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户余粮增多
XX年末农户余粮65.98万吨,其中小麦3.76万吨,稻谷57.50万吨,玉米1.42万吨,XX年末余粮增10.38吨,其中小麦0.16万吨,稻谷13.90万吨,玉米减少2.18万吨。
二、品种结构不尽合理
XX年全年粮食产量68.87万吨,其中小麦16万吨,稻谷43.35万吨,玉米3.1万吨,当年消费42.63万吨,其中小麦6.73万吨,稻谷17.47万吨,玉米10.78万吨,当年可差出粮食26.34万吨,其中小麦9.27万吨,稻谷25.88万吨,玉米差入7.68万吨。
三、原因:
(一)产量因素
由于国家十分关心“三农”问题,实行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加之农民科学种田,使粮食连年增产,XX年主要粮食产量比XX年增3.50万吨,其中小麦增1.50吨,稻谷增3万吨,玉米基本持平。
(二)消费因素:
1、农民的消费结构发生变化
⑴由于外出劳务人员逐年增多,在家种田的大多是老弱病残,对粮食的消费相对较小。
⑵xx是全国有名的长寿之乡,小富了的农民开始讲究营养搭配,多吃瓜果蔬菜已成为时尚,肉蛋食品也已搬上了老百姓的一日三餐。
2、饲料用粮减少
XX年牲猪上市量65万头左右,比正常年景的80万头以上减少了15万头,按每头猪耗用150公斤粮食计算就少了饲料用粮11万多吨。
3、种子用粮减少
由于科学种田,精耕细作,已不是过去的“一熟稻、一熟麦、一直种到胡子白”的粗放种植,绝大部分老百姓都是买优良品种,用以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不再是一个品种连续使用若干年,造成品种的严重退化。
(三)流通因素
稻谷库存增多的主要原因,XX年受稻飞虱等虫害的危害较大,有数量没质量,品质下降,XX年稻谷市场又不十分景气,大米加工企业销往上海等大中城市的大米数量急剧减少,由于价格原因,谷贱伤农,农民不愿意把优质稻米低价卖出,待价而沽。
四、国有粮食企业肩负重任
粮食问题,上维国事宪政,下系黎民百姓,关乎国计民生,粮食工作,既为耕者谋利,又为食者造福,服务千家万户,我市XX年度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农户收购的粮食11.82万吨,其中小麦9.35万吨,稻谷2.46万吨,其中小麦占全社会小麦的94%,销售给农户的粮食20.9万吨,其中小麦2.42万吨,稻谷基本无销售。玉米1.36万吨,销售份额只占了全社会粮食销售的26.8%,其中小麦29%,玉米22%,主渠道的地位受到严重挑战。
xx是养殖大市,按牲猪上市量80万头,家禽3000万羽计算,就需购进饲料必须的玉米20万吨。粮食人要在为xx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我们一方面要把农民兄弟的余粮收上来,一方面把农民兄弟必须的粮食品种购回来,实行余缺调剂,满足需求,从而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的全面腾飞,服务“三农”挑起“粮食人”的大梁。我们要抓住国家赋于的政策、资金、仓储等优势,利用xx火车站货运开通的便利,把山东、河南及东北的粮食货源组织回来,满足xx市场的需要,从而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再塑粮食人的风采,再树粮食行业的新形象。
(四)失地农民的素质偏低,就业渠道窄,群众生活难以保障。**新城区涉及的拆迁群众以前大多是靠种地为生,文化素质比较低,生活技能差,几年下来,原征地款已基本用完,又没有就业途径,生活难以保障。
(五)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新城区规划用于行政办公用地450.02亩,其中因未拆迁而不能提供的土地还有181.67亩。很多原未规划在新城区的单位目前纷纷提出申请到新城区安排土地,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六)行政单位的土地划拨价格偏低,无法平衡投入土地成本。在新的形势下,由于拆迁的农户较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逐年增高等原因,原先一直采用的25万元/亩的土地行政划拨价已无法平衡土地成本,急需提高土地行政划拨价格。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方面的。客观上,主要有发展历史性因素影响,建设条件的限制,建设资金不足的约束以及体制机制的原因等。同时,主观上主要还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城区建设的意识还不强。二是推进新城区建设科学发展思想解放还不够。三是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重大难题的能力还不强。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还不够。
三、加快推进新城区建设工作的几点意见
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通过深入调研,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加快**新城区建设,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现行的征地拆迁安置标准是XX年制定的,由于物价上涨,时间跨度大等原因,规划区农户已普遍无法接受,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进展缓慢。为维护被征拆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必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一是要对征地补偿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当地年产值等进行准确测算,适时、适当调整。二是要按照现行的物价水平尽快出台新的拆迁补偿政策和标准,采取发放临时过渡补偿补助费,搬家补助费等方式,并对拆除房屋补偿以结构、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给予补偿。
(二)实施综合配套措施,妥善解决拆迁农户安置问题和后续发展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调整安置规划,加快安置点建设。下一步,共需安置农户138户,其中下赖茂临时安置点62户(含未安置8户),计划安置在丙腮西坝安置点;待拆迁的76户中,目前急需拆迁的2户和污水处理厂4户,计划安置在下赖茂丙腮西坝安置点。其余70户规划建设两个安置点进行安置。第一个安置点拟在9号路与8号路交叉路口西面(赖茂老公路上方),计划安置15户。第二个安置点拟在县地震台西北面坡地上,计划安置55户。必须要积极筹措资金,先建设好安置点,再开展拆迁工作。二是对在拆迁中失去土地的农民,要想方设法予以保障救济。第一,实行“困有所济”,征地拆迁后为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户办理“农转非”,对符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要列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征地拆迁后部分失地的农户,符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城市规划区内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人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第二,实行“老有所养”,按照《**省人民政府颁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XX〕226号)精神,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由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筹集,政府在征收土地过程中根据国家确定的土地级别,每亩增收不低于2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并财政部门从国有土地出让纯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建立基本养老保障风险准备金。第三,实行“病有所医”,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农转非的人员,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条件的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范围,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三是积极帮助被拆征地迁农户实现就业,使其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下一步,在江堤1、2、3期、新城区路网的绿化、清洁卫生及管护工作岗位和各行政事业机关单位的保安、保洁工作岗位,以及在建筑建设工地的用工方面,尽量安排失地农民,力争安排150个以上就业岗位,实现户均安排1人。同时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千方百计增加失地农民收入,保障其稳定的生活来源。
(三)提高行政划拨用地价格,促进城市经营良性循环。由于征地、拆迁、安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增加,新城区原行政划拨用地25万元/亩已无法平衡土地成本,应提高行政土地划拨价,扭转城市亏本经营状况,促进城市经营良性循环。
(四)适当调整规划,加快新城区建设。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尽快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将大南茂片区纳入总体规划。根据**城市的用地实际,对1号路以下的片区和黎山公园等原先确定的规划重新进行用地性质调整,并分地块委托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城区怒江大道(1号路)以下部分大部分规划为商业用地,由于**中心城市人口较少,没有足够的居民和人气,商业用地无法加快开发进度,应把商业用地适当调整为商住用地,适当提高城市建筑的容积率。
(五)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新城区建设步伐。尽快催收新城区已供土地单位的土地款,加强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同时,对于赖茂河以北片区372亩土地收储问题,要采取“整体打包”贷款方式,州县共同努力,积极争取向金融部门贷款7000万元,一次性收储土地。加快推进赖茂河以北片区土地的收储和开发工作,推动新城区建设。
(六)严格规划管理,节约用地。**新城区面积较小,土地容量有限。建议统筹规划好州、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域,该进入新城区的单位才进入新城区,该安排在老城区的单位必须安排在老城区,合理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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