禁止反言等。
“一般法律原则”的作用是填补法院审理案件时可能出现的由于没有相关的条约和习惯可以适用而产生的法律空白。它在国际司法实践中处于补充和辅助地位,很少被单独适用。
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2款中提到的“公允及善良”原则在广义上也被理解为一项“一般法律原则”。
2.确立国际法原则时的辅助资料
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方法本身不是独立的国际法渊源,但可以帮助证明国际法的有效规则。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方法主要包括:
(1)司法判例
主要指国际法庭和仲裁机构的判例,也包括各国国内司法和仲裁机构的判例。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裁决只对当事国有拘束力。但由于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在国际法学界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因此其判决在国际实践中被高度尊重,并对国际法规则的证明和确立有重要影响。
(2)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
历史上,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曾对阐明某些国际法规则帮助很大,但现在对国际法的影响大大降低。
(3)国际组织的决议
例如,联合国大会有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决议。这些决议本身对成员国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它们反映了大多数成员国的政治意愿,因此对有关国际法规则的确立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作为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国际组织决议的作用和地位高于司法判例和国际法学家的学说。
2007年试卷一第77题: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中。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原理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