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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民教育段生自行教育校

发布时间: 2007-01-02 04:56:57 作者: kind887

台南市民教育段生自行教育校考格式
生家或法定人 ?(以下甲方),合作校代表 ?(以下乙方),甲方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乙方助生成及展之教育目的,共同以下事:
一、方式之商定:(除由家提出之容及度以外,校是否另有要求—譬如是否需要定期提成果料::列出)
二、群育程:(是否需返校行或家欲以何方式成方定事:)
三、籍之理事宜:(安排於何班,提供何助::列出)
四、成表之:(是否到校考?次或以案、研究果量,中段生之平成及合表涉及未失,述::)
五、及等配合事:(小者是否仍予分亦或家另有::,中段除家另有意,其升遵照多元入方案理::明方任)
六、及估:(甲、乙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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