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
页码:355 页
出版日期:2008年10月
ISBN:7560139485/9787560139487
条形码:9787560139487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21世纪法学文库
内容简介 当人类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法制建设也在不断完善,突出地体现在我国各项立法进程也随之加快,最引人注目的奠过于法典化民法的起草。这标志着我国民事立法进人了快车道。2001年4月颁布了《婚姻法》(修正案),2002年12月颁布了《民法典》(草案),2007年3月颁布了《物权法》。目前,《侵权责任法》已被列入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这些重大立法事件,为繁荣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带来了新的契机,促进了我国民法理论研究的深人和民事立法步伐的加快。可以说,《物权法》的颁布催生了我国的私法时代,而《民法典》的颁布也为期不远了。
作者简介 吴国平,男,福建泉州人。1983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现任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教授,华侨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福建省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理事、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出版专著、主编和参编教材等20余本。丰要有:《婚姻家庭法新论》(独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中国民法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物权法》(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等。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 《婚姻法》(修正案)对我国婚姻立法的发展/3
一、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历史发展的简要回顾/3
二、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对我国婚姻立法的发展/9
第二章 从《民法典》的角度审视《婚姻法》的立法问题/16
一、婚姻家庭法的立法定位/16
二、对全面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总体思考/32
第三章 结婚法律制度研究/41
一、结婚法律制度概述/41
二、结婚法律制度之不足/57
三、结婚法律制度之立法完善/59
第四章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研究/118
一、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概述/118
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之不足/131
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之立法完善/132
第五章 夫妻法律制度研究/137
一、夫妻关系概述/137
二、夫妻法律制度之不足/164
三、夫妻法律制度之立法完善/176
第六章 亲子法律制度研究/208
一、亲子关系概述/208
二、亲子法律制度之不足/213
三、亲子法律制度之立法完善/213
第七章 收养法律制度研究/224
一、收养关系概述/224
二、收养法律制度之不足/226
三、收养法律制度之立法完善/229
第八章 监护法律制度研究/273
一、监护法律制度概述/273
二、监护法律制度之不足/282
三、监护法律制度之立法完善/291
第九章 离婚法律制度研究/32l
一、离婚法律制度概述/321
二、离婚法律制度之不足/335
三、离婚法律制度之立法完善/338
主要参考文献/347
后记/354
……
序言 当人类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法制建设也在不断完善,突出地体现在我国各项立法进程也随之加快,最引人注目的奠过于法典化民法的起草。这标志着我国民事立法进人了快车道。2001年4月颁布了《婚姻法》(修正案),2002年12月颁布了《民法典》(草案),2007年3月颁布了《物权法》。目前,《侵权责任法》已被列入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这些重大立法事件,为繁荣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带来了新的契机,促进了我国民法理论研究的深人和民事立法步伐的加快。可以说,《物权法》的颁布催生了我国的私法时代,而《民法典》的颁布也为期不远了。
民法乃公民“权利的福音”、“自由的圣经”。民法典是各国最重要的法典,也是各国法治水平和法治程度的最重要标志。在我国,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同样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制定《民法典》,是几代法律人坚持不懈的梦想与追求。
文摘 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婚姻家庭法已经成为民法的一个法律部门。①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在研究和讨论1980年《婚姻法》的修改时,对《婚姻法》的定位又产生争议。当时,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是维持现状,婚姻法仍保持原来独立的地位。即在修改《婚姻法》时法律名称、基本框架不变,只作一些补充和修改。第二种意见是在保持婚姻法独立地位的前提之下,将其名称改为“婚姻家庭法”,基本框架和内容也作大的变动。第三种意见是回归民法。即将婚姻家庭法的内容列入民法中,作为其中的一编,更名为“亲属编”或“亲属法”。但是,持独立法律部门说的观点成为主流观点。相当多的专家学者认为:“鉴于全面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体系需要有一个过程,民法典很难在近期列入立法议程。”“采取第二种主张最为理想,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切实可行。”②
当人类进人21世纪之后,在我国已经启动《民法典》的起草和制定工作的大背景下,对于婚姻家庭法的编制体例问题,在学术界仍然有着不同的认识。以粱慧星教授为代表的学者主张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以《民法通则》为基础,将民法典的设计定为总则、物权、债权总则、合同、债权行为、亲属、继承、知识产权等编。
后记 制定中国《民法典》是几代中国法律人特别是民法学家的梦想和期盼!令人高兴的是,中国民法典已经被提上了我国立法机关的立法议事日程。作为“调整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婚姻家庭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以亲属法命名而回归民法典中。因此,在回归之前,应当对我国现有的婚姻家庭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修改和完善,以便将来能够顺利地将亲属法领域的各项法律制度集中、系统地纳入法典化的民法典中。
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民法学界尤其是婚姻家庭法学界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出版和发表了一大批科研成果,体现了我国法学家的真知灼见、远见卓识。作为一名法律人,我结合多年法学研究与教学的心得,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经常思考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搜集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发表了一些文章。同时,也想对这一问题进行比较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析,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谏言献策。经过二年多时间的努力,终于完成了本书的写作和修改。本书是我近年来研习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理论与实务的阶段性总结。在写作和修改、校对后期,恰逢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隆重开幕与举办,开幕式上的精彩节目令世界惊艳,中国运动员在赛场上佳绩频传更令国人感到自豪和振奋,也让我倍受鼓舞,并激励我更加努力地做好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