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

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4-23 15:30:34 作者: 格子

  一、配套资金总额

  根据《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我市安排专项财政预算支出1000万元用于资金配套。

  二、配套资金享受范围

  1.享受政策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必须经过专家组评

  审,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重点扶持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包括公用事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建筑。

  3.重点扶持我市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

  三、配套资金使用办法

  配套资金的使用办法将由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

  四、配套资金的审批程序

  配套资金每年12月由通过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

相关推荐:

关于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林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及重点调研课题

上海发布深化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意见稿

更多信息敬请关注

读书人网www.ReaDer8.cn实施意见频道:http://www.reader8.net/data/shishiyijian/

读书人网 >实施意见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