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伊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我市的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3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之后,中共伊春市委、伊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中共伊春市委、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决定》(伊发[2002]16号)文件,全市各地就业服务部门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以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为重点,努力改善就业环境,着力破解就业难题。
2003年初,全市结转下岗失业人员123,226人。当年全市实现就业再就业32,583人,完成省计划的100%;其中就业10,589人,再就业21,994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1,700人,完成省计划10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0%,低于省控0.3指标个百分点。2004年,全年完成城镇新就业人数3.21万人,完成省计划100%,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完成省计划100%;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2.92万人,完成省计划100%;完成再就业1.36培训万人,职业介绍成功人数3.03万人,完成省计划102%;城镇登记失业率5.0%,低于省控指标 百分点。2005年1-6月末,完成城镇新就业人数20,107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7,684人,其中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实现再就业18,972人,再就业培训6,444人;城镇劳务输出9,5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9%,按照省计划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几年来,共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 人。
在工作中,我们一是抓组织领导。建立责任制,在全市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协调,部门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力度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实行了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在纪检监察、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城管、卫生、物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不定期地进行再就业政策落实大检查,并设立了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投诉电话。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截止今年上半年,已核发82,129本。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收卫生许可证工本费1,469人,免收金额19,300元;工商局免收营业执照工本费、ID卡、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9,189人,免收费金额89,089元;地税减免人数8,358人,减免税额816万元,免收登记工本费242,380元。启动实施了小额贷款,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已累计发放小额贷款资金1,283人,发放金额2,445万元。三是全方位开发就业岗位力度加大、就业吸纳能力增强,非国有经济成为就业安置的主渠道。同时抓住发展“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工业立市、招高引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家生态国林城市建设等有利契机,围绕全市重点在建项目,制定岗位开发和就业安置计划;大力开发灵活就业岗位、社区服务业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形成确立一个主渠道,围绕多条渠道抓好就业再就业的工作格局。四是积极开展好再就业援助活动。在市开展了“五送”“一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月期间,设立宣传咨询台50余处,发放宣传单48,8500份,悬挂宣传条幅和出宣传版130个,发布用工708条,出动宣传车5台次。各级就业部门采取用工洽谈招聘会、企业联谊会,走访辖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了解后勤空岗需求情况。活动月期间,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1,591人,各类企业吸纳“4050”人员1,225人,纳入低保113人,举办各种培训班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491人,深受下岗失业人员的好评。在“两节”期间,为了使家庭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能够过上一个祥和、欢乐的节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和就业部门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组成“送温暖、送真情”慰问组,共走访慰问下岗人员2,944人,送米面、衣物和慰问金595,000元。五是加快劳动力市场“新三化”建设。加强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化建设,实现了全市90%以上的劳动力市场有场地,有人员,有优质服务。对全市的劳动力资源进行了采集和汇总入库,就业信息全市共享。全市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设有求职、用工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申请、劳动保险代理档案托管服务窗口。服务大屏幕滚动播放就业信息,随时随地为下岗失业人员和求职人员服务。六是抓好劳务输出。市就业局全方位收集省外、国外用工信息,经过筛选整理,下发到全市就业服务机构,保证劳务输出信息及时有效。强力实施劳务输出“招、训、输、管”一条龙服务。推行劳务输出订单式培训,打造我市劳务输出品牌。七是抓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据“公平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在全市认定国家再就业培训基地 个。建立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培训基地、就业局三级联动的再就业培训体系。开展订单式培训,以增强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提高了培训后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率。八是抓好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完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在全市31个街道(乡镇)、224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以社区社会保障工作站为平台,在全市组织了二次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调查摸底,建立了《实名制》管理的各种台帐,做到了“五清”。即:下岗失业人员家庭情况清;求职愿望清;职业技能状况清;实现再就业情况清。
在看到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我市作为资源型城市,受资源、结构、体制三大矛盾的制约,就业压力很大。一是主导产业萎缩,过去木材生产是吸纳职工和青年就业的主要渠道,近些年来随着木材产量的大幅调减,过去就业的主渠道越来越窄,有的企业几乎关闭;二是国企改制造大量的职工下岗或失业,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近几年国有中小企业改制1596户,关停国有和集体企业74户,致使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逐年增多;三是一次性安置人员实现再就业较难。我市安置费标准较低,只有少数一次性安置人员利用安置费实现了自谋职业,绝大多数人都把安置费用用于基本生活和偿还债务上。一部分人员年龄偏大,技能偏低,在市场部分中处地劣势地位、实现再就业较难;四是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陈旧,观念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的就业观念上,不愿再直接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不能及时转变择业观念。对于一些劳动力市场和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发布的就业信息也视而不见;五是下岗失业人员自身
然而,无论多么困难,也要面对现实,也要千方百计地想办法解决。因为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如何抓住有利契机,强化措施,再接再厉,抓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笔者认为,应在两个层面上作好工作: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六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
在我省被国家确定为劳动保障试点省后,我市又被国务院确定为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这是伊春发展历史上的又一次重大机遇。这对我们有效解决林业长期以来积淀形成的资源性、体制性、结构性、社会性矛盾,全面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兴市”两大战略,使伊春尽快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发展之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杨喜君书记在中共伊春市九届十五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在创业中实现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确保转型期间每年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以上”。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学习,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和林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这个目标,认真制定和强化工作措施,有利地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以“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和替代产业的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要按照市政府“横向抓项目壮集群、纵向抓产业扩规模、两头抓龙头带基地”的思路,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之一就是要围绕特色产业和替代产业做文章。紧紧跟踪了解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改组改造,扩大生产规模、人造板和家俱产业、龙头带基地的规模化扩张、小木制品生产基地建设、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山特产品加工基地和林都北药开发基地建设,特色畜牧养殖产品加工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和岗位需求情况,实行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特别是要将新建企业和新建的工程项目库与劳动力资源库对接增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以此来拉动就业再就业。
(二) 要把社区建设和扩大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经济转型与城市发展相结合,围绕我市中心城区实施“四区联片”的规划,依托和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发动和组织社会软管理开展社会化服务,兴办社区服务业,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科技文化生活需要,推动社区服务业和再就业工作向前发展,以此来促进就业再就业。
(三)做大做强劳务输出工作。要努力拓宽劳务输出渠道,真正把劳务输出作为我市缓解就业压力的主渠道之一。充分利用林业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名片效应,加强与省外经济发达地区的联系,掌握他们的用工导向,了解他们所需劳务人员的类型和数量,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关系。我市已通过与省的劳务输出对接,同广东深圳市和江苏省苏州市形成了劳务输出对接城市。今后在国内劳务输出工作上就要采取这种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把我市的劳动力资源向省外输送,以从根本上缓解我市的就业压力。在国外劳务输出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利用濒临俄罗斯的地缘优势,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对俄森林采伐和劳务输出战略,就业服务部门要在经济转型期间,拓展对俄劳务输出的渠道,要大力宣传和引导广大的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发挥一技之长,树立“打工经济”和“走出去、求发展、实现异地就业”的思想,充分挖掘国外的用工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匹配,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到国外实现再就业。
(四)切实抓好再就业援助活动,帮助更多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根据“4050”人员“就业难”的现状,如何使他们早日实现再就业?要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方援助、分类推进几个方面入手,加大援助活动的力度,取得援助活动的效果。真正把“4050”人员再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中省直单位有编外用工的,要通过清理后勤岗位的不合理用工,腾出岗位,帮扶一批。
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动员服务型和商贸企业多提供就业岗位、优先招用“4050”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社保补贴政策,为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做贡献。
引导“4050”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协调工商部门对实现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也要兑现和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实现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要享受就业补贴。
组织开展好创业培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有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意向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要帮助他们搞好项目论证,创业资金有困难的,可优先向他们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使他们早日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再就业。
(五)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岗位对接专项活动。要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和效能为主线,更广泛地收集用工需求信息,加强就业服务,强化劳动力市场管理,广泛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普遍建立为企业用人服务的机制,开辟劳动者特别是技能劳动者实现就业的绿色通道,推动技能劳动者就业。通过实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 ”(SIYB)中国项目,推进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六)大力改善农民和林场所下岗职工进城就业环境。继续清理取消针对农民进和林场所下岗职工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要发挥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的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提高农民和林场所下岗职工外出务工的组织程度。县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免费向他们开放,积极为他们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对求职登记的农民工和林场所下岗职工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要引导和鼓励他们自主参加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办学力量开展面向农民工和林场所下岗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增强进城务工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各级就业部门要针对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抓好五项工作
总结近几年来我们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在看到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承认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1、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改制、新建、扩建及招商引资和新上项目的一些企业,招用的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降低职工报酬;个别企业工作环境差,劳动者得不到相应的劳动保健待遇;由于劳动者的合法权
解决好上述问题,是我市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要积极宣传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各类企业的用工行为,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制度。继续开展好督促企业用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
(二)要搞好“4050”人员再就业近期和中长期规划。要对没有实现再就业的“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做出统筹安排,应该清楚本地已实现再就业“4050”人员的数量和没有实现再就业的数量,要了解清楚哪些是即时重点援助对象。要采用有力措施,加大再就业援助的力度,应该从开发公益性岗位、内退、纳入低保,“五送”援助、企业返聘、社区就业(灵活就业、家政服务、自营经济),协议养老保险关系等方面安置“4050”下岗失业人员,使他们早日地全部实现再就业。
(三)要在解决平台建设硬件上下功夫。要把解决办公场所和设备列入市、区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在工作人员的使用上要达到正规化管理,逐渐解决平台在编人员配备问题,对聘用的人员一定要经过考试,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解决一人身兼多职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要尽早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保证队伍的稳定性。规范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服务流程,规范基础管理工作和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服务的多元化、人性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和统计报表制度,劳动保障平台要对辖区内居民、下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4050”人员、流动人口的就业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管理。要建立健全社区新增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人员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失业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情况动态管理台。《实名制》台帐要逐人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要实行“四级”报表制度,逐级按时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做到真实、准确、及时。要结合“金保工程”的实施,加快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四)要按照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的要求,健全完善公益性就业服务制度。规范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一站式”服务,全面提高就业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市场行为,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五)要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和形势,引导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通过培训,增强自身的就业能力,选择合适的就业岗位,提高生活水平。有组织地开展好劳务输出,劳务派遣,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建立稳定的就业岗位。
总之,抓好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需要各级就业主管部门利用各层次的服务窗口,作好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