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十分注意发挥农村各类合作社的作用。我们在澳大利亚考察,深切地感受,澳大利亚之所以成为世界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国,是与其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十分注意发挥农村各类合作社的作用分不开的。
一、农村合作社的四个特点
十分普及。澳大利亚农村合作社历史悠久,时间长达140多年。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合作社2400个,成员200万人,资本30亿澳元,营业额45亿澳元。合作社已遍布各地,不仅城市郊区有,而且边远的渔区也有。我们所到的布里斯班美来妮镇,虽然只有4000人,但合作社就有19个之多。
形式多样。澳大利亚的农村合作社类型多样。从新南威尔士州850家合作社看,合作的领域非常广泛,既有生活服务型的合作社,也有生产服务型的合作社;合作的形式各式各样,既有劳动合作的,也有资金股份合作的;合作的规模有大有小,有十来户组成的,也有上千户甚至几千户组成的。
民主管理。合作社一人一票的原则,使每个成员在合作社的事务中都有平等的发言权。理事会成员按章程规定,定期选举,集体决定合作社重大事项。合作社的利润一般根据各成员与合作社之间所达成的业务量进行分配。我们所到的新南威尔士州毕加奶酪合作社,其理事会成员,也从事农业生产。他们每户都养着几十头,甚至上百头奶牛,每月三分之二的时间从事自家的养殖,三分之一的从事合作社的管理。
作用独特。从考察看,合作社对农民很有吸引力。这是因为合作社,一是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合作社为社员统一购买生资,降低了生产成本;引进新品种和技术,指导农民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二是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合作社通过兴办企业、返还利润,使社员的产品加工增殖;通过分销渠道和保价收购,帮助社员出售产品,实现产品价值。三是帮助农民提高生活质量。合作社通过培训、教育活动,改善社区的环境。
二、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新变化
近年来,澳大利亚的农村合作社随着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受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承诺的影响,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贸易型的比重上升。澳大利亚的农村合作社有贸易型和非贸易型之分。目前,多数合作社开始注意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把增加收益作为主要目的。通过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开展贸易活动,增加合作社的收入,加大向社员分配的比重,靠利润分配来吸引社员,而不仅仅向靠社员提供服务。我们所到的昆士兰州,这类贸易型的合作社已占62%。
小型的合作社逐步增多。目前,澳大利亚发展了许多专门经营特殊或低价位产品的小型合作社,在特种养殖等方面尤为突出。如我们看的新南威尔士州二倍湾渔民合作社。这个社仅有10户社员,16条渔船。社员分户捕渔,合作社统一进行初加工、包装和销售,经营效果很好。据介绍,鉴于这类小型合作社逐步增加,各州的法令也作了调整,从过去合作社成立发起人不少于25个,改为5个。
合作社越来越注重社区建设和服务。在不少社区性的合作社中,建有环境保护方面的组织或由专人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事务,开展植树绿化、保护动物和鸟类等活动。还有很多合作社建有俱乐部和超市、办有加油站、开了校车、设有保健看护组织,开展多项生活服务,扩大了为社员服务的范围。
政府的指导方式由直接转为间接。在澳大利亚,随着农村合作社制度的健全,联邦政府指导和管理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除联邦政府的公司法对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作出规定外,现在主要由行业协会和各州政府来指导和管理合作社。我们了解的澳大利亚肉类畜牧业协会、谷物生产者联合会,在为农民提供科技和市场信息,组织产品出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6个州的政府也分别制定了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组织建设、资金筹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并在税收、信贷方面提供优惠。昆士兰、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3个州都允许合作社的资本性支出方面减税20%。昆士兰州的农村合作社开发国外市场,向州政府申请贷款的数额不受限制,同时开发市场的费用政府与合作社按1∶1匹配。
近几年,澳大利亚农村合作社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年轻农民多数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出现老龄化趋向,缺乏新的管理知识,活力不足,有的出现亏损。二是有些合作社怕担风险,不愿抓住机遇扩大规模或增加品种,使合作社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