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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汇报

发布时间: 2010-03-15 02:25:54 作者: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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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和作用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冶,“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合力要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最近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又明确提出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等等。都为实践中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支持党建工作,找到了正确答案和理论依据。

  1.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⑴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从本质上讲是落实党是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促进生产力发展,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敏锐地把握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制定和实施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切实的工作步骤,不断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我们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保持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和根本要求。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中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新的增长点,理所当然应为党所重视、关心和关注。

  ⑵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从本质上讲是落实党是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促进先进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着眼于世界科学文化发展的前沿,不断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具有中国风格、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从思想上、精神上正确武装和不断提高起来,这也是我们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保持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和根本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中国现阶段发展经济生产的同时,还肩负着把传统农业社会的人转化为现代工业社会的人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历史使命,理所当然应为党所团结、帮助和教育。

  ⑶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从本质上讲是落实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加就业,满足人民生活多样化的需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理所当然应为党所鼓励、支持和引导。

  2.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现实要求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制度。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相对落后性和不平衡性,决定了公有制经济只能成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形式,而不能是惟一的形式。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共同富裕,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改革开放20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我们不仅要加快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且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一刻也离不开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必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不仅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也是近几十年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保证我国改革开放的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也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团结和凝聚各种积极力量,确保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以及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时,必须重视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建立的基本前提条件。

  3.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健康、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贯彻十六大精神,必须强势推进跨越发展,进一步加大解放思想的力度,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必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得到贯彻和落实,保证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保持稳定。

  当前,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既需要通过积极的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相关政策和法律规范,努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如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税收信贷和对外贸易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三乱”行为;进一步放开其发展领域,拓宽其发展空间等。更需要不断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自身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一些企业为了眼前利益偷税漏税,不择手段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为了推销产品给高额回扣,为了承包工程大肆行贿等市场行为紊乱问题;一些企业过度掠夺资源,破坏环境,漠视社会公共利益,不关心群众生活等极端自私利己问题;一些企业管理者文化层次低、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下,特别是家族式管理比较普遍的经营粗放、管理落后问题;一些企业职工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没有养老、医疗等保险,没有正规劳动合同等用工不规范问题;部分业主过度消费、比富、摆阔,包二奶、养情妇等不良、不道德问题等。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工作,发挥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导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工作,可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好地落实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去,协调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沿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前进,更加有序地发展,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服务;可以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创造条件,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优势,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出谋划策;可以更好地团结、影响、教育和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广大职工群众,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可以积极做好团结、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的工作,把他们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拥护党的各项政策,在守法经营、勤劳致富的同时,关心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4.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加强党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实行改革开放,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在各种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的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成为我国各类人才和劳动力汇聚的重要领域。他们中,既有从国有、集体企业退出的大量职工,也有从农村解放出来的大量富余劳动力,更有许多知识新、能力强的高科技人才。如何加强党在这些领域中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组织在这些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关系到新形势下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矗

  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基本都是在非公有制经济涵盖的范围内。团结好他们,除了国家在政策法律上给予其平等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以外,还要通过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吸收他们中的一部分优秀分子到党的队伍中来,使他们更深刻认识和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将他们自身的发展和他们企业的发展同党和国家的发展进一步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

  对于从国有、集体企业退出来的职工,他们长期受党教育,不少人还曾经是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过巨大牺牲和贡献,是我们党主要的阶级基础和依靠力量。对于来自农村的工人和技术人员,他们是农村今后发展的主要力量,他们对党的方针政策了解较少,在城市和企业中基本还处在边缘的地位,有的连基本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福利待遇都得不到保障。除了要通过国家的政策法规不断规范和完善同他们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经营行为以外,还应当通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扎扎实实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维护他们的权利,实现他们的利益,把他们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使他们成为我们党的新的依靠力量,从而不断扩大和巩固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矗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和目标

  1.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我们思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方向。那就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为着力点,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不断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

  把握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关键在于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社会义务,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和管理;必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不断推进企业改革,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必须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把创造经济效益与创造社会效益结合起来;必须保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培育“四有”职工队伍。企业党组织与企业是目标同向的命运共同体,企业越发展,党组织的活动舞台就越大,企业萎缩了,没有了,党组织的舞台也就消失了。

  2.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工作的方针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必须坚持和贯彻积极稳妥的方针。也就是:态度要积极,方法要稳妥,要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实际出发,注重工作的实效性。

  实际工作中,一要防止生搬硬套。要认真借鉴国有、集体企业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但也不能简单照搬。二要防止急于求成。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要态度积极,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又不能急于求成。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根据具体情况,探索具体办法,不能层层压指标、凑数字,一哄而起,草率从事。三要防止有名无实。建立党组织和发展党员都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要坚持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切忌搞形式,走过常要选配好党组织领导班子,选好党组织书记。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点放在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注意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党章》规定的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工作的目标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通过鼓励和引导,促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力量。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地位、任务和作用

  1.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地位和任务

  《党章》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体包括: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②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各种关系;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四有”职工队伍,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④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作用

  总体地讲,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应该发挥帮助、促进和监督、协调作用。

  一是积极做好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私营企业主的工作。要让广大业主明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源于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有赖于企业中广大党员和员工的贡献;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可以更好地把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支持、保护政策贯彻到企业经营管理中,有利于企业协调人际矛盾,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企业在社会上的信任度,从而在根本上促进企业的巩固和发展;发展企业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依靠党组织把关定向,出谋划策,才能减少决策失误,只有依靠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才能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企业出力。因此,广大业主要积极组建党组织,支持党组织的工作,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条件;要关心和体贴职工,不得随意解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员工;要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为国家和社会多作贡献。

  二是对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中的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作用,主要是在“人”字上做文章,但绝不是说党组织对企业的重大决策不闻不问。事实上,企业党组织支持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是企业党组织改造帮助促进企业发展基本职能的要求,是企业党组织的重要任务。对于国家和地方有关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有更多的信息渠道可与地方党组织和政府沟通。其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首先是保证企业的重大决策不与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发生方向性失误;其次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作用和影响,集中群众智慧,保证企业在重大问题决策上的稳妥与周密;再次是积极探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实现形式,如通过组织党员、职工群众献计献策,由决策层党员说明,提出意见、建议书,党组织书记列席企业决策会议,党组织书记进入董事会等。

  三是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的发展。这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最直接的体现。一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目标来制订党的工作计划和措施。要把党的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把抓党建、促发展作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绩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二要把生产经营中的难点作为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重点。努力做到生产经营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出现在哪里,党组织的工作就做到哪里。三要切实发挥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的需要,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等,让党员到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上挑大梁、当先锋。四要针对生产经营任务的变化,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活动。如通过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争当业务能手、青年标兵等活动,发挥职工搞好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既要代表职工利益,又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更要保障国家利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党组织所代表的利益主体问题。党组织所代表的是国家、集体、企业经营管理层和企业职工的总体利益,即要从整体、长远、根本的利益来考虑企业的发展。《党章》规定,党组织“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党组织要把关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紧密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督促企业经营者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如果党组织的正确意见得不到执行,党组织要依法向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反映,使问题得到解决。要善于通过工会出面做工作,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交涉,提倡党组织书记兼任工会主席。同时,要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消除和减少企业发展的稳定剂、企业内部正常运作的润滑剂、企业经济效益的倍增剂,维护好企业和社会的稳定;要利用各种机会,向员工和企业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劳资双方的政策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防止出现偷税漏税、违法乱纪等问题,保障国家、集体、企业经营管理层和企业职工等各方利益都能得到合理实现。

  第二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组织建设

  一、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基础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不具有国有企业等其他领域党组织一般的权力资源,本身的组织建设,是其活动和能量的主要基础,这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的组织建设显得尤其重要。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是新的经济领域,党在其中的组织建设还显得非常薄弱,明显不能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形势,如果不能在这一领域扎扎实实地进行党的组织建设,就会影响党的领导,也不能切实保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是同企业的发展紧密相连的,也只有在积极参与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党组织才能求得自身的地位,赢得自身的发展。

  怎样做到“有作为”,要从不同企业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各地的一些党建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在实践中进行了摸索和创造。总结这些企业的经验,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

  第一,要抓住关键点。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是党组织“有作为”的关键。党组织领导班子必须党性强,有战斗力,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拥护,特别要有一个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既懂党务工作又熟悉经营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支部书记。

  第二,要找准着力点。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组织“有作为”的着力点。要通过不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骨干、桥梁和带头作用。树立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的良好形象。

  第三,要选好结合点。企业发展离不开职工素质的提高,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也离不开职工素质的提高。要把发挥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与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这是党组织“有作为”的结合点。通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既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又增强党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吸引力。

  第四,要把握落脚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有作为”的落脚点是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都应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工作进行。党组织要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并把是否促进企业发展作为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党的组织结构是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市场的天生主体,企业可以无主管部门,党组织则不能无上级。这是党的性质和组织原则所决定的。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大部分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有的由企业所在地党组织管理,有的由企业注册地党组织管理,也有少数“再生态”(指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私营企业党组织仍挂靠在原主管部门党委,实行行业化管理。各地党委都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调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管理结构和隶属关系。

  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的主体,在目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仍不是很成熟的情况下,最大的特点就是个体经济组织的变化非常快,无论是组织总体上的膨胀或缩减速度,还是组织内部的分化或人员流动速度,都是过去计划经济和国有企业所无法比拟的。这种不稳定性,在实践中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的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比如,有些党组织原来隶属乡、村管理的非公有制企业,在二、三年内规模迅速扩大,甚至成为跨地区、跨行业的集团公司,如果继续维持原有的隶属关系,则不仅不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而且也不利于党的建设的加强。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在机构改革中,或转为企事业单位,或被撤并不复存在,原来隶属这些部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则要重新找“婆家”。在这种情况下,单一的管理模式已明显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原来层级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探讨多元化适应性强的管理模式。

  在这方面,各地都探索出一些有益的经验。有的街道党工委之下,专门成立了综合经济党总支,具体负责街道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支部。有的若干个街道组建社区综合党委或社区经济联合党委,形成了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综合党委(社区经济联合党委)——基层党组织的四级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属地化管理。

  在协会管理方面,也探索出不少新模式。有的市总商会成立了“民营企业党委”,管理市内的私营企业党组织。有的市由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党委管理下属的个协或私协分会党支部。有的则通过个体和私营企业协会党组织来协助间接管理个体私营企业的党组织。

  在工业园区管理方面,各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实行党工委统一管理。二是授权管理。许多开发区或经济小区采取授权,指定管委会或开发公司党委(党组、总支)负责开发区、经济小区党建工作的办法,并给予必要的编制、经费、机构等配套支持,来加强对开发区和经济小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领导与管理。

  随着劳动力和人才流动频度和范围的加大,一些工作单位不固定的党员把党的组织关系临时挂靠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党组织。

  各地创造的这些管理模式,对理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管理体制,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有些地方各种不同管理主体之间,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差别很大,有的管理甚至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因此,从有利于管理,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中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来看,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应当隶属于关系紧密,对其有约束力的党组织。一般要以属地管理为主,其他管理模式为辅。对一些跨地域的大型企业分支机构,有的可采取双重管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断发展的趋势下,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管理模式,理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二、新建或调整党组织设置

  需履行的手续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也是党的一级基层组织,它的建立和调整也要按照党的组织程序进行。当前要特别注意的是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立和调整步伐要与企业的发展,企业组织结构的变化相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要与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同步考虑、同步进行,这是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组织结构调整过程中党的工作不停,党员队伍不散,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企业组织结构形态发生了变化,党组织的名称、隶属关系也可能发生变化,但从根本上说,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宗旨、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以及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目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并不随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而发生改变,更不能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后,出现“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或者党组织找不到上级的现象。因此,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酝酿组织结构调整方案时,上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将党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调整等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考虑进去,该组建的要及时组建,该改建的要及时改建。国有、集体企业改组为非公有制企业,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并相应调整和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职能。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建党组织,或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履行相应的手续。具体说,在农村或小城镇的企业新建立党支部,由乡镇有关部门党组织或企业所在村党组织筹建,报乡镇党委审批。在大中城市的由辖区街道党委审批。建立党委的,须经县(市、区)委批准。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调整党组织设置的,由企业党组织提出申请,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审批权限按建立党组织的规定办理。

  三、选配党组织负责人

  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所能凭藉的政治资源是明显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素质和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关键是选配好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好党支部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书记应具备政治素质好、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有组织领导能力、懂经营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等条件。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性质和党的组织原则,目前,选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书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如果企业有合适的人选,要坚持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办法,从企业外物色。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但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有制性质不同于国有、集体企业,所以,上级党组织在指派或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时,在严格把好党组织负责人素质关的基础上,要和企业沟通协调,把选配党组织的负责人与向企业推荐人才结合起来。

  有了素质高、能力强的书记和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才可以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私营企业主由不开明到开明,由不支持到支持党组织在企业开展工作。在实践中,正是由于缺少精明强干的党建工作领路人,抓党建工作理不直气不壮,缩手缩脚,不敢开展工作,久而久之,党组织成了企业的“配角”甚至“点缀”。有的企业党组织的书记,存在从属意识,对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信心不足。没有将党组织摆正位置,一味迎合业主的需要,如党的主张与企业眼前利益出现不一致时,往往将党的主张让位于业主的个人意志,缺乏党组织的独立性,甚至成为完全按业主意愿行事的陪衬与附庸;有的党组织在处理企业内部矛盾时,不能很好地做思想政治工作,得不到业主和职工的信任;有的党组织不能正确处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关系,或者以生产经营代替党建,从而成为纯粹的生产经营者,或者脱离生产经营实际,就党建抓党建。这些情况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和没有选好合适的党建领路人有关。

  目前,选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时候,还应当注意防止家族化问题的出现。有的企业党员全部是业主的亲戚,建立起的党组织就成了“家族党”、“私家党”。为了避免家族化问题,在选配党组织负责人时,上级党组织要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凡是与业主有血缘、姻亲关系的不宜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对于已存在业主的亲戚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的情况,应根据实际,尽量做工作,可以替换的就应替换。而且,也不提倡业主本人兼任党组织负责人,这不利于党组织在企业中独立开展工作,特别是当党和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眼前利益发生矛盾时,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必然虚化。

  总之,选配好合适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对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党的建设至关重要,各地应当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党的组织程序和原则、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四、党员大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也应当同党的其他基层组织一样,其领导班子应当是通过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提名和产生的程序一般为:①召开党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原则、候选人条件、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②组织所属党组织全体学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的初步人选;③对候选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④上届党的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或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其会前的准备工作由同级党的委员会负责。应当做以下的准备工作:

  ⑴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换届选举工作。

  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委决定的有关内容。

  ⑶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

  ⑷起草工作报告。

  ⑸组织酝酿提出下届党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⑹有党费留存使用权的基层党委应成立党费审查党小组,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提交党员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审议。

  ⑺起草选举办法。

  ⑻在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主要内容是:工作报告的基本内容,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酝酿提名的方法、程序,选举办法,以及大会日程安排等。

  ⑼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应抓紧准备选票、票箱和布置会场等工作。

  选举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选举大会主要程序如下(具体参照社区党支部选举大会程序):①宣布党员大会开始;②宣布正式选举开始。

  一般在党员大会闭幕前,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第三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的教育与管理

  一、发展党员

   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壮大,给党的工作开辟了新的领域,也给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问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组织发展还是相对滞后的。党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员工中所占的比例较低,而且党员的分布也极不均衡。这就要求积极推进,消灭党的组织建设的空白点,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的发展力度。

  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发展力度,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有重点,有步骤,有措施,不断创造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条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入党手续。发展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工作。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以实际行动加入党组织。

  1.申请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凡是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的人均可向党组织申请入党。

  党员标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它们互相联系,各有侧重,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规定了党员标准的各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党员标准的有机整体。一是申请入党的条件。十六大通过的《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也是对党员的起码要求。二是党员的基本条件。就是《党章》第二条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

  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三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就是《党章》第三、第四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写入党申请书,这是党员发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正式表达个人意愿和志向的书面材料,也是党组织接纳其为党员的重要依据。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书同其他单位的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同其他单位的积极分子一样,都没有固定的格式,但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①为何要入党,主要表达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②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如政治历史情况和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必须如实写清楚;③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④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写入党申请书是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因此,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要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要联系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向党组织交心,切忌只抄书抄报,不谈真实思想。②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经历等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③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应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出,不要直接向党的上级机关提出。在本企业还没有成立党组织的情况下,入党申请应向上级党组织指定的管理该企业党员发展工作的党组织提出。

  2.审批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应当由上一级党委审批。上一级党委主要指的是领导企业党组织的乡镇、街道党委和县(市、区)有关部门、开发区党委。党委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一般也不能审批发展党员,只负责审核其所属支部发展党员的材料,须报上一级党委审批。要注意的是,临时党组织和县(市、区)有关部门的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的档案,应存放在有审批权的该级党委。

  审批预备党员,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⑴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要对党支部报送的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到审批对象所在企业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谈话;提前将审批对象的基本情况通报给党委委员,使委员事先有所准备,以便能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⑵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把关,及时审批,审批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⑶一次党委会上如果同时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入党,应逐个地审查和表决。

  ⑷填写“党委审批意见”时,应写清楚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同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⑸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不能由党委书记个人代表党委集体审批,不能用党委成员传阅的办法代替集体讨论,也不能以有关人员碰头会的方式审批预备党员。

  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人员的流动性大,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党委尚未审批即调动工作的,党委应在其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前,抓紧审批。如一时审批确有困难,调动后3个月内必须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原所在党支部,并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有关材料及时转给预备党员调入的单位的党组织。凡调离原单位超过3个月以上,原单位党委才审批的,现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可不予承认。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在党委审批前去世,党委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3.发展新党员

  在没有党员和只有个别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发展新党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上级党组织要予以重视,要指定一个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该单位的党员发展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如果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联合党支部、村企合一、乡镇街道工业办公室党支部直接管理等办法,把这些企业纳入党组织的工作范围。

  其次,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通过教育和引导,使职工群众对党组织产生强大的向心力,使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从而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三,上级党组织向这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工作员或联络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和党的工作员积极配合党组织,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使他们尽快成熟起来。

  党的工作员或联络员都是由热爱党的工作,熟悉党的建设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群众基础,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经营管理、社交协调能力的正式党员来担任。他们的主要职责是: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建立单位党组织创造条件;③联系和指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④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支持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选派党的工作员必须坚持双向选择,把开展企业党的工作与为企业输送人才结合起来。党的工作员可以由县(市、区)委选派,一般由企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委负责。选派对象可以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党员以及离退休党员,也可以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正式党员。现阶段,工作员的主要去向一般是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且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派驻的党工作员或联络员,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力量,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没有党员和只有个别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既要积极,又要慎重,要严肃纪律,不能为发展而发展,不能降低要求吸收新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并如同上述,由上一级党委审批,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4.正确对待私营企业主入党

  私营企业主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它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它的产生有其继承性,不会凭空而来;其发展有它的阶段性,不会一蹴而就。要正确认识和在总体上把握私营企业主的群众定位与群体特征,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搞清楚私营企业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私营企业主阶层同现阶段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的区别和联系,同历史上的民族资产阶级的相似和差异,以及他们在社会主义制度“普照之光”下的发展趋势。

  私营企业是企业资产归私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以雇佣关系为纽带组合生产要素的一种经济形式。我国私营经济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农村改革,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开端的农村改革,尽管其初衷不是为了实现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和重建部分个人私有制,但历史的发展是,这场改革实际上在中国农村发育了市场经济机制,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为产生私营企业的发育成熟条件提供了可能。私营企业主在开业之前,他们的身份主要是农民、个体工商户、城镇、农村的各级干部、工人,他们是从原有的劳动阶层中分化出来,重新组合的社会群体。与历史上的民族资产阶级相比,私营企业的产生没有经过资本积累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私营企业的形成发展没有也不可能有暴力掠夺的痕迹。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期方针。

  社会主义制度中的私有资产,从功能上来看,是一种社会资本。私人拥有的资产,只要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不停顿地运行,为社会主义创造社会财富,而不进入生活消费领域,法律定义上的所有权就应当是次要的。从历史和国际企业的发展趋势来看,私营企业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与其它所有制形式的联合、渗透、融合就会越来越明显。随着资产的普遍股份化,资本的社会化趋势是必然的。私人资产和公有资产都将成为马克思所说的“社会资本”。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私营企业最终仍将是社会主义社会资本的一部分,为社会主义服务。

  正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过程中,在私营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党对于私营企业主的认识不断与时俱进,逐步深化。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于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的认识有了新的突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在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报告同时还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的财产也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党的十六大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这就从历史发展的眼光和实践的角度,肯定了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的地位,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伟大而艰巨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优秀分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共同加以推进。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这一论断的形成是建立在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作用,对于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长期认识的基础之上的。这就明确回答了,私营企业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长期认识的基础之上。这就明确回答了,私营企业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只要其符合党员标准,愿意加入党组织,是可以申请入党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们党做出了允许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入党的决定后,在实践中要防止一哄而上,降格以求的现象。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绝不是降低我们入党的标准。要求入党的私营企业主除了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及党规定的附加条件外,还必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党性原则和党员标准。“有共产主义觉悟”,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这是党性的根本原则和党员的根本标准在现阶段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党性的这一原则精神和党员的这一根本标准,则具体体现在党章第一、第二、第三条规定中。要求入党的私营企业主,毫无疑问应当符合党员这些根本条件和标准,才能被接受为中共党员。同时,由于私营企业主本身的地位和属性,对于他们中要求入党的优秀分子,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他们必须带头自觉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坚持合法经营,文明办企业,文明经商,努力为社会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和服务。②在企业内部,他们应当实行文明管理,尊重员工权益,支付受雇员工合理、切实的劳动报酬,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保障水平。③在照章纳税、自己致富的基础上,他们必须把经营所得的利润主要服务于扩大再生产,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④在个人和家庭生活方面,他们必须力戒奢侈浪费,在婚丧嫁娶和衣食住行等方面不讲排尝比阔气,养成良好、适度和文明消费习惯。

  二、党员教育与管理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在年龄上普遍年轻。年轻人有活力、创造力,但缺乏稳定性。二是在文化素质上有趋同性。在加工、服务类企业,员工多是农村分流出来的剩余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在外资和高科技企业中,则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相对集中。三是流动性强。无论是在什么类型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的流动性都较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党员更强。这些特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员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党的组织都应当切实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

  ⑴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⑵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介绍信,并按转

  移组织关系的规定权限,到上级党委接转关系。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中央各部门、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省级党委各工委组织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或组织部门等,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⑶组织部门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要求党员提供所去地的证明(或依据),并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进行接转。转移组织关系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

  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接或机要邮政转递。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不在原籍村党组织担任职务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经济组织或经济组织所在地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针对目前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身份不公开、不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问题,各地党组织要加强检查督促,教育他们按规定接转好组织关系,有些要帮助做好接转工作。对于实在有困难和特殊情况的党员或企业,可以通过临时支部等方式,保证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要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故阻止党员转移组织关系。

  2.坚持党员目标管理

  党员目标管理是我们党在实践中已经比较成熟的一项党员管理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加以借鉴和应用。党员目标管理,就是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根据《党章》规定的义务、权利,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党员待业、岗位、身体和文化素质等情况,确定每一名党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目标,并以责任制的形式进行管理和考核的一项制度。实行这项制度,可以把党组织的约束力和党员的自觉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激励党员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为党组织表彰先进、民主评议党员提供比较准确的依据。

  党员目标管理的实施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⑴目标制定。目标的确定总的来说是依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依据党组织和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及主观条件来定。具体程序为:一是进行调

  查摸底,分析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党员进行思想动员,使大家明确实行目标管理的目的、意义。二是草拟目标。首先制定党支部目标,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和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几个方面。然后对支部目标进行分解、量化,按照岗位责任制确定党小组和党员个人的目标。三是目标评议。召开党小组会,对初步目标进行认真分析、比较和调整,使之尽量符合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四是审定目标。党支部目标要由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委审批或备案。党员目标由支部委员会审定后同党员见面认可,以责任书或目标卡的形式签署。

  ⑵目标实施。党员目标管理在运行和实施过程中,应抓好三个环节。第一,记录。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分别建立目标管理记录册。将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以图表形式向全体党员公布。第二,讲评。讲评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通过讲评,调节、控制、修正目标管理的运行过程,及时发现和纠正运行中出现的总量和偏差。第三,检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及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检查执行目标的效果和存在的总量,及时对目标的运行给予指导。

  ⑶考核评比。把目标规定的定性、定量指标,与目标责任人完成目标的实际效果联系起来,进行分析、比较、鉴别和测定,作出客观的评价和结论。考核评比可分为装卸初评和年终总评两种。按目标内容的分解项目,通常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考证的步骤:①自我总结评议,直写自评卡;②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③支部鉴定,公布考评结果,年终考评可结合一年一次民主评义党员活动进行;④奖惩兑现,即根据考评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然后进行相应的表扬和组织处理。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党员,还可结合业务工作岗位的责任书检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合格的党员,则按有关规定和目标管理的惩戒办法予以处理。

  党员目标管理,对于中小型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来说,管理成本是比较高的。在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处理好目标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目标管理与党员责任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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