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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5

发布时间: 2007-02-01 01:20:56 作者: kind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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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以加班论)。?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经查明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2.泄漏业务或事务上的机密者。? 3.在工作时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4.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者。? 5.借故请事、病假,往他处工作或未经许可在外兼职者。? 6.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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