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价值的最好体现就是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用自己的热情和专业精神来践行一个党员的职责。现在又许多的党员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出让人感动的事迹,这些都鼓励着年轻的党员前进。郑雪松就是这其中的典型代表。自2006年任巴东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以来,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落实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此推动了队伍建设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一岗双责”带队伍
落实责任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保证。郑雪松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履行检察职能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全院总体工作思路当中,制定并完善了院党组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全年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二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并及时调整了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了责任、工作、指导、监督、追究各个环节到位,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科室负责人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院干警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思想教育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在郑雪松的带领下,巴东县检察院结合上级要求,以教育为先导,打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一是结合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学习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二中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倡导和弘扬“联系群众、一心为民;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公正执法、清廉严明”的优良作风。二是结合传达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抓党风廉政教育,使干警明确我党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和要求,提高干警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干警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检察人员纪律,观看电影《生死牛玉儒》、电教片《走上被告席的大法官吴振汉》等宣教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筑牢思想道德法纪防线。四是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和“两提高、两满意”主题实践活动,对照上级规定、领导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互查互纠、群众测评、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多种渠道查摆问题,并切实整改,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服务观念,提高了服务水平,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五是继续巩固“三个专项治理”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对受利益驱动违规办案、不文明办案和办案安全隐患问题的治理,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将各种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形象。
落实制度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既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院党组注重把作风纪律建设与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把作风纪律的要求落实到制度规范上,努力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一是落实机关管理和规范执法的各项制度。在机关财务管理方面,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赃款赃物管理规定,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严格执行了出差审批制度和差旅费报销标准;认真执行了车辆油料、车辆修理管理程序和接待管理规定;落实了办公、办案装备物资购置、使用、保管制度。通过落实制度,加强管理,以有限的经费保证办公、办案的顺利进行。在执法办案方面,完善和落实了“一案三卡”、备案监督、跟踪监督、回访监督、专项检查和办案安全防范等监管制度;健全落实了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执法部门和执法干警建立了执法档案,对个案建立了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从而有效预防了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制定并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形成了规范的决策制度,从而保证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促进了决策的落实。
加强监督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县检察院在抓好内部监督制约的同时,注重外部监督,一是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奖励表彰实行公开推荐、民主测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决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自侦案件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对办案活动的监督。三是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加强对“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的监督,全年人民监督员共对9件拟作不起诉的案件进行了监督。四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督,规范了执法办案行为,严肃了执法办案纪律。五是自觉接受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通过加强监督,确保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廉洁自律作表率
郑雪松始终坚持学习,加强自身的理论修养。按照县委和院党组的安排,自觉按要求参加了两级中心学习组的集中学习,主动参加机关支部的集中学习,积极投入“大学习、大讨论”和“两提高、两满意”主题实践活动,近两年来共撰写读书笔记2万余字,为全院干警上廉政专题党课3次。带头撰写理论学习体会文章,共在各种媒体发表理论研究文章4篇。同时坚持做好经常性的个人自学,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总结,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促进执政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
在执法办案中,他严格执行法律和办案纪律规定,自觉遵守高检院、省院廉洁从检硬性规定等职业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增强反腐败斗争意识,将反腐败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并做到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以权谋私、以案谋私,严格依法办事,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杜绝执法办案中的腐败行为。近两年来,共拒收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钱物4万余元。在管住自己的同时,还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郑雪松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虚心接受监督。对单位的各项重大事项,无论是党组议事,还是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决定,都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班子成员意见民主决策,从不搞“一言堂”, 从而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水平。如对单位人员的职务调整、岗位安排等,都是在群众推荐基础上,经过组织考察,由负责政工、人事的同志提出初步意见,经集体研究后报组织部门审批,没有违反组织程序进行。在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意见总是从有利工作的角度出发,以积极虚心的态度认真对待。
几年来,郑雪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实行“一岗双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良好的作风带队伍,使巴东检察院形成了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2006年,院党组被县委评为“五好班子”,2007年县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州院表彰为先进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全县综合考评十佳单位”,连续三年被县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他本人也被县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