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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淹没工矿企业补偿评估理论与方法研

发布时间: 2010-03-22 02:30:30 作者:

 水库淹没工矿企业补偿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


基本信息出版社:黄河水利出版社
页码:218 页
出版日期:2004年01月
ISBN:7806213805
条形码:9787806213803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内容简介 《水库淹没工矿企业补偿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通过对三峡工程、黄河小浪底工程等水库淹没工矿企业补偿评估的系统总结与研究,提出了一套科学的补偿评估理论和规范性的评估方法。可供水利行业有关人士阅读参考。
目录
第一章 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概述
第一节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概况
第二节 水库淹没处理内容及任务
第三节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政策
第四节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算简述
第五节 前苏联淹没影响工矿企业的处理原则与补偿标准

第二章 受淹工矿企业补偿评估特点及必要性
第一节 库淹没处理中工矿企业范畴
第二节 补偿评估是资产评估理论和业务的拓展
第三节 补偿评估特点
第四节 补偿评估的基本要素
第五节 淹工矿企业补偿评估的必要性

第三章 受淹工矿企业补偿评估范围与补偿投资构成
第一节 受淹工矿企业补偿评估范围确定的依据
第二节 淹工矿企业固定资产补偿评估范围
第三节 受淹工矿企业固定资产补偿评估标准
第四节 受淹工矿企业迁建补偿费构成

第四章 受淹工矿企业固定资产补偿评估方法
第一节 重置成本法
第二节 疏益现值法
第三节 现行市价法
第四节 清算价格法

第五章 受淹工矿企业固定资产申报与界定
第一节 固定资产申报与界定的必要性
第二节 固定资产申报
第三节 固定资产界定

第六章 受淹工矿企业房屋补偿评估
第一节 房屋分类
第二节 房屋补偿评估特点
第三节 房屋的清查与鉴定
第四节 房屋补偿价格构成
第五节 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测算
第六节 房屋补偿值的测算

第七章 受淹工矿企业设施补偿评估
第一节 受淹工矿企业设施分类
第二节 设施补偿评估特点
第三节 设施的清查与鉴定
第四节 设施补偿评估方法
第五节 受淹码头的补偿评估
第六节 受淹井巷工程的补偿评估
第七节 受淹酒设施的补偿评估

第八章 受淹工矿企业机器设备补偿评估
第一节 机器设备分类
第二节 机器设备补偿评估特点
第三节 机器设备的清查与鉴定
第四节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测算
第五节 机器设备补偿值计算
第六节 进口机器设备补偿评估

第九章 受淹工矿企业流动资产补偿评估
第一节 流动资产的分类及特点
第二节 流动资产补偿评估范围及对象
第三节 实物形态流动资产搬迁补偿

第十章 受淹工矿企业停产损失补偿评估
第一节 停产损失的特点
第二节 停产损失补偿范围及构成
第三节 合理停产期的确定
第四节 停产损失补偿标准及方法

第十一章 受淹工矿企业补偿评估报告
第一节 补偿评估报告的编写
第二节 补偿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补偿评估报告审核
第四节 补偿评估报告的验收

第十二章 受淹工矿企业补偿评估管理
第一节 补偿评估管理的目的
第二节 补偿评估管理的职能和任务
第三节 补偿评估工作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四节 补偿评估程序化管理
附录1 三峡水库受淹工矿企业改建、迁建补偿投资评估办法(试行)
附录2 三峡水库受淹工矿企业改建、迁建补偿投资评估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
序言 水利水电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水利水电工程在防洪、发电、航运、灌溉、供水等方面发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在库区不同程度地产生了淹没损失。如何对库区淹没损失进行合理补偿,一直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探讨的重大课题。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借鉴前苏联经验,逐步形成了水库淹没处理原则和处理方法,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这套处理原则和方法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对受淹工矿企业的补偿,因涉及到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经营状况,以及不同淹没损失性质和程度,一直是水库淹没处理中的难点。特别是三峡工程建设中需搬迁工矿企业数量多(1 599家),这些工矿企业是库区经济发展的支柱,对其进行补偿的合理性关系到国家、地方和企业三方的利益,迫切需要采用科学的理论和规范的方法来处理。
1991年,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在编制《长江三峡工程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大纲》时,受淹工矿企业补偿理论与方法的探讨就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因而,自1992年编制《长江三峡工程水库淹没处理与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在三峡库区秭归县进行移民安置规划试点开始,我们在长江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原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以下简称三峡建委移民局)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支持、指导下,借鉴资产评估理论和方法,结合国家水库淹没补偿政策,通过多次研讨和试点,提出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补偿评估办法。
文摘 四、确定淹没损失补偿的评估制度
在前苏联水库淹没及损失处理办法中,规定了评估委员会评估制度。农业生产损失,农场内部或农场之间的土地调整,房屋和建筑的拆除、搬迁、新建的合理性,设备能否拆迁使用等,都要由评估委员会裁决。
评估委员会由水库所在地苏维埃区(市)执委会组织,由苏维埃区(市)执委会一名委员(任主席)、国家指派负责土地利用与保护的督察员、苏维埃区(市)财政处和市政处的代表、被征用土地或临时占用土地的原土地使用者代表、与征用土地有关各企业单位的代表,以及苏维埃区(市)执行会监察部门的代表组成。
为了给评委会的审查进行材料准备,一般成立一个工作组。工作组的人员组成由执委会确定。工作组的组成一般有评委会、土地使用者、设计部门的代表、技术财产登记管理单位的专家、苏维埃区(市)执委会监察部门的专家等。
前苏联水库淹没处理具有非常典型的计划经济特征。
五、受淹工矿企业调查评估表格
以下摘选了前苏联水库淹没工矿企业补偿工作中采用的一些主要调查表、评估表和统计表(表1-4-表1-12),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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