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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执法整顿月活动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 2009-11-26 08:13:00 作者: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根据湘工商消字(2009)108号和株工商函字(2009)32、37号文件精神,我局从6月份起迅速组织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执法月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把《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到位,县局迅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层层落实了工作责任,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

  二、 大力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利用电视媒体、横幅、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上门宣讲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真正使广大生产经营者、消费者认识到食品是事关国计民生、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生命健康、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商品,《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实施是国家重视民生、加强监管、严格责任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规范经营的行为尺码,是消费者、有关职能部门消费维权、行政执法的有力武器。共悬挂宣传横幅15条,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同时对重大食品安全执法行动和典型案例在媒体及时予以报道和公开曝光。另外还组织两个县城超市举办《食品安全法》培训学习和考试比武。

  二是利用局所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学习。既原文通学了《食品安全法》,认真领会条文和精神实质,又就《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职责,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三、 严格履职,依法行政。

  1、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一是依法对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经营户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准、登记,二是对原有食品经营户进行一一清理和规范,三是逐一摸底造册登记管理,为下一步有效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和整顿食品市场秩序,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按“六查六看”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检查督促食品经营户建立落实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对进货渠道不明、无质检报告、未登记台帐等行为责令改正、予以指导。二是加大监管查处力度,重点对无照经营食品、销售无质检报告、质量证明、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等不规范的、违法的经营行为采取退市、召回、销毁、回查、处罚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再次流入市场,从严规范、严肃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经营户680户,收缴过期变质食品168公斤。查处食品违法违章案件12起,罚没款达2万元。三是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主要检测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甲醛、吊白块、农药残留、肉类水分项目,共抽检肉禽产品5种,卤腊腌制品6种,水发产品4种,蔬菜水果7种,干蔬果6种,其他食品10种,合格率达95%,并及时进行消费提示、警示。

  3、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建立乡村、社区、企业、市场、工商所、县局的12315综合网络体系,方便广大消费者就近咨询、投诉、申诉、举报,二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网络作用,认真受理、处理各类咨询、投诉、申诉、举报,合理合法化解各类消费矛盾,查处重大消费维权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食品消费咨询18人次,申诉、举报3件,处理满意率100%。

  4、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按“四化”要求形成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 “四位一体” 的食品监管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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