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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使用借契

发布时间: 2007-01-02 05:06:06 作者: kind887

室使用借契





使用明
用於本室之空、器
、等物品他人使用之情。


室使用借契
立人(以下「甲方」)及部南台新 (以下「乙方」)。甲方法人工技研究院(或法人工策或法人食品工研究所)行之(以下「本」);室之使用借事,特立本契,同意件如後:
第一方合意
甲方同意依下列件向乙方借用室,乙方亦同意依下列件其室甲方使用。
第二:借用的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之室空及起借始日期如下:
民?年?月?日起迄?年?月?日??室平方公尺(?坪)。
第三:的交付
方同意於本契方章後速理借用物交付及受手。
第四:使用方法
?一、乙方或原器供商借用物定有使用方法者,甲方遵守之。
?二、甲方於行本始得使用借用物。非得乙方事前面同意,甲方不得其他目的自行或允第三人使用借用物。
第五:保管
?一、甲方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使用借用物,自行用,指派之人,借用物之保工作。但室建物之一般修(包括水、空等),由乙方用保之。
?二、未乙方事前面同意,甲方不得於借用物上附加、更或破
任何或。
第六:返借用物
?甲方於本契有效期、止或解除後,借用物回原
?返乙方。
第七:用
一、甲方使用借用物依下列方法支付乙方用(以下「」):
(一)甲方依每坪每月新台?仟?佰?拾元。按月算方式,於每月十五日前,支付乙方。
(二)不足一月之依各月之日使用之
?日比例算之。
(三) 乙方得每年整公告前述之率。
二、各空所使用之水、,依乙方公告方式收醛?
三、甲方依本契支付乙方之款,以金或或票支付之,以票支付者,其容形式,符合乙方之要求。
第八:支援服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支援服,依以方放室支援服所之法算,支付相之用予乙方。但乙方之法有更,甲方同意以乙方最新公布者付支援服用。
第九:履保票
?一、甲方於其在本契上依法章之同,交付乙方一如下之本票或支票(以下「保票」):
(一)票面金:新台整。
(二)票人:甲方。
(三)受款人:乙方。
?二、甲方解同意「保票」所保者乙方於甲方因本契而生之全部。
?三、乙方於其已清期而未受清,乙方得行提示「保票」求付款抵。
?四、乙方有必要,得要求甲方取回「保票」,另行提供之保。
?五、甲方依本契定完全履行其在本契中之後,乙方息返「保票」或其。
第十:瑕疵保
?方了解同意,乙方借用物甲方便利方行本。因此,乙方除不保借用物具其通常效用外,亦不其他保。但乙方明知借用物有瑕疵主以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保密
一、甲方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保管其因本契而知悉或持有之相料,且非乙方事前面之同意,不得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
二、甲方要求其在及工遵守本定。甲方之工反本定者,甲方反本定。
第十二:工安全
一、甲方於使用借用物,符合政府相之工安全生及保法令定,遵守乙方有之作。
二、甲方未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致借用物失火而失者,乙方害任。
第十三:借期
借用物借期自民年月日起至民年月日止。
第十四:止契
一、甲方不履行第七付款之定或不照定履行,甲方就延支付部分金,依年利率百分之十,按延付款之日(含星期例假日;不足一日者,以一日)付延利息予乙方。本契有效期甲方延累卅日以上,乙方得不待催告行止本契。
二、任一方不履行其他款定或不照各定履行,他方事人得以面列事通知其於十日改正。逾期未改正者,他方得同或先後行使全部或一部止本契及求害之利。
三、乙方因不可知之情事自己需用借用物,得以面述理由通知甲方止本契。
四、甲方重整或申或被申重整;解散或或被命令或裁定解散;合或合;破或申或被申宣告破;主要被查封,法;或有相事足有生本情事之虞,乙方得以面通知甲方止本契。
五、本或其相共同研技品契止或解除,本契亦自止。
第十五:
若因本契而有任何,甲乙方同意先交由乙方之召之之。
第十六:契修改
本契之增或修改,非方事人以面方式之,不生效力。
第十七:合意管
若因本契而涉,甲乙方同意以台南地方法院第一管法院。
第十八:完整合意
一、本契之本文及其附件成甲乙方本案完整之合意。任何未於本契之本文或其附件之事,方均拘束力。
二、附件之效力本契之本文同,但者有,以本契之本文。
第十九:契份
本契壹式份,甲乙方各壹份。




立人: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 (章)
姓?名:
?:
地?址:
? 乙?方:部南台新
代理人: (章)
姓?名:
?:主?任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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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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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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