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解决民生、改善民生”这一主题,务实运作,持续推动,圆满完成全年民政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民政事业的持续到位协调发展。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城乡低保工作更加到位。一是城市低保提标工作如期完成。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城市低保标准应占最低工资标准33%-40%之间。按照这一要求,我局及时提请市政府作出了提标决定,对除建阳、松溪外的8个未达省定标准的县(市、区)全部提出了提标要求,并如期完成了提标工作。至12月底,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1813户24351人,占非农业人口2.31%,全年共支出低保金3848.58万元,12月人均补差136.24元,与上年同比提高55.81元。全市农村低保共保障39276户82486人,占农业人口4.18%,全年共支出低保金6272.12万元,12月人均补差68.52元,与上年同比提高11.23元。二是城市贫困群众的临时补贴和临时救助按时发放到位。根据中央出台的临时救助政策,积极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发放等工作,共发放城市低保对象临时补贴747.68万元、城市低保边缘对象临时救助49.76万元。三是动态管理和资金监管工作落实。继续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城乡低保共退保19365人,新增13529人,做到了该保则保,该退则退。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查看年度预算、相关拨付凭证、低保对象银行存折和走访低保对象等方式,对10县(市、区)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促进了农村低保资金的规范管理。
2、城乡医疗救助覆盖全市。一是城市医疗救助新增了建瓯、浦城、光泽、松溪和政和等5个县(市),出台了当地救助细则,落实了配套经费,实现了城市医疗救助覆盖全市的目标。全年共筹集城市医疗救助资金670.57万元,支出243.1万元资助18058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84.32万元救助468人次。二是出台了《**市城市医疗救助暂行规定》,统一全市城市医疗救助标准;在建阳、顺昌、政和先行建立城市医疗救助管理平台,救助对象持居民医保卡即可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简化了救助程序;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具体衔接细则,方便了群众。三是在去年全面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医疗救助模式改革,通过开展门诊救助、采取降低或取消起付线、适当提高救助比例等,提高农村医疗救助实效。全市共筹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040.62万元,支出426.41万元,其中支出92.22万元资助82434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265.81万元救助6394人次。
3、慈善事业突破性发展。通过积极努力的筹备,于4月20日成立了**市慈善总会。这是我省继厦门、泉州、福州、莆田市之后的第五个设区市成立的慈善总会。截止12月底,市慈善总会募集善款2522.8万元,开展了“助学”、“助孤”、“光明通道”工程以及特困群众重大疾病患者的临时应急救助等,共投放善款217.45万元,成为我市社会救助的有效补充。
4、农村敬老院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全年新建12所、改扩建3所敬老院任务全面完成。全市112所农村敬老院有床位2304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802人。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要求,延平、邵武、武夷山、建阳和政和等5个县(市、区)已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全市共有五保对象8290户8551人,全年发放五保资金1249.63万元,月人均补助129元,比上年提高19元。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1、备灾工作扎实有效。3月14日,下发《关于做好备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强化备灾观念,完善细化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方案,落实救灾资金和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并加强救灾队伍的培训工作。6月上旬,又连续两次下文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备灾工作,确保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拟制下发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各县市也相应出台了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市共落实救灾资金达2000余万元,储备救灾帐篷1528顶、救灾棉被(踏花被)1万多床,以及衣服4万多件、棉衣2000多件等,并签订了大米、方便面和矿泉水等应急食品紧急采购协议。
2、抗冰救灾成效明显。年初,历史罕见的低温冷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迅速行动,主动靠前,全力抗灾。全市共下拨救灾款1160万元、发放棉被(毛毯)5800床、棉衣2800件、蜡烛70多万支、大米20吨,确保了灾区的稳定。同时,7户因灾倒房需恢复重建户已于10月底全部建好迁入新居,并协调落实农房受灾保险理陪款374万余元。
3、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受灾户、特困户、五保户和低保对象家庭32378户96077人,支出慰问经费763万元,并给困难家庭送去被子(毛毯)、衣服、大米和食用油等生活物资。
4、加强救灾和捐赠款物监管。成立**市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下发了《**市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列入绩效评估。在此基础上,会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救灾款物和捐赠款物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督促基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通过专项治理和加强监管,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地发放到位,发挥了资金应急济困作用,全面提高了救灾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水平。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给2141名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困难补助256.92万元;全市筹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555.42万元,支出医疗补助金191.6万元;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每年自然增长3-5%标准,投入自然增长抚恤补助经费87.16万元;评定2009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优待城镇义务兵家属644户232.82万元,优待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103户1071.38万元。给41名残疾军人(含警察)进行了换证、补证、新评和提升等级,并给12名五级以上残疾军人配发了轮椅;确定了18所县级优抚对象定点医院。
2、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稳步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重点安置为辅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落实自谋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2009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385人,其中需要安置的365名城镇退役士兵已安置363人;给455名1953年底前参军后复员到企业工作的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资金50.68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困难户和武警“10.2”遇难学员亲属共2112户,发放慰问金38.45万元。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指导军供站保质保量地完成军供任务;认真做好复退军人的稳控工作,维护了“春节”、“两会”和奥运期间的稳定。
3、双拥共建落到实处。一是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双拥合格县(市、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的意见》,经考评,10个县(市、区)被评为双拥合格县(市、区),市本级37个单位被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全市共投入2641.96万元支持驻军部队建设,发放无工作随军家属基本生活保障金73.92万元,驻军子女免试进入重点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高中升学享受加分等;建立科技拥军基地21个并培训800余人,完成科研项目4个;“两节”、“八一”期间,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慰问驻军部队,送去慰问品、慰问金。驻军抗冰灾出动兵力6312人次,车辆170台次,抢修线路200多公里,公路清障251公里,运送物资500余吨;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捐赠90余万元,投入10余万元支持9个村的新农村建设,投入30余万元支持5所农村卫生院建设。三是社会化拥军有新进展,1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妇女拥军协会和企业拥军协会;建立了13个社区拥军、12个企业拥军和13所学校拥军示范单位;军民共建结对子185个。
四、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创建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根据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特点,落实村民自治各项工作,全市有1622个村建立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继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全市全面推行村集体财务一月一公开制度。二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市司法局联合表彰了全市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162个,确定第三批为242个村。三是认真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情调查,确定重点村、难点村108个。
2、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取得新成效。全市17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共成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5个(其中推行“一站式”服务2个)、社区活动中心17个,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队72支,有志愿者1600多人,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80多次,印刷《社区便民服务手册》12000多册。同时,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调研,通过调研,拟制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以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3、城市社区建设取得新成绩。一是研究制定《**市2009年社区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二是按照《**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意见》和《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基本标准》,在全市50个社区继续开展和谐社区示范活动,并对2007年度开展和谐社区示范活动的社区进行考评,命名48个县级和谐社区;协助环保部门对创建绿色社区和小区进行了考评,命名市级绿色社区和小区14个。三是推广延平区城市社区“一站式”服务,在全市确定31个城市社区开展“一站式”服务建设试点。开展“一社区一名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培养工作,与市委组织部、福州大学在**农校联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大专班,共招收学员70名。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23人通过。
五、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1、社会专项事务工作稳步推进。新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6家,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已达39家,床位数3208张,安置老人1447名;落实民办养老机构经费补助23.5万元,依托延平区福利院举办首期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班,指导武夷山、顺昌筹建县级社会福利中心。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督促企业落实残疾职工的福利待遇。录入孤残儿童信息7600多人,投入90万多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900人次,并新成立3个县级救助站; “重生行动”资助治疗8例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收治属民政对象的精神病人82人,收治“110”联动转警病人29人次,投入救治费用18.7万多元。全市殡改火化率达95%,新增公益性公墓30个,争取省厅补助殡仪馆、公益性公墓修缮费43万元。出台了清明应急预案和利民惠民便民措施,共免费接送祭奠群众10万多人次,免费提供常用应急物品,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2、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管理有序。依法依规登记管理社会组织,把好审批登记关,全市登记社团组织60个,撤(注)销27个;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21个, 撤(注)销8个。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全市年检社会组织1177个,年检率达99.3%。召开了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协会行为。入驻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科,工作热情主动,受理审批登记服务23件。完成光泽、顺昌城区地名标牌设置工作,其中,光泽设置街路巷牌城区106块、乡镇42块,顺昌城区设置街路牌50块,建阳楼门牌设置也已完成准备工作;完成松溪县松源镇撤镇改街区划调整审批工作,完成行政界线联检县级4条、乡级160条,命名街路16条、大桥3座;签订32条县级平安边界共建协议。同时,指导7县(市、区)开展地名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
3、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依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文件,2月1日正式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婚姻登记的必备条件。全市共依法登记结婚28119对(8月8日登记结婚644对),2至12月办理结婚登记24902对,参加免费婚检21117对,婚检率达91.8%。武夷山、浦城、光泽三县婚姻登记处被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单位”称号。同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39件。全市完成布点任务65个,销售福利彩票5400万余元,筹集社会福利金400万多元。
4、挂村帮扶和创业竞赛成效显著。我局把挂点工作作为局工作的延伸,协助挂点的邵武市吴家塘镇庄坛村、肖家坊镇新厝村和延平区峡阳镇陈坍村制定了村经济发展规划,完善户代表会议制度,落实村务公开,积极争取有关单位支持,促进三个村致富进程。2009年,新厝村村财收入达13万元,增幅10%,人均达到4500元,增收10%;陈坍村村财收入达24万元,增幅10%,人均纯收入达6430元,增幅11%。帮助庄坛村争取水利项目资金5万元,修建村各小组的防洪堤坝,争取5000元专项资金推介香菇品牌,帮扶资金5万元修建群众健身场所,并赠送电脑、打印机各一台,慰问贫困户、党员困难户10户;帮扶新厝村3.7万元安装节能照明路灯、改造公厕、修建垃圾池,改建老人活动中心,并慰问贫困户、党员困难户8户,赠送棉被13床;帮助陈坍村落实10万元资金新建老人活动中心,并慰问该村特困户、困难党员等6户。
2009年,市政府下达我局创业竞赛任务为实际投资500万元,注册资金300万元。我局引进5个项目,实际投资4100万元,注册资金1600万元,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六、突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为民服务理念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6.30”重要讲话,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二是加强民政法规和业务学习。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了民政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五五”普法教育,开展了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民政业务知识讲座,强化了民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指导民政业务能力。三是举办二期培训班,对全市149名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进行民政业务培训,重点是针对当前乡镇(街道)民政工作面临的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各个工作阶段或季度工作的重点,进行辅导交流,提高了基层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及主要任务分工》的要求,把对各项民政业务和直属单位的管理权限与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挂钩,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党委成员和业务科室,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形成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两节”期间,通过制定廉洁自律方案、发送廉政短信、公布举报电话和组织观看《颜色革命》、《三玩市长雷渊利》反腐倡廉电教片等形式,局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三是组织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党支部和行政负责人与局党委签订《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召开双向述职述廉会议,继续开展局纪委委员挂点联系8个直属单位的制度,促进廉洁从政。四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在人事、财务、资金分配、工程招投标、物质采购等重大事项上坚持集体决策,提高了决策的透明度。
3、抓好行风效能建设。一是认真部署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下发了行评工作方案,评议重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殡仪服务、救灾款物等;先后4次组织行评代表对全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落实。二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在市政府公开栏、局政务公开栏、局内务公开栏公布了36期群众关心的内容,特别是接收向“5.12”地震捐赠的款物,均在市政府网站、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增强了公信力。三是认真落实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90余件,接待来访38批87多人次,都能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四是修改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目标考评办法》,继续实行科室月计划、季汇报工作制度;制定全市民政系统2009年度绩效评估方案有效,量化绩效评估指标,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4、抓好平安单位建设。一是成立了群防群治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了《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2009年消防安全责任书》,将综治工作责任落到具体的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二是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创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等活动,与驻地社区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状和安全防火责任书,积极配合社区搞好平安建设。三是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抓好安全防范重点;落实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制度,并积极稳妥地处置好各类突发事件;严格密级文件的传送和传阅范围,保证密级文件的安全。
2009年,全市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新的一年,我们将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扎实的作风,攻坚克难,齐心协力,努力工作,为实现闽北跃升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