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定书》[3]。《鉴定书》应由法院办案法官亲自领取或办理邮递。通俗地说,鉴定方就跟办案法官说话。王霞身为审判员,也不是初次办理伤残鉴定,不应当不知道此规定。以医大未通知为借口完全是托辞。我认为是其严重失职或故意的。二、一审两次判决严重不公。错判、漏判众多。完全是由于白雪峰滥用职权造成的。理由一,一审判决后,我问王悦珠“王法官你太黑了,被告给你什么好处你只判四千多块钱,我要投诉你。”王悦珠答“我要得到被告一分钱掰我手指盖。判决结论是白院长钦定的,与我提的建议差距非常大。审委会有记录可查。你可以告。”……投诉发言稿……的一、向李院长报告实际情况。恳请李院长依法、依纪秉公查处。二、为了第二次发回重审能相对公正。使此案早日案结息诉。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审结严重超过法定时限。也可以说是恶意久拖不决。 理由一,一审历时6个月零27天[1]。理由二,扣除伤残鉴定时间,一审重审历时两年零三个月[2]。 原告从提起诉讼至今已四年有余。王霞等有关法官借口是因伤残鉴定耽误了判决时间。对此,我有异议。很有必要向李……为保护作者权益,此处省略,需要浏览全文请注册或登录……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勇 2010年2月9日 注释[1]详见(2006)东民二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书》[2]详见(2007)东民二初字第361号《民事判决书》[3]详见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书》[4]详见(2009)鞍民二终字第725号《民事裁定书》[5]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 [6]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7]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