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这是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正式使用这种提法。5年前的十六大报告提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当时,没有使用“人均”一词。
“一个很小的问题,乘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大问题;一个很大的总量,除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小数目。”这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履职之初曾表述过的感受。中国人口较多,单纯以经济总量来衡量,可以表明中国国力的增强,但是人均GDP更能反映居民在经济发展中分享的成果,反映的是国民的富裕程度和生活水平。在综合国力提高的同时,人均GDP提高,发展水平和富裕程度的提高,这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新目标充分体现出党将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战略部署,表明我们党对小康社会的认识有了深化和拓展,更加符合时代潮流,更加顺应民意。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人均GDP为7078元,按当年汇率折算为约856美元。如果2020年实现翻两番,那么到时候人均GDP应该达到3500美元左右。
这一目标的提出是建立在坚实基础上的,实现这一目标很有把握。从2003年到2006年,中国经济已经连续4年保持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06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上升到16084元,按可比价格计算,2006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相当于2000年的1.69倍,人均GDP已经超过2000美元。按翻两番的要求计算,到2006年已经实现了42.3%。也就是说,我们用了六年的时间,已经完成了20年时间所要完成目标的四成多的目标任务。按此测算,在2007年到202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5.4%,即可实现202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专家们认为,未来几年,中国人口增长速度趋缓,人均GDP的基数不会增加太多,这有助于翻两番目标的实现。
首提“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收入分配模式日趋成熟
从人们所熟悉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十六大报告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再到十七大报告中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针对分配领域的新提法,不仅表明了党中央对分配制度的深入思考和探索,更反映了党对收入分配公平的关注,体现了对低收入群体的政策倾斜和关心3CO ME文档频道。尤其是报告所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的指导原则,是解决收入差距逐步拉大问题的政策要点和着力点,也是对党的十六大所提出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分配原则的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我国收入分配改革不断深入,收入分配模式日趋成熟。
1、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确立新型国民收入分配关系、处理国民收入分配矛盾新的基本原则。
国民收入由居民收入、企业(或集体)收入和国家收入三部分构成。过去,当三者之间的收入分配发生矛盾的时候,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和经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往往按“确保国家、留足集体(或企业),最后是个人”的原则进行处理。虽然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按这一原则协调三方面的利益关系有必要、也是不得已的,但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和年均9%以上高速经济增长,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已经具备了物质和体制基础。
2、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更好地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近30年的改革开放,收入分配领域的市场调节机制作用正在逐步加强。但是在现实中,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形成市场分配机制相对容易,而劳动报酬实现完全的市场调节则相对复杂。目前我国初次分配存在很大问题,比如说,在一次分配里,企业拿了大头,国家也拿了大头,真正的劳动者拿得相对来说比较少,在比如说,一些企业的利润非常高,这些企业拿了利润后,就不知道该去干什么了。国有企业不分红,本来是国家的投资,国家给了各种各样的优惠条件赚来的钱,有些是资源赚来的钱,没有分红,也就没有进入公平分配。虽然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初次分配的原则,但受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过剩和长期以来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因素的影响,3CO ME文档频道初次分配仍然存在着资本所得不断提高、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趋势。劳动收益的流失,是初次分配不公的最突出表现,也是造成社会矛盾加大的重要因素。初次分配不公的突出表现有:由于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建立所造成的劳动力流动受阻和就业不充分而引起的分配不公;由于不合理的行业垄断所形成的企业之间市场竞争环境失衡所导致的分配不公;由于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条件的差别而产生的分配不公;企业内部资本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公平;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城乡发展失衡、地区发展失衡、利益分配格局失衡、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失衡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现阶段我国迫切需要确立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观,并以此为标准来评估和纠正现实制度安排与政策措施中的疏漏。迫切需要通过深化社会分配体制改革、加大履行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使低收入者获得扶助,使高收入者得到调节,以避免因收入差距过大以及少数垄断性行业收入过高的现象愈演愈烈。迫切需要强化城乡公民平等参与分配,并调整经济政策与公共资源配置等措施,去构建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以给全国人民一个稳定乐观的心理预期。这也正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反复强调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加速缩小收入差距的主旨所在。
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加以重视,很容易陷入像南美等许多“福利国家”的陷阱里。要成为“福利国家”,第一,就得高税收,高税收后,企业等各方面的动力就不大;第二,需要高福利推动高税收。而这样做后,就进入恶性循环,许多国家的发展道路已证明此路不通。东亚的许多国家,在经济高速增长时,并没有出现非常严重的收入分配问题,如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省。在很长的高速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必然伴随严重的收入分配问题。社会分配格局确实必须改变了。第一,改变国家居民收入比例,控制居民收入在GDP分配比例持续下降的局面。第二,要改变资本分配能力比较强,劳动能力非配比较弱的局面。第三,居民收入中工资性、创业经营性、投资财产性这些收入要完善起来,不能光靠工资性的,农民不能仅局限于种地收入。第四,要控制3CO ME文档频道垄断企业的工资收入,要限制这些企业的工资增长速度,发挥集体在工资谈判中的作用,保障农民工拥有和单位谈判,形成工资的制衡力量。第五,对广大低收入人群进行财政转移支付。第六,利用税收调节高收入的,包括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赠予税,税种要全。第七,发展慈善事业。第八,要鼓励创业,扩大中等收入的人群,减少因失业而贫困的人群,这样整个基尼系数才能下降。
3、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让普通劳动者更多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平均水平快速增长,但收入差距也不断拉大,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也很复杂,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部分居民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结构比较单一,并且主要通过初次分配的形式来获得。而劳动报酬存在水平偏低、增长幅度偏小的情况。因此,“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比如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不仅能直接增加劳动报酬,也能缓解收入分配领域政府转移支付的压力,进而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