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从现在开始,到明年2月,将在全区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刚才,余书记代表区委对我区第二批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对第三批活动作了动员部署。之前,区委常委会听取了区委活动办的专题汇报,通过了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1+4”方案和有关文件,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现在召集大家开会,主要目的是让大家进一步领会上级精神、明确工作职责、把握工作重点,真正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作用,确保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下面,我就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些具体组织、操作事项和注意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要切实增强搞好第三批活动的责任意识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第三批活动意义重大。组织开展好第三批活动,对于巩固和拓展第二批活动成果,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效;对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其次,要清醒地看到,推进第三批活动难度很大。与第二批活动相比,第三批活动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工作难度更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参学单位多,而且差异性大。参加第三批活动的基层党组织有16个乡镇、街道,33个党委、168个党总支、624个党支部。这里面,有的单位规模较大,有的只有几个人;既有乡镇、街道机关,也有村、社区,还有学校、医院和“两新”组织;有的党组织状况较好,战斗力较强;也有一些状况较差。二是参学党员多,而且行业分布广泛,职业构成复杂,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全区共有26467名党员参加第三批活动,农村党员20074名,占第三批参学党员总数的76%;初中以下党员14544名,占总数的55%;60岁以上老党员10625名,占总数的40%;还有流出党员1275名,流入党员13名。这些特点,决定了第三批活动组织起来很困难,要取得好的成效更困难。
第三,要领会好上级精神,坚持活动的正确方向。开展第三批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重要原则,努力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坚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省委也要求做到“五个突出”,即:突出科学性、突出教育性、突出实践性、突出群众性、突出联动性。在第三批活动中,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紧扣中央和省委这些基本要求,确保活动不偏离正确的方向。
第四、要抓住有利契机,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第三批活动特点,中央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这一目标与第二批相比:把“创新体制机制”改为“加强基层组织”。对此,我们一定要有足够的认识。参加第三批活动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线,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开展第三批活动的机遇,把加强基层组织作为重要目标,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统一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
二、要抓紧夯实第三批活动的工作基础
区委活动办已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及时做好第三批活动的有关准备工作。应当说,各地按照区委活动办的要求,已经做了相当充分的准备,进行了比较周详的筹划,打下了一定的工作基础。现在,第三批活动已经开始,各项准备工作还要进一步抓紧抓实。尤其要着重抓好七件事:
一要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认真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第三批活动的有关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进一步形成扎实搞好活动的共识。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在切实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初步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便于更有针对性地搞好活动。
三要继续加强基层组织。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整顿,调整充实领导班子,配强党组织负责人,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为第三批活动奠定更加扎实的组织基础。
四要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根据省委要求,尽快完善乡镇、街道及其他参学单位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对于党员人数很少的单位,可不设工作机构,但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的培训工作。
五要层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区里的“1+4”方案,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报区委活动办备案,并抄送区委指导检查组、各分系统指导小组。同时,还要指导其他参学单位制定好活动方案,区委指导检查组、分系统指导小组要认真把关。
六要确定好本地的活动主题和实践载体。全区第三批活动仍沿用“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居巢跨越”的主题。在区“1+4”方案中,考虑到乡镇、街道之间差异大,各自特点不同,因此未对乡镇、街道的活动主题作统一要求。希望各乡镇、街道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研究确定本地的活动主题。同时,各参学单位都要围绕突出实践特色,精心设计相应的实践载体。
七要组织开好动员会。各乡镇、街道原则上要在20日前完成动员工作。
三、要准确把握第三批活动的工作重点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基层单位党员负责人为重点,相关单位全体党员参加。乡镇、街道机关集中活动时间为6个月;其他单位集中活动时间为4个月,另外安排2个月时间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在整体安排上,由第二批活动的三个阶段、六个环节、九项重点工作,简化为三个阶段、六项重点工作。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具体内容已体现在区里的“1+4”方案之中,这里我特别强调的是,第三批活动的总体安排,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简便易行的原则,但大家一定要注意,简化程序并不是简化工作,更不是降低标准、放松要求,仍然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坚持进度服从质量,以每个阶段的高质量,来保证整个活动的高质量。
四、要切实加强对第三批活动的指导检查
我在这里主要就加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对区委指导检查组、分系统指导小组、各级活动办公室,提几点要求。
第一,牢记“四项职责”,把握“五条方法”。区委指导检查组,主要履行四项职责:一是加强对所联系单位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指导,确保活动不偏离正确方向;二是加强对所联系单位落实“五个更加注重”要求的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重点难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特别是抓好重点对象、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的研究和指导;四是积极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取得先进经验,使不同类型的单位、不同层次的党员,都能找到对应的学习榜样和努力方向。围绕这四项职责,要坚持五条工作方法:一是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开展工作,加强与所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二是注意加强与地方指导检查组工作的统筹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区里将指导检查组和分系统指导小组交叉配置,也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三是深入基层,直接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群众意见,掌握一手资料;四是注意尊重基层创新精神,鼓励基层开展“自选动作”;五是积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参谋助手,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希望各指导检查组和分系统指导小组,都要按照这四项职责和五条方法,认真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第二,及时沟通联系,做好协调服务。各分系统指导小组一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尽快熟悉掌握第三批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学校、医院的活动进展情况,帮助总结经验;三要加强与区委活动办公室的沟通,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通过活动办公室,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指导工作;四要注意学习借鉴外地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工作效果。派向基层单位的指导小组或指导员,要指导、督促所联系的单位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帮助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派出单位要加强对指导小组和指导员的管理服务,所联系的单位要为他们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主动超前谋划,当好参谋助手。各级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承担着组织、协调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职责。从现在开始,大家要将主要精力集中到第三批活动的谋划、组织和实施上来,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率先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第三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并准确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要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听取意见,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政策性和敏感性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要加强谋划,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多为领导小组提供建议、当好参谋。要搞好协调,做好服务,尤其是第三批活动的指导检查体系比较复杂,层次比较多,活动办公室一定要注意统筹安排,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健全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以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确保办公室高效有序运转。
另外,我对同志们在开展这项工作过程中提一点建议,就是一定要注意发现和培育典型,要分类型树立一批学习典型,发挥他们的示范引导和榜样带动作用。换句话说,省、市巡回检查组在第三批活动中主要职责就是巡回检查,只有分类型培育好典型,才能做到“手里有点,心里不慌”。我在这里也打个招呼:以后上级巡回检查组或活动办公室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各个地方、各指导检查组、各分系统指导小组要随时能确定检查单位,绝不允许临场推三阻四。
五、要明确的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参加第三批活动的领导关系。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需要指出的是,有一些基层单位的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一致,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们总的原则,还是要以党组织关系为主来处理,各地也可以从有利于活动的组织推进出发,对特殊情况作出灵活处理。
2、关于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内设机构设置问题。区委活动办内设机构分为四个组:综合秘书组、宣传报道组、协调联络组、解决问题督查组;需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机构的单位,可参照区里做法,完善办公室内设机构,尤其要强化解决问题督查组工作力量,确保在活动中,工作任务能尽快落实,群众提出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能得到及时、妥善、有效的处理。
3、关于指导检查组、分系统指导小组、活动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关系问题。区委指导检查组、分系统指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如何处理?大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指导检查组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范围是一个“面”,对所负责地方党委领导和推进活动的情况,各类参学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导。(2)分系统指导小组也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范围是一条“线”,分别履行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学校、医院系统的工作指导职能,掌握本系统活动进展情况,帮助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3)活动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上述两个机构,活动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领导小组对各个组的工作要求,通过活动办公室来传达落实;各个组需要向领导小组报告的事项,通过活动办公室来汇集呈送。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个组的协调联络工作,各个组也要及时向活动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尤其是在接受上级对口检查、安排下基层指导活动时,请提前告知活动办,以便与其他各组的工作搞好统筹,防止多头检查、检查碰头。
4、关于向所有基层单位派出指导小组或指导员的问题。中央和省、市委都明确要求,要向参加第三批活动的所有基层单位派出指导小组或指导员。全区541个参学单位,如何落实这一要求?区委活动办拿出了一个指导意见,主要内容:第一,符合“三个基本条件”:(1)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2)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指导工作;(3)具有一定的基层党务工作经验。第二,确定“六个选派渠道”:(1)区直机关党员干部;(2)帮扶联系非公企业的机关党员干部和党建工作指导员;(3)与村、社区、非公企业等基层单位结对共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4)乡镇、街道机关除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党员干部,以及近年退休的党员干部;(5)乡镇中心学校的党员干部;(6)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管理机构的党员干部等。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全区第三批选派干部,选调到亚父、卧牛山、天河街道所辖社区任职的第一书记(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员,选派到企业任职的党建指导员,都要作为区委向基层派出的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或指导员,确实履行好指导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职能。各乡镇、街道也要按区委活到办文件要求,向所辖单位派出指导小组或指导员。第三,采取“两个指导模式”:在做到“全覆盖”的前提下,各地可采取不同的指导模式。(1)对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按“一对一”的模式,由一个指导小组或一名指导员负责指导一个基层参学单位;(2)对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按就近就便的原则,实行“一对多”的模式,由一个指导小组或一名指导员负责指导若干个参学单位。各地也可根据自身实际,在坚持基本条件和选派渠道、确保实现全覆盖的前提下,采取其他合适的指导模式。第四,明确“一个审批程序”: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位,将指导小组或指导员登记造册,报区委活动办汇总,再由区委活动办报市委活动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省委活动办审批。第五,按照区委指导检查组规定的“四项职责”,开展工作。
5、关于如何理解“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单位的问题。在省、市的方案中,都提出:“乡镇、街道等设基层党委的单位和虽未设基层党委,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医院等单位,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要求这些单位形成分析检查报告。对这里提到的“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怎么理解?标准如何把握?省、市没有硬性规定,我们对“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单位确定为:有20名以上党员的规模以上新经济组织【我区主要指富煌集团、金猴集团、槐祥集团、恒生纺织有限公司、新文采临湖宾馆、龙王山水泥厂、巢湖石强水泥发展有限公司、巢湖锅炉有限公司】,各完职中、各中心学校,各中心卫生院。也就是说,乡镇、街道和上述单位需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形成分析检查报告;其他参学单位按照各自方案要求进行。
6、关于群众参与的问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着眼于科学发展观的广泛普及,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帮助群众排忧解难。鉴于参加第三批活动的都是基层单位,参学党员绝大多数处于生产工作一线、身处群众之中,根据这一特点,市里对各单位是否要确定群众代表没有作统一规定,我们对安排群众代表参与活动不作要求。但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安排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活动。
7、关于党外人员参与活动的问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活动的同时,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医院党组织要注意邀请本单位的党外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要注意吸收党外出资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特别是在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时,党组织负责同志要与他们及时沟通思想、认真听取意见。
8、关于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和其他特殊情况党员参加活动的问题。对离退休党员,要视其身体状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其中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确有困难的,经党组织同意,可不参加活动。对流动党员,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搞好流入地党组织的对接工作,并注意掌握流动党员在外参学的情况。对纳入我区驻外流动党组织管理的党员,要以这些驻外党组织为依托,组织他们参加活动【如驻沪党委】。
9、关于各阶段时间安排及转段问题。我们从有利于活动指导和推进出发,明确了一个大体的时间划分。乡镇、街道等集中活动时间6个月的单位,第一阶段安排2个月左右,第二阶段安排1个半月左右,第三阶段安排2个半月左右;其他集中活动4个月的单位,三个阶段分别按2个月、1 个月、1个月左右掌握。这样安排既是从活动本身的规律出发,也是考虑便于大家操作。至于活动的转段,省里也没有作统一要求,但我们将按照三个大体时间安排,组织相对统一的转段工作,以利于各个阶段、各项重点工作相互衔接。
10、关于批次衔接、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问题。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是一个统一整体,各地各单位要把两个批次的活动紧密衔接起来,通过开展第三批活动,把第二批活动形成的科学发展共识和政策制度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基层。同时,要把参加第三批活动的单位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纳入第二批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内容,切实加以解决。在第三批活动中,要注意加强城乡之间、条块之间、基层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探索结对帮扶、上下互动、左右联动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共同推进突出问题的解决。
同志们,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意义重大,搞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责任重大。我们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要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职责,把握政策,加强统筹,精细谋划,强力推动,迅速在全区基层单位掀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热潮,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给基层党员和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