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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思想汇报:以“三满意”作为检

发布时间: 2009-05-25 21:57:19 作者: 立红red

尊敬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组织:

  我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预备党员已有一年的时间,经过一段时间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思想认识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出一系列阶段性特征,面临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以“三满意”作为检验实践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下面我就将自己的思想认识汇报如下:

  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必须严格遵循、认真落实,把企业、基层、群众“三满意”的要求贯穿于活动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把“三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

  以“三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在历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贯彻群众路线都是一大亮点,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体现了对群众的尊重,密切了干群关系,受到广泛欢迎。评价干部作风建设年的成效,同样离不开走群众路线。对此,企业、基层、群众的感受最真切、判断最准确,他们最有发言权。因此,评判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否取得了预期成效,不能由机关说了算,也不能由干部自己说了算,而只能由“服务对象”即企业、基层、群众说了算。

  以“三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可以有效避免形式主义,使活动扎实开展。时下,一些地方有一种很不好的作风,导致一些干部不在真正转变作风、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只在总结汇报上做文章;只关心上级领导满意不满意,却不去倾听企业、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结果,工作看起来轰轰烈烈,群众却见不到实效;汇报得天花乱坠,基层、企业却得不到实惠。人民群众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作风转变的主体。只有坚持“三满意”标准,把评判权交给企业、基层和群众,才能促使各级各部门虚心听取意见,真诚接受监督,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从而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真正见到实效。

  活动只有取得实效,群众才会满意;只有群众满意,才算真正取得实效。做到“三满意”,除了从实际出发,以改革创新营造方便、快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办成几件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外,关键在于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搭建起“监考”的平台。要充分保障企业、基层和群众的知情权、评价权、监督权。要始终坚持为人民办事、请人民评判、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导向,无论是评议标准的设立、评议方案的制定还是评议方式的实施、评议结果的公开,等等,都要确保企业、基层和群众能够全程参与、全程评议、全程监督,能够始终以基层的声音、群众的语言,从服务对象的视角反映活动进展情况。

  群众的满意是我们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根本目的,群众的参与是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的有效途径。只有牢牢记住这一点,并坚持不懈地向这个方向努力,我们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才能不断地走向深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以上就是我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并把此付诸实践活动的成效检验和测量的观点。当然我的认识也存在一些不足,希望党组织认真考核,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员。

  此致

敬礼

  汇报人:王立群

  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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