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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09-11-29 19:36:10 作者:

  为县安委会安全生产的工作,安全生产非法,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市2010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

  “打非治违”(打非治违,治理违章)执法监察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问题,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权威,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四个100%”(领域监督监察覆盖率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企业自查“三违”率100%,举报案件率100%)。力争一年的,使生产经营安全法制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持续发送,为“三个压下来”(重特大事故压下来、事故总量压下来、伤残人数压下来)的和**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执法

  各职能要本地特点和,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主要有执法:

  (一)建筑施工的执法。

  建筑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可安全施工组织方案未备案登记擅自施工的;分包、挂靠和工程未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企业作业人员未上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未聘请专业资质安拆塔吊、整体架安装人员未从业资格证的;施工机具、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六是未配备或未使用安全防护及劳动防护用品的。

  (二)危险化学品的执法。

  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的;买卖、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的;六是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三)烟花爆竹的执法。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存储烟花爆竹的;变更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地址或者新(改、扩)建仓储设施未重新办理许可的;储存烟花爆竹仓库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的;六是批发企业未并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规定将采购、销售记录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备案的。

  (四)特种设备的执法。

  未有使用登记证,擅自使用特种设备的;未检验锅炉、容器、厂内机动车特种设备的;未校验表、安全阀安全附件的;特种设备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使用“土锅炉”、“吊笼”非法制造、非法安装特种设备的。

  (五)公众聚集场执法。

  对酒吧、卡拉OK、歌舞厅、大型购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未行政许可或审批,擅自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公共娱乐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运行的;公共娱乐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易燃材料装修,或软包、地毯、沙发、窗帘不符合公共场所阻燃制品要求的行业;公共 娱乐场所内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或使用明火的。

  (六)道路交通的执法。

  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拼组装车辆上路行驶的;超载、超限、超速、无证驾驭、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货运车辆载客的;有严重不良纪录、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驾驶客、货和七座车辆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机动车超载、超速、非法载客的;未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七)工矿商贸事故多发行业执法。

  事故多发、连发行业和领域执法监察;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法律规定的情况;重大事故隐患被挂牌督办的生产经营;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法及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六是“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

  (八)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执法。

  未规定的资质,非法安全评价的;在安全评价中出具虚假证明或者报告的;将承接的项目转包给无资质机构经营的;超出资质范围从事安全评价的。

  三、组织实施

  为专项行动,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组 长:(副镇长)

  副组长:(经济发展办主任)

  成 员:(派出所所长)

  (国土所所长)

  (工商所所长)

  (经济发展办)

  下设办公室,**兼办公室主任。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

  阶段:动员阶段

  3月31日前,,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工作、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对生产经营动员,使自觉地对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4月1日至10月15日,企业自查与日常执法检查相、执法监察与突击执法监察相、执法与执法相多种,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高危行业,全覆盖的执法监察,对执法监察专项行动中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予以严惩。

  阶段:督促检查阶段

  10月16日至11月20日,镇组成督查组,对各镇、各“排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督查,为迎接市、县督查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

  阶段:总结阶段

  11月21日至12月15日,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分析和总结,找出的,整改,整改责任,执法监察工作的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责任。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工作,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的举措。各职能要,紧迫感和责任感,组织,把专项行动2010年一项工作抓实。要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本地区安全生产善,制定有、有性、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职责分工,专项行动、地。

  (二),。

  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统筹兼顾,点面相。既要,督促各生产经营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着重事故频发、隐患、安全生产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

  (三)执法,提率。

  各要横向、沟通,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职能。,要健安委会组织、的执法工作机制,齐抓共管的作用,安全生产非法合力,执法。

  (四)基础,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是社会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职能要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有性、有地2—3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倡导企业安全文化发展。

  (五)宣传,声势。

  要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媒体的作用,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舆论和监督,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重大安全生产非法案件曝光,对社会、性质严重的案例曝光,社会关注度,安全生产非法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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