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页码:9 页
出版日期:2009年07月
ISBN:135111
条形码:135111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内容简介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 274-2009)》适用于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值。根据生态工业的特征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关键环节,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由经济发展、物质减量与循环、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四部分组成,并进一步细分为26个指标。修订过程中,根据生态工业园区目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4—2006)的基础上,增加了基本条件4项,具体指标5项,调整了部分指标值。随着生态工业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编辑推荐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 274-2009)》是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定义
4 要求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 标准的实施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公众对环境满意情况抽样调查表格式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公众对生态工业认知情况抽样调查表格式
……
序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2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基本条件和指标值。根据生态工业的特征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关键环节,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由经济发展、物质减量与循环、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四部分组成,并进一步细分为26个指标。修订过程中,根据生态工业园区目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4—2006)的基础上,增加了基本条件4项,具体指标5项,调整了部分指标值。随着生态工业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274—2006)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提出。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6月2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6月23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解释。
文摘 插图: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类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管理、验收和绩效评估。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类工业园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50189—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5】114号)。
《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51号)。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88号)。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第16号令)。
3定义
3.1 生态工业园区
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建设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它通过理念更新、体制革新、机制创新,把不同工厂、企业、产业联系起来,提供可持续的服务体系,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建立“生产者一消费者一分解者”的循环方式,寻求物质闭环循环、能量多级利用、信息反馈,实现园区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3.2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是由不同行业的企业组成的工业园区,主要指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生态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