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出版社:军事科学出版社
页码:320 页
出版日期:2001年08月
ISBN:7801374746
条形码:9787801374745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指定教材
内容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职责就是在高等教育这个水平上倡导自学、鼓励自学、帮助自学、推动自学,为每一个自学者辅就成才之路。组织编写供考生学习的教材,是履行这个职责的重要环节。本着服务于部队官兵和便于考生自学的原则,我们依托西安政治学院在军事法学领域的专业优势,组织编写了这套(十门课程)军队律师专业自学考试教材,《军事法学》是其中的一本。这套教材着眼于考生自学,力求使考生掌握新知识、新信息,增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自学能力,进而学以。致用,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目录
导论
第一节 军事法学的概念和体系
一、军事法学概念
二、军事法学体系
三、军事法学与邻近学科的关系
第二节 军事法学的发展演进
一、军事法思想的演变
二、军事法学的发展
第三节 学习军事法的意义
第一编 军事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 军事法的概念
第一节 军事法的概念
一、军事法的词源
二、军事法的定义
三、军事法的调整对象
四、军事法的本质
五、军事法的特点
第二节 军事法的作用
一、军事法规范作用的体现
二、军事法社会作用的体现
第三节 军事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军事法的产生
二、军事法的发展
第二章 军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军事法的指导思想
一、毛泽东的军事法制思想
二、邓小平的军事法制理论
三、江泽民关于依法治军的论述
第二节 军事法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原则
二、高度集中统一原则
三、军事法从严原则
第三章 军事法的创制
第一节 军事法创制的概念和原则
一、军事法创制的概念
二、军事法创制的原则
第二节 军事立法体制和军事立法程序
一、军事立法体制
二、军事立法程序
第三节 军事立法技术
一、军事立法技术的结构和体例
二、军事法律规范的要素
第四节 军事法的源渊和体系
一、军事法的源渊
二、军事法体系
第四章 军事法的实施
第一节 军事法律关系
一、军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军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军事法律事实
第二节 军事法的实施
第三编 军事行政法律制度
第十章 军事行政法律制度的一般原理
第十一章 军事行政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四编 军事刑事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军事刑法
第十三章 军事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第五章 国际安全保障和武装冲突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国际安全保障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武装冲突法
附
……
序言 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又是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组成部分。军队律师专业(本科、代码:C03108)共开设十门军队特色课程:《军队律师实务》、《军事法学》、《军事经济法》、《军事检察学》、《军事审判学》、《武装冲突法》、《军事法制史》、《军事立法学》、《国防法》、《军队法律文书写作》,其中基础科段课程三门、本科段课程三门、年龄35岁以上不考英语者加考课程四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职责就是在高等教育这个水平上倡导自学、鼓励自学、帮助自学、推动自学,为每一个自学者辅就成才之路。组织编写供考生学习的教材,是履行这个职责的重要环节。本着服务于部队官兵和便于考生自学的原则,我们依托西安政治学院在军事法学领域的专业优势,组织编写了这套(十门课程)军队律师专业自学考试教材,本书是其中的一本。这套教材着眼于考生自学,力求使考生掌握新知识、新信息,增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自学能力,进而学以。致用,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文摘 4.军事法学与战争法学
战争法,是国际法关于战争或武装冲突中,以条约和惯例的形式,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之间或非交战国之间的关系以及交战行为的一系列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和。战争法的目的和作用在于保护中立国、非交战国和交战国的合法利益,保护国民并使交战人员和战争受难者免遭不必要的、非法的伤害,惩处战争罪犯,维护世界和平。战争法总的来讲属于国际法的范畴;但在国家承认某种战争法律规范的条件下,它也可能成为国内法。战争法与军事法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军事法与战争法的关系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是军事法学是否应当把战争法作为研究对象。我们认为,从广义的军事法学考虑,从时代的特点上考虑,从当代维护国家军事利益的高度上考虑,军事法学的研究对象应当包括战争法。其理由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军事行动的国际化。早在1899年和1907年的两次海牙会议签署的《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的共同第一条中就规定:“缔约各国应向本国陆军发出训令,务必遵守本公约附件《关于陆战法规和惯例的章程》的规定。”这一规定表明,一个国家的军事活动不仅仅限于本国范围,往往要涉及到国际社会的各种关系。1990年的“海湾战争”、1999年北约轰炸南联盟更表明了这一点。由于现代战争的国际性和空间性大大增强,现代战争法规对于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二,战争法作为某种形式的国内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凡是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承认的有关战争法规的条款,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该国家就承担了遵守和履行的法律义务。因此,该条款对该国参与军事活动的一切人员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样,军事法与战争法规依据其调整对象的相同点和一致性而紧密联系起来了。所以,许多国家都要求军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国际战争法规,其基本原因正在于此。我国政府正式承认了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和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加入了禁止或限制使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批准了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两项附加议定书,等等。我国承认或认可的有关战争的法律规范,是我国军事法的组成部分。遵守这些法规,是我国每一个参与军事活动的人员的法律义务。
第三,许多国家军事法学著作中,通常都收入了战争法规的有关内容。例如,1984年出版的苏联的《军事法学》中,专列一章“国际法的基本原理(从军事角度)”,概述了有关战争法的内容,并要求“军事必须熟悉国际法的军事条款”。《美国军事法手册》一书也以专章
……
后记 《军事法学自学考试大纲》由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副教授张山新同志编写。本大纲已由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委员会审定并颁发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