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
页码:281 页
出版日期:2001年07月
ISBN:7538259961
条形码:9787538259964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Pages Per Sheet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讲的是宗教裁判所历史的两个基本阶段:十三世纪针对异端运动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宗教裁判所,和三百年后其戏剧性的昌盛——包括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繁衍分支,反宗教改革及巫术审判。本框架尽可能严格按所的繁衍分支,反宗教改革及巫术审判.本框架尽可能严格按时间顺序安排,最好把本书与这两个阶段的通史结合使用.历时间顺序安排,最好把本书与这两个阶段的能史结合使用,历史太复杂,在对宗教裁判所的简单研究中给通史哪怕作出一个大纲都不可能,得要的个别例子如圣女贞德与伽利略,或历史事件如圣殿骑士团审判等等。因其在宗教裁判所史上的重要地位而予以专门阐述。
媒体推荐 原序
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宗教裁判所与恐怖手段、深夜秘捕及酷刑折磨是同义词。虚构的宗教法庭气氛弥漫在埃德加爱伦坡的小说《陷坑与钟摆》中,它对钟摆刑所作的阴森森的描述,在一定程度上使“恐怖小说”这一文学品种得以诞生;喜欢歌剧的人还能回想起唐阿尔罕布拉德利博列诺(Don Alhambra del Bolero),回想起吉尔贝的宗教大法官,回想起沙利文的《船夫》或是威尔第《唐卡罗》那可怕的结尾;诗歌读者仍记得丁尼森
《复仇》中的诗句:
啊,霍华德我的主,
任由宗教法庭之狗与西班牙魔鬼对其施虐,
我就必须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懦夫小人。
最近,蒙蒂皮松(Monty Python)剧团也利用了同样的恐怖意象以达到某种喜剧效果。
可是,宗教法庭,或称宗教裁判所;远比这些司空见惯的形象所产生的联想要复杂得多,也更加引人注意。它过去七百年的历史为反思欧洲近代史提供了另外一种引人关注的观点。本书旨在对宗教裁判所从其十三世纪早期的起源到其至今仍流连徘徊的影响作一全面的阐述。本书所作的研究基本上以十九世纪中叶以来出版的材料为基础,这难免包含着对过去研究成果的综合而不是对原始材料的研究。虽然使用的是第二手材料,但本书尽可能参考此类材料中用到的第一手材料,而不是引用作者现成的结论。
欧洲各主要语言都就此出版过书籍,发表过文章,但没有一本或一篇从根本上改变了由十九世纪学者所定下的历史发展骨架。许多著作由于其作者意欲为宗教法庭辩护,或将其作为攻击现在的天主教会的武器而受到了削弱;尽管它们中有些本来是一批难得的材料,但富有煽动性及严重偏颇的书常常歪曲了真相。最近学术研究的重点集中于某些特定地区及特定年代,使得早期的历史学得以改善。特别在中世纪异端及巫术研究的领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本书试图综合迄今为止的此类材料,把原本杂乱无章的结构建立在一种假设的框架之上。该框架包括宗教裁判所历史的两个基本阶段:十三世纪针对异端运动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宗教裁判所,和三百年后其戏剧性的昌盛——包括西班牙宗教裁判听的繁衍分支,反宗教改革及巫术审判。本框架尽可能严格按时间顺序安排,最好把本书与这两个阶段的通史结合使用。历史太过复杂,在对宗教裁判所的简单研究中给通史哪怕作出一个大纲都不可能。重要的个别例子如圣女贞德与伽利略,或历史事件如圣殿骑士团审判等等,因其在宗教裁判所史上的重要地位而予以专门阐述。
本书中提到的但本来与宗教法庭史并无多大关系的著作在脚注中或各章的参考书目中列出全称。除此之外,其他只列出其简名,全名在全书书目中提供。来自外文的引用语全由本书作者翻译。
爱德华伯曼
编辑推荐 本书主要讲的是宗教裁判所历史的两个基本阶段:十三世纪针对异端运动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宗教裁判所,和三百年后其戏剧性的昌盛——包括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繁衍分支,反宗教改革及巫术审判。本框架尽可能严格按所的繁衍分支,反宗教改革及巫术审判.本框架尽可能严格按时间顺序安排,最好把本书与这两个阶段的通史结合使用.历时间顺序安排,最好把本书与这两个阶段的能史结合使用,历史太复杂,在对宗教裁判所的简单研究中给通史哪怕作出一个大纲都不可能,得要的个别例子如圣女贞德与伽利略,或历史事件如圣殿骑士团审判等等。因其在宗教裁判所史上的重要地位而予以专门阐述。
目录
原序
第一章 起源
第二章 建立
第三章 手册与宗教法庭审判官
第四章 审讯与判决
第五章 中世纪意大利宗教裁判所
……
文摘 书摘
韦尔多派是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的一个派别,开始被称为“里昂穷人派”,后来因其创始人彼得韦尔多而得名。他们通常被描述为新教改革前一种福音派基督教的代表。他们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使用了由韦尔多本人翻译的法文《福音》,该书构成了他们教义的基础。从它建立起的几个世纪里,他们公开谴责教会的腐败和聚敛财富并与之进行斗争,他们的崇拜回归到一种非常简化的形式,拒绝教士的权威以及正教崇拜的一些内容如洗礼、对圣徒和殉道者的崇拜、及必须有可供朝奉的昂贵的大型神庙。最近有人把他们描述成“由于教会权威的无能而沦为异端的未遂宗教改革运动。”
从后来发生的事件看,韦尔多派及韦尔多本人的命运很有讽刺意味。1184年韦尔多被卢修斯三世绝罚,而仅过二十年英诺森三世于1206年11月19日颁发了被视为建立托钵修会文件的教
皇通谕,敦促神职人虽以韦尔多所采用的方式效仿耶稣的清贫及流浪布道。韦尔多受责而法兰西斯得到鼓励,这似乎是命运的嘲弄——因为韦尔多派与二元的卡塔尔派不是同等意义上的异端。其实多米尼克会和法兰西斯会的产生是因为英诺森三世的远见,他看到了他们有可能成为讨伐异端力量的潜在价值。
两个思想与追求相似的人却在历史上有着截然不同的评价,这说明了十二世纪末的动荡和变化莫测。在宗教裁判所的手册和审判记录中,韦尔多派常与卡塔尔派相提并论,其他小异端派别则随意地与它们联系在一起,其实两者间几乎不可相比。
然而在活动上,韦尔多派得到了比卡塔尔振更大的自由。他们被准许隐退到皮埃蒙特和阿普利亚南部城市,至今仍活跃在那里。在波希米亚,他们为以后约翰胡斯的改革派异端铺平了道路,被十六世纪新教辩护士所采纳,成为宗教改革的先驱。
经过八个月的监禁之后,开始了在鲁昂城堡内进行的长达六天的达克审判案审查。随后在她的监室里进行新的审问,由戈雄主持:有权参与此案的六十名陪审员中,每次审理从不超过
六人在场,而每次要求必须出席的也只有十四名。接着开始了主教审判,达克无可挽回地陷进了被费伯称作“检查官恶毒的语言迷宫”。七十条的起诉书中第一条宣布主教戈雄有资格审判
她:如果达克同意,就等于她为自己安排了死刑;如果她反对,不能接受戈雄的司法权,她就会被当做异端受审。因此,从重要性的意义上说,其他六十九条都无关紧要;精心设计的指控如与魔鬼缔约、发异端言论、从小就开始从事巫术及穿着像男人等等都是多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