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

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研究/刑事法学博士文

发布时间: 2011-01-23 02:50:39 作者: kind887

 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研究/刑事法学博士文库


基本信息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页码:267 页
出版日期:2008年10月
ISBN:9787801852892
条形码:9787801852892
版本: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刑事法学博士文库

内容简介 《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研究》通过对犯罪心理的生成过程、规律及其影响因素的深入研究探讨,不仅在理论上可以丰富和发展犯罪心理学、犯罪学和刑法学的有关理论,建构犯罪心理生成机制模型,而且在实践中可以为制定刑事政策和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同时还可指导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刑事司法活动。
作者简介 梅传强,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于四川省邻水县;1989年7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研究所,获心理学硕士学位。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刑法学在职博士生。兼任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犯罪学会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心理学会理事兼应用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原四川省高校心理咨询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等职。 在科研方面,参与了国家教委博士点基金项目《当代青年的价值观研究》和四川省重点项目《大学生心理咨询与治疗》、《人生心理咨询手册》、《大学生行为学》的研究工作,主持了校重点项目《青少年犯罪心理研究》和《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工作。自1991年以来,已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6部,其中,主编5部;在《心理科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重庆大学学报》、《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科研成果中,获省级三等奖2项,校级奖1项,1996年获西南政法大学“八五”优秀科研人员称号。 有关大学生心理学、大学生心理咨询与治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问题一直是作者的研究课题之一。
目录
总序
前言
第一章 绪论
一、犯罪心理的概念
二、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的涵义
三、犯罪心理生成机制的内容
四、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第二章 人格缺陷的生成机制
第一节 刑事法学中的人格问题研究综述
一、国外刑事法学中有关人格问题研究的概述
二、我国刑事法学中有关人格问题研究的概述
三、刑事法学中人格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生成人格缺陷的基础要素
一、生成人格缺陷的生物学基础
二、生成人格缺陷的社会学基础
第三节 人格缺陷的形成机制与实质
一、个体的社会化及其与环境的交互作用机制
二、人格缺陷的实质与内容

第三章 犯罪意识的生成机制
第一节 生成犯罪心理的人性基础
一、需要:心理与行为生成的基础
二、人性:人类需要的特征
三、犯罪的人性基础与实质
四、罪刑均衡:刑事责任的人性要求
第二节 犯罪意识的生成机制
一、犯罪动机的生成机制
二、犯罪目的的生成机制
三、犯罪决意的形成过程

第四章 罪过心理的生成机制
第一节 故意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
一、故意犯罪心理概述
二、直接故意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
三、间接故意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
第二节 过失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
一、过失犯罪心理概述
二、犯罪过失的构成要素
三、生成过失犯罪的主体因素
四、生成过失犯罪的客观诱因

第五章 犯罪心理的转化机制
第一节 影响犯罪心理转化的因素
一、影响犯罪心理转化的客观因素
二、影响犯罪心理转化的主观因素
第二节 犯罪心理转化的机制
一、犯罪心理的恶性转化机制
二、犯罪心理的良性转化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序言 四年前,当我校第一批刑法学博士毕业时,我就萌发了出版一套博士文库的想法。可是人懒事烦,一拖就是几年。去年借在重庆参观全国性书展的机会,我又与检察出版社谈起此事。他们不仅热情地表示支持,而且还建议将这个想法加以拓展和延伸。因为在刑事法学领域,目前还未出版过全国性的博士文丛,如果以文库为依托尽可能汇集全国各地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监狱学以及刑法吏等方面的优秀博士论文,则不仅可以为相关学科的博士们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成果的平台,同时也能为读者学习研究提供一种系统的参考。这是件有助于学术传承的好事啊,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就有了《刑事法学博士文库》的问世。
按例,一套文库应该有一个总序。总序是文库的点晴之笔。这个“睛”该怎样点,委实有点为难生性拙于文的我。没有办法,无能点睛,就谈一点自己对刑事法学的看法吧。这些看法,不论作为参考的镜子,还是批判的靶子,我都奢望对认真的读者有所裨益。
“刑事法学”是一个复合名词。
文摘 二战后,纳粹的暴行激起了人道主义者的坚决反对,在战争时期被忽视的对人的尊严的保护和对个人的尊重,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存这样的背景下,社会防卫论代表人物菲利普格拉马蒂卡(FiliDp0 G ralnatica,1901~1979)提出了以“反社会性”概念为核心,以“反社会性的指标及其程度”为根据,以“社会防卫处分”体系为手段来医治(不叫处罚)反社会者(不叫罪犯)的崭新学说。①格拉马蒂卡指出,不要只关注反社会过程中的行为,要重视个人的人格调查以及适用的处分与这种人格相一致。他认为,反社会性是以行为人的反社会人格为依据的。
由于社会防卫论是以社会责任论为基础的学说,该理论采取以社会为本的方法,而对个人人权的保护仍嫌不够。于是,法国刑法学者马克安塞尔(Mark Ancel,1902~1990)在“人道的社会防卫”的名义下,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新社会防卫论”。该理论的主要特色是改变社会防卫论那种采取以排除恶害为主的消极、片面方法,而以矫治及教育为主的积极的、尊重个人尊严的方法,其处罚犯人并不是出于责难犯人的角度而是基于帮助犯人能够回归社会,所以,该理论采纳了人道主义原则。安塞尔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于许多复杂的原因而产生的,并非是危险性的单纯表现,所以不能仅以区别行为人的危险人格与非危险人格而草草了事,而应着重于行为人的具体的人格,从而必须在科学的基础上调查行为人的体质、心理反应、社会环境等来选择适用于行为人个人性格及社会环境的措施。安塞尔明确提出:犯罪首先是犯罪者的人格表现,研究犯罪首先应该从研究犯罪人的人格开始。
读书人网 >心理学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