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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集解》原文txt下载:人世第四

发布时间: 2013-12-13 03:16:00 作者: rap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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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第四  人世,世也。事暴君,世,出人接,其名,而晦其德,此善全之道。末引接歌云:“世不可待也,往世不可追也。”此漆所以寄慨,而以人世名其篇也。 正注人世世,未其。人以言,世以言。人世者,人人之相接之世也。世有三,即接所歌往世、世、方今之世也。而人人之相接,不外乎於心,於外形行。本篇凡六。第一,孔、答,致心以世也。第二,孔、答,安命心以世也。第三,、蘧答,正身和心以世也。第四,匠石弟答,而足之以南伯之言,明物之寄形於用,以免世害也。第五,支疏支其形,明人之寄形於用,以免世害,且蒙世益也。第六,接曲其行,以避世也。如此面,人世之,矣。然皆子之寓言,藉以明其道要而已。而其道要,在於事心。故一至三,事心之正文也;四之寄形於用,能其心也;五六之支其形,曲其行,免累其心也。如作孔、蘧人事,矣。

  回仲尼行。曰:“奚之?”曰:“之。”曰:“奚焉?”曰:“回君,文:“司云:‘公蒯。'按左,公以哀十五年冬入,回已死。此是出公也。”姚鼐云:“君,,以指王糜其民者。” 成疏: “姓,名回,字子,人也。孔子三千人之中,四科,入室弟子也。仲尼者,姓孔,名丘,字仲尼,亦人,殷之後,生衰周之世,有德。”奚,何也。之,也。其年,其行,宣云:“自用。” 文:“行,下孟反。,向云: ‘人也。'”武按:“年”句,下“夫以充”句伏根。用其,役民。 率用其之 力。而不其,郭云:“莫敢。” 不自其用之。用民死,用兵易。死者以量乎,若蕉,中民死之多,若以比量地,如以火烈而焚之之也。郭嵩云:“蕉焦通。左成九年‘蕉萃',班固作‘焦瘁'。雅:‘蕉,黑也。'” 正量,比也,度也。篇云:“比於大,百材皆度。”荀子富篇云:“然後菜百疏以量。”注:“量牛。”,俗通:“水草交厝,名之。”蕉,文:“似反。向云:‘蕉,草芥也。'”氏春秋不屈篇:“蕉火大钜。”注:“蕉,薪樵也。”列子周穆王篇:“覆之以蕉。”注:“樵同。”此句言以死者之,比量於,若中草薪之多焉,言死人如麻也。此乃找足上“用民死”。注蕉焚焦,非是。章太炎云:“不可量乎,借馘,以馘可量乎也。”似是而非,且蹈擅改原文之失。此清代家之通蔽,非武所敢苟同也。知此倒句法,如“以”二字置“死者”二字之上,以之死者量,非以量也。足知改“馘”之不必矣。民其如矣。所往。 正非。秋水篇:“予如矣。今子之使足奈何?”言予使一足,尚如之何,今子使足,奈之何哉?此句“予如矣”同一句法,民如君之暴何也。又戴震云: “‘吾末如之何',即‘奈之何'。康成如那。”武按:玉篇:“那,何也。”:“ 那、奈通。”民如矣即民奈。回之夫子曰:‘治去之,宣云:“所事。”就之,宣云:“欲相救。”多疾。'入喻。以所思其,崔、李云:“,法也。”以所于夫子者,思其之法。上“之”句。庶其有瘳乎!”李云:“瘳,愈也。” 文:“瘳,由反。”言庶其如疾之愈,而不再用乎!仲尼曰:“嘻!若殆往而刑耳!成云:“若,汝也。往恐被戮。” 正文:“嘻音熙,又於其反。”成云: “怪笑〔一〕 也。”武按:殆,也。夫道不欲,多,多,,而不救。成云:“道在粹,事繁多,事多心,患起。病既乖,彼此俱困,己尚不能立,焉能救物?”“”“多”“ ”三字,反伏下文“定”“一”“”三字,而“一” “”二字,全主,字□索也。道不一而不多,不多不,不定,定,所以集道也。故定者一之效,者定之效;多一之反,定之反也。古之至人,先存己,而後存人。成云:“存,立也。” 正存, “成性存存”之存。雅:“存,在也,察也。” 楚篇云:“壹孔神兮,於中夜存。以待之兮,之先。”於此“存”字之最合。此“存”字,下“心”。下文云:“夫且不止,是坐。 ”能存己不矣。然心之工夫在一“存” 字,亦不可。老子之“若存”,亦此也。成乃以立之,失其旨矣。所存於己者未定,未定矣。何暇至於暴人之所行!至,逮及也。暴人,君。且若亦知夫德之所,而知之所出乎哉?德乎名,知出乎〔二〕。成云:“德所以流真者,矜名故也。智所以出逾分者,善故也。” 正外物篇:“德溢乎名,名溢乎暴。”是即溢也。德洋溢於外,德之名立焉,非真矜名也。凡相,必用知,故知即之器,不待出逾分也。成疏似量。名也者,相也;知也者,之器也。二者器,非所以行也。成云:“,也。”按:言皆凶之器,非所以乎行世之道。云:“瘳,美名也;疾,多智也。持是心以往,萌矣,故曰‘器。'”此言之,下深言。用智、名之心,而持仁墨之言以人主,尚不可世而免於,器以往乎!且德厚信,未人;名不,未人心。文云:“,貌。”按:厚不用智,而未孚夫人之意;不名,而未通乎人之心志,人必疑之。正,即下文“之以”之。下文“入,不入止”,即能人、人心者也。否,己之德厚,人之信,且不善名令,然未通人之人之心,而言自炫,殆免矣。此以信而言,後以不信而厚言,重,自是不同。而以仁墨之言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有其美也,文:“,其反。”同述。郭松云:“祭:‘ 而省之。'注:‘作述。'”按:人若如此,是自有其美,人必之。 正,焦云:“江南古藏本作炫。”武按:孔子集所引亦然。作“炫”。前方朔:“四方士多上言得失,自炫鬻。”古注:“炫,行也。”又:“自矜也。”,俞樾云:“文音路反,非也。美相文,如本字。”俞是也。言仁,美德也,今以此言炫鬻於暴人之前,是以人而此美德,己有之也。“ 其”字,指仁墨言。有其美,即自炫也。命之曰人。人者,人必反之,若殆人夫!成云:“命,名也。”文:“音。” 人, “以人”。以人,是害人也。若,汝也。“ 若殆人”句,“若殆往而刑耳”。且苟而不肖,用而求有以?下而,汝也。且君苟好善,朝多正人,何用汝之求有以自乎?若唯,王公必乘人而其捷。成云:“,言也。王公,君。”言汝唯言,君必乘汝之隙,而以捷相。 文:“,句。,告也。”而目之,而色平之,口之,容形之,心且成之。是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名之曰益多,始。郭藩云:“,□之借字。文:‘□,惑也。目,省。'” 成云:“形,也。”言汝目所眩,汝色自降,口自救,容益恭,心且舍己之是,以成彼之非。彼既多,汝又而益之。始既如此,後且之 。 成云:“ 既害,故委面,擎、跽、曲拳,形斯也。”若殆以不信厚言,宣云:“未信而深。”按:此“若”字,如。 正前信言,尚不免,不信厚言乎!前一步。 “若”字汝。此字冒下句,而二句主格也。必死於暴人之前矣。再“若殆往而刑耳”。且昔者桀逢,王子比干,是皆修其身以下拊人之民,李云:“拊,之。”宣云:“人,君。” 成云:“姓,字逢,夏桀之臣,而遭首。比干,殷之庶叔,忠而被割心。”文:“,甫反。拊音。”以下拂其上者也,故其君因其修以之。是好名者也。因其好修名之心而陷之。一。 拂,文“符弗反,崔‘也'”。,文 “子反,文云:‘排也。'一陷也。好,呼反 ”。昔者攻枝、胥敖,禹攻有扈,三名。 文:“,才公反。有扈音,司云: ‘名,在始平郡。'”按:即今京兆也。奚侗云:“枝,物作‘宗'。、宗音近。枝疑快字之,快、音近。”,宣云:“地丘墟,人鬼。” 正文:“,如字,又音墟。李云:‘居宅人曰。'”武按:周地官:“山虞掌山林之禁令,物之。”注:“每物有蕃界也。”又春官:“ 墓大夫其而巡墓。”注:“ ,限遮列。”句丘也。“”字,“”二字,宣乃以“”“”,添一“人 ”字以“”,似句意不合。身刑戮,其用兵不止,其求已。求,利。三如此,故、禹攻之。 影射君“用其” 句。是皆求名、者也,再。云:“、比修德,而桀、以好名,因而之。桀、直臣之有其美,而自辟王,是亦好名也。枝、胥敖、有扈,用兵不止,以求也,、禹因而攻之,亦未始非求也。故曰:‘是皆求名、者也。'” 此句承上二段,即以“名”字承、比,“”字承三,且作一小收束。而不之乎?名、者,人之所不能也,而若乎!夫子又所告之。言人主高位之名,有威之,以人之臣,亦不能不所屈,汝乎!正人,指、比、、禹言。、比不桀、之好名,致以身殉;、禹不能三之求,致以兵攻。不者,不能以德化而之也。此引例以“若殆往而刑”,“必死於暴人之前”句。然,若必有以也,以我!”以者,持之具。,也。回曰:“端而,端而。 此“”字,“端”字,就容貌,容貌端正而也,後文“”字於心者有。若如郭注“正其形,其心”,後文“者心” 之言便成疣。此句回聆仲尼言自炫,以下拂上之言,特欲以端自也。勉而一,勉而一。 此回聆仲尼多,及存己未定之言,特欲勉自存,求定於一,以免多之患也。此“一 ”字,系就以一不之法,向人君而言,下“ 一若志”之一有。回此,尚未仲尼“道不欲”之旨,以之法不欲,故以一自勉。及仲尼破其而不化,即其一也,回三法以之,其不明仲尼之旨可知矣。可乎?”曰:“!可?上,。下可,不可也。 夫以充孔,君之充於,甚於外。 成云:“充,也。孔,甚也。”武按:孔子曰:“及其也,血方。” 朱注:“血而。”淮南泛:“。” 即充向外也。本句跟上“其年”,因君年,故方,於,甚於外也。采色不定,容外者常。常人之所不,平人莫之敢。 常人君,喜怒之色不定,故畏而不敢忤。因案人之所感,以求容其心。成云:“案,抑也。容,快。人以箴感,乃因而挫抑之,以求放其心意。” 上“因其修以之”。名之曰日之德不成,而大德乎!日日之以德,不能有成,而於大德乎!□然以仁之大德之言乎! 而不化,宣云:“自以是。”外合而不訾,宣云:“外即相合,而自之心。”姚鼐云:“訾,量也。君子之言,外若不,而不度量其。” 正此上句,宣注君,姚同。武按:上明言君采色不定,按人之所感,以求快其意,何能外合人之所言?且案者,即上文所也。方且案而罪之,不自不度量其乎?宣、姚之,均有未。回。訾,崔,也。仲尼破回勉一之言,如一不化,必至外合而不敢訾。夫外合而不訾,非外勉而一者乎?且外合,即容且形之;不訾,即心且成之也。下文回明答“我直而外曲”,外曲者,反外合也;直者,反不訾也。前後勘,路分明。其庸可乎!”  此回之否定指示,益足上回。如君,此矣。“然我直而外曲,成而上比。“然”下,子又言也。直者,天徒。天徒者,知天子之己皆天之所子,而以己言乎而人善之,乎而人不善之邪?成云:“心直,共自然之理而徒。”宣云:“天子,人君。”郭云:“人,得生一也。故善不善,付之公,一所求於人也。”直者,坦率任真,訾訾也。如童子率其天真而言,毫求之心,其善之否,人而已。若然者,人之童子,是之天徒。依乎天理,一私,若也。外曲者,人之徒也。擎、跽、曲拳,宣云:“擎,笏。跽,跪。曲拳,鞠躬。” 文:“擎,徐其反。跽,徐其反,文云:‘跪也。'拳音。”人臣之也,人跽、拳,人臣之而已,非外合也。人皆之,吾敢不邪?人之所者,人亦疵焉,是之人徒。成而上比者,古徒。成云:“忠之事,乃成於今;君臣之,上比于古。”  正成人臣之直,以之言,乃上比于古人,而之也。其言教,之也。所之言,是古教,即有之也。 文:“,直革反。”成云:“也。”武按:“”字,反上“不訾”。古之有也,非吾有也。若然者〔三〕,直而不病,郭云:“寄直于古,以病我。” “而不病”,明世德堂本、崇德院本均作“不病”,之。是之古徒。若是,可乎?”回仲尼破其一,乃三以救之。仲尼曰:“!可!大多政文:“大音泰。”郭云:“理二,而三以政之,所大多政也。”按:政、正同。法而不,俞云:“四字句。列寇篇:‘形成光。'文:‘ ,便僻也。'此‘'同。言有法度,而不便僻。 ” 正此句上“大多政”一句,言其大多正之之法而不也。“”字,俞引“形成光”句下文,便僻,不核之此上下文,即“形成光 ”之亦不合。武於彼句下,已加正,不。又文引崔云:“。”武按:仲尼人,教弟子以之法刺探人主意向之理,且心之亦未。考前王莽云:“政令多,奉行者,,乃以事。前後相乘,不渫。”注:“渫,也,通也。”“”“渫”二字,形近易。且,切,渫亦有切,音同通,故有通。彼以政令多而不渫,此以政法大多而不,意正同。本篇要旨,在一“”字。以待物,肆,人,人心,入,不入止,胥此意也。回政法多,然拘之以三,仍不能通,故曰“大多政法而不” ,其而不能通也。下句“固”字,亦即而不通之。作如此解,上下文一矣。固,亦罪。未宏大,可免罪咎。 正注非。前之“勉而一”,“而不化”,固固矣;今法限以三,亦固也。固,其所言者,皆古人之所有,有旁,不致直其怒,前之言自炫,不信厚言者矣,故不致招罪。然,止是耳矣,耳,之而已,而已急之耳,故耳矣,即而已矣。此句言止於罪而已。夫胡可以及化!不足化人〔四〕。心者也。”成云:“其有心。” 其成心,拘於三法而不也。回曰:“吾以矣,敢其方。”仲尼曰:“,吾若!文:“,本亦作。” 文:“,皆反,下同。”武按:知北篇老聃曰:“汝戒,疏瀹而心,澡雪而精神,掊而知。”此句,足以明此“”字之。有而之,其易邪?郭云:“有其心而之,未易也。” 正焦云:“君房本‘有'下有心字。”武按:郭注亦有。此句承上“ 心”。惟郭“未易也”,句意相。徐云:“人。”句意有心而之,非乎自然之天,而出於人。人即也。故曰“其易邪”,言易也。下文“易以”句,即承此而明之。易之者,天不宜。”成云:“雅:‘夏曰皓天。'言其皓汗也。”按:白自然之理不合。云:“易之者,仍心也。失其初心,是天。”於亦通。 文:“,徐胡老反。向云:‘天,自然也。'”武按:“”,一作“皓”,明也,白也。天地篇:“之之天。”淮南原道云:“所天者,粹素,直皓白,未始有糅也。”以此天之最切。本所天者,也。者,不以人也,即非有心而之也。有心而之者,人也。人者,易以,非粹皓白之天所宜矣。回三法,出有心而之,非任其自然之天而而待物也,故仲尼申儆之也。 回曰:“回之家,唯不酒、不茹者月矣。如此,可以乎?”成云:“,辛菜。” 文:“茹,徐音汝,食也。,徐反。”曰:“是祭祀之,非心也。”回曰: “敢心?”仲尼曰:“一若志,宣云:“不也。” 子之道,其功夫〔五〕即 在此,亦本篇主要,即老子之“抱一 ”也。老子云:“致,守。”欲致之,在守之,欲守,在抱一,即“一若志”之也。故一志道家下手功夫,其功效也。之以耳而之以心,成云:“耳根寂,凝神心符。” 文子上德篇:“夫道者,而自反。”注:“反。”武按:之以心者,即反也。楞“初于中入流亡所”之通。之以心而之以。成云:“心有知,起攀;情,柔任物。故去彼知,取此柔,遣之又遣,玄妙。”止於耳,宣云:“止於形骸。”俞云:“作‘耳止於',倒也。此申之以耳之,言耳之用,止於而已,故之以耳也。” 正俞非。如俞作“耳止於”,申之以耳之,知二句同,徒滋重,何申之於有?且耳何能?能者耳根也。浪耳,耳亦不能止,能止者心也。上既言“之以心”,即心寂然不。浪之,及耳而止,寂然之心不之相而,故曰“止於耳”,楞“ 所”之相通。本文未倒。心止于符。 俞云:“此申之以心之。言心之用,止于符而已,故之以心也。符之言合,物合也,物合,非而待物之矣。” 正俞非。本徐鬼篇:“以心心。”符、通。人皆有心,或蔽而不明,或放而未收,遂有人心、道心之,而不相符矣。如能一其志,使心不坐,物,差心,□心,受、想、行、之心,二六,如如不,道心而人心之符矣。故曰“以心心”也,故曰“心止于符”也。若以家言之,其入三摩提,真如之境者乎?此就本以也。再以列子之。仲尼篇:“亢子曰:‘我合於心,心合於。'”符者,合也。心止于符,即心止於合也。又本篇:“者,之大者也,道者之公。”本句所,即之也;本篇所道,即之公名也。列子曰:“天地之道,非。”易曰:“一一之道。”子名之道,即 本於此。是故心符於,即符於道,即所道心也。前後,自相通。此篇子寓仲尼之言,修道次第,最幽玄,精要,道笈丹,汗牛充,悉不能出此。其修道次第,率由耳、眼根而入,家相同,惟家入道方便,其途多。然佛弟子,在桓精舍上,佛之,述入道方便,佛取音“由中入”,以耳根通,根也。本篇先述耳根,眼根次之,其意家亦不同。其所“之以耳而之以心”者,即音所也;“ 之以心而之以”,即所空也,心故也。充空,乎不偏,之也。心符於,即空也。至列子所亢子之言,尤有焉。其言曰:“心合於,合於神,神合於。”即空所空,生既,寂前也。又曰:“於介然之有,唯然之音,在八荒之外,近在眉睫之,我者,我必知之。”此音之“耳根通”何?天地祗此一理,孰道殊途乎?也者,而待物者也。俞云:“此申。” 宣云:“端,即也。”即之。唯道集。者,心也。”成云:“唯此真道,集在心。故者,心妙道也。” “” 字,全篇主。帝王篇云:“名,府,事任,知主。,而朕,其所受於天,而得,亦而已。”於“”字之,可致。又管子篇云:“心理,道乃可止。”又云:“彼道之情,音。修心者,道乃可得。”文子十守篇:“者,道之所居。”皆可作“ 唯道集”之。然道究何以必集於?其排橐乎?排橐之,橐外之其空,如水之就下然。者空也。道之,故集之也。春秋繁露如天之篇〔 六〕云:“天地之,有之。常人者,若水常也。”人既之中,故心若,是入而集之矣。所者心 也者,心何以?致之也。者其功,者其效也。文:“,戒也。”祭云:“者不。 ”言不散其志也。不散志,即一志也。是上文“一若志”,即示回以之下手也。祭又云:“ 定之之。”上文“存於己者未定”,即回之未能也。生篇:“必以心:三日而不敢爵,五日不敢非巧拙,七日然忘吾有四枝形也。”夫至忘四枝形,心可矣,亦即未始有回之也。回曰:“回之未始得使,未得使心之教。 正注非,下句。自回也;自有回。 正奚侗曰:“自,系有字之。下文‘未始有回也 ',正此文反。”武按:此上句,言回之未用其心也,有一形具之回也。秋水篇:“因其大而大之,因其小而小之。”此即因其有而有之,任其天也。形有,不能故之。如有而以,非惟有心,且妄心矣,何能致而其心?又何家所斥於之外道乎?德充符篇云:“有人之形,人之情。”自回也者,有人之形也;下文“未始有回也”者,人之情也。尤此。此就未用心言也。得使之也,未始有回也。既得教令,遂忘物我。 正“之”字,指心言。得使用其心,未始有回之存也。不存,即任其天也。任天,即下文“天使”也。此大宗篇“回坐忘”可互相明。夫功至坐忘,若准家,等於、所知二障,而人、法二空也。此就用心言也。可乎?”夫子曰:“矣。成云:“ 心之妙矣。” 正“可乎”句,承上二意。未使心,惟有人之形,既使心,人之情,如此者,可乎?二意,故夫子以之之也。吾若!若能入游其樊而感其名,汝入,能其藩,而以名相感。入,不入止。入吾言言,不入姑止。 毒,宣云:“不一隙,不一。”郭云:“ 使物自若,者也;付天下之自安,毒者也。”李云:“、毒文,毒及不同 。文:‘毒,厚也。言害人之草,往往而生。'亦不合。毒之借字。文下云: ‘保也,亦曰高土也,若毒。'郭注‘自安'合。行孚文疑云:‘者,累土台以信,即所“高保于王路,置鼓其上,近相”是也。'是之。者,保之所,故借其保。周易‘以此毒天下,而民之',老子‘亭之毒之',此‘毒',三毒字,皆是此。雅‘毒,安也',亦即此。按:毒本字,正及同,所以、毒文。都皓切,音之也。”按:宣望文生,不如李最合。者,可以沿行路;毒者,可以望的。“毒”,使人可指目之意。 正知北篇:“其,其往崖,房,四之皇皇也。”此“毒”字,疑“ 房”字之。此句下句“一宅” 作根,後文“室”二字照。下句不得已而一宅之者,以其“房”也。外,房,非室乎?以喻宅心于皇皇四,外蔽障之所,斯可之矣。宣固望文生,然李毒,者,保之所,所以望通信者,非可常居,於下“一宅”“室 ”不相,亦徒滋葛藤而已。至“使人可指目”,是也。若李林甫城府深阻者如此,尤乖本文之矣。一宅而寓於不得已,矣。成云:“宅,居也。心至一之道,不得已而之,非也,庶矣。” 一宅者,宅居於一而不二也,上“一若志”之喻。子之道,重在於不得已,故 “不得已”句全,如下文“不得已以中”,庚桑楚篇“以不得已之德”,刻意篇“不得已而後起”。即而待物之旨,必待感而後,迫而後也。下“公子高”,即此,特提於此,以作彼伏。易,行地。宣云:“人之世,不行易,行而不著。”正人行地而欲不留足,可以人除之使,故曰易,以喻人使,易以。又人翼以,不能不行地,此天使之也。今欲行地,非人所能,故曰,以喻天使,以。人使,易以;天使,以。 成云:“人情使,而易欺;天然用,而。”荀子性篇注:“,也。凡非天性而人作之者,皆之。故字人傍,亦意字也。”本刻意篇:“而同德,而同波。不福先,不始。感而後,迫而後,不得已而後起。去知故,循天之理。”又曰:“而以天行。”即天使也。言循天理以行使,而不以知故之人也。反之者,人使也。人使者,即使其知故,而流于人之也。“天使” 句,上“寓於不得已”句相呼。 以有翼者矣,未以翼者也;以有知知者矣,未以知知者也。文:“上音智,下如字。” 宣云:“以神,以寂照。”正上知如字,音智非。知不能知,之翼不能,天使之也。知欲知,翼欲,皆施以人,故上言“天使,以”也。自“易”至此,皆推“入,不入止”二句之。天者自然之,入者,其自然之也。如其不入,尚不知止而仍,之翼欲,知欲知,皆乎自然,而於力矣。瞻彼者,室生白,司云:“,空也。室,喻心。心能空,白生也。”成云:“彼,前境也。 察有,悉皆空寂,故能其心室,乃照真源。”  瞻,文:“也。” 成云:“照也。”,文“徐苦穴反”,集“音缺 ”。武按: 子於入道之,上文示人由耳根,此示人由眼根也。至天地篇所云:“ 乎冥冥,乎。冥冥之中,焉;天之中,和焉。”示眼、耳根,明其功效也。乎冥冥,即瞻彼也;冥冥,即室生白也,文明也。又前元後注:“,白也。 ”夫老、之道,多由眼根入。如道德首章,即揭示妙徼,而之以,之以生久,可知其入道之方矣。至室生白,非甚,如根性明利者,持,瞑目息,月年,即光透睫,白境前矣。此境尚,因白生室,未能照十方也。准家,於四中,等有、有之初乎?瞻 也;知白,也。瞻再,如庚桑楚篇之“宇泰定者乎天光”,道德之“明白四 ”矣。更如在宥篇所述成子“吾日月光” ,天地篇所“上神乘光,形亡,此昭”。夫形而惟乘光,即光一也,故上神。此迦牟尼每于法,放光相若矣。此再以家明之。如阿那律陀云:“世尊示我以照明金三昧,旋循元,十方,精真洞然,如掌果。”又如周利特迦云:“我息,微。反息循空,其心豁然,得大。”如陀陀云:“我初三七日,鼻中出入如□,身心明,偏成,□相,鼻息成白,心漏,出入息,化光明,照十方界。”二家勘,本文之然矣。吉祥止止。成云:“吉祥善福,止在凝之心,亦能致〔七〕善也。”俞云:“‘止止'文,於取。淮南真:‘室生白,吉祥止也。'疑此文下止字亦也字之。列子天瑞篇重元注‘室生白,吉祥止耳',亦可‘止止'文之。”按:下“ 止”字,或“之”之。 正惟道集,吉祥自然止,即下文“鬼神舍”也。刻意篇云:“ 澹然,而美之。”澹然,也;美之,吉祥止也。刻意篇又“故天,物累,人非,鬼”,乃美之也,亦可移以吉祥之。又知北篇云:“正汝形,一汝,天和至。”天和者,非吉祥乎?“止止”二字不,俞、王均非。止集也:上“止”字,吉祥集也;下“止”字,心之所集也。心止于符,即心集於也,吉祥集。合而言之,即吉祥止於心之所止也。德充符篇“惟止能止止”,惟心之止,能止止也。若略其句法,“止止止”,止止於心之所止,亦可通。淮南之作“也”字,因已,用 “也”字以之;此作“止”字者,下句“止”字伏根。文各有所,何可以改此乎?夫且不止,是之坐。若精神外 而不安息,是形坐而心也。 此“止”字,承上句下“止”字,心如不止,是形坐心也。可上句下“止”字如作“也”字,此“止”字根矣。夫徇耳目通而外於心知,鬼神舍,而人乎!李云:“徇,使也。”宣云:“耳目在外,而徇之於;心智在,而黜之於外。”成云:“任物,鬼神冥附而舍止。人依,固其宜矣。”正徇,文“徐反。李‘使也'。”武按:此文亦本篇要旨,且上文“以耳”“瞻彼”二。以耳而以心,即徇耳通也;瞻,即徇目通也。文子上德篇:“夫道者,而自反。”注:“反。”足此。“外”字,宣似作“外”之外解,非是。前霍光:“外我家。”古注:“外,疏斥之。”外於心知者,黜心知而不用也。大戴曾子天篇:“之精曰神,之精曰,品物之本也。”文:“鬼,。”是即鬼也。之曰道,之精曰神鬼。是鬼神舍,上“惟道集 ”相。管子心篇:“其心,神入舍;除不,神乃留。”又篇:“敬除其舍,精自。” 本知北篇:“汝知,一汝度,神舍。”凡此,皆可此。且此之,家之旨亦相通。如楞云:“於外六,不多流逸,旋元自。既不,根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十方土,皎然清。譬如琉璃,明月,身心快然。”玩“反流 ”以上各,即徇耳目通也。全一者,即一若志也。六用不行者,眼、耳、鼻、舌、身、意不行也。此所心知,即彼所意也。外於心知,即意不行也。彼言六六用,其全也;此言耳、目、心者,其重者言之也。明月,室生白之矣。措殊,二。道同之,亦徒其陋而已。是物之化也,禹、舜之所也,伏羲、蘧之所行,而散焉者乎?”此禹、舜物之,上古帝王之所行止,而散之人,有不所化乎!成云:“蘧,三皇以前文字之君。”云:“言知此可帝王,可以宰世,而 支之散人乎!”於亦通。 文:“,徐女酒反。崔云:‘系而行之曰。'”武按:此“化”字,上文二“化”字。伏羲、蘧之行,言伏、之行,於此道也,反上文“非所以行也”句。

  〔一〕“笑”字,集引成疏。

  〔二〕“乎”原作“者”,王氏原刻及集本改。

  〔三〕“者”字,王氏原刻及集本。

  〔四〕“人”原作“也”,王氏原刻改。

  〔五〕“夫”原“大”,文改。

  〔六〕“如天之”原作“天地 ”,春秋繁露改。

  〔七〕“致”字,王氏原刻及成疏。

  公子高使于,于仲尼曰:“王使梁也甚重,成云:“ 委寄甚重。” 文:“音。子高,楚大夫,尹,僭公。姓沈,名梁,字子高。”之待使者,甚敬而不急。宣云:“貌敬而于事。” 正不急,言侯不之急也。不急,必不重使者矣。此照上“ 重”字。匹夫未可,而侯乎!吾甚栗之。也。 文:“栗音栗。”武按:未可,未可以言也。使者在言,不能其言,且以楚王使之甚重也。子常梁也,曰:‘凡事若小若大,寡不道以成。事大小,不由道而以然成遂者。 正郭云:“夫事大小,少有不言以成者耳。此仲尼之所曾告梁者也。”玩郭注,是以“言”“道”字,是也。後文“丘以所”云云,仍“言”字立。所者,前所告者,言以成,此以言各相告也。事若不成,必有人道之患;王必降罪。事若成,必有之患。宣云:“喜交,二受而疾作。” 淮南原道:“人大怒破,大喜。”本在宥篇:“ 人大喜邪,毗于。大怒邪,毗于。毗,四不至,寒暑之和不成,其反人之形乎!”武按:怒同,事未成,,事成喜。破,喜,故有之患也。,必致寒疾,破,必致暑疾,即所寒暑之和不成也。事不成而,破而致暑疾,所以也。若成若不成而後患者,唯有德者能之。'成云:“任成于前,不以喜累心者,唯盛德之人。 ”以上述子言。云:“事成,而卒可患者,惟盛德能。”按:成似浚符 之,未可。是也。吾食也,粗而不臧,宣云:“甘守粗,不求精善。” 文:“臧,作郎反,善也。”爨欲清之人。 成云:“清,也。然火不多,可避。” 文:“爨,七反。清,七性反。字宜冫,□者,假借也。”武按:氏春秋功名篇:“大在上,民清是走。”亦作“清”。列子朱篇:“以梁肉橘,心□,生病矣。”此,之,由於肥美食。治此美食,用火必多,爨者必思就清。今爨欲清之人,食粗薄而多火也。食既粗薄,不由此致矣。今吾朝受命而夕冰,我其!灼之故。 既非由於美食,由甚栗之故也。甚栗破而,必致暑疾。左昭西元年秦和曰:“淫疾。”外物篇云:“利害相摩,生火甚多,人焚和。”同此也。 吾未至乎事之情,宣云:“未到行事。”而既有之患矣;事若不成,必有人道之患。是也,人臣者不足以任之,子其有以我!”仲尼曰:“天下有大戒二:成“戒,法也。”其一,命也;其一,也。子之,命也,不可解於心;受之于天,自然固。臣之事君,也,而非君也,所逃於天地之。成云:“天下未有君之。”是之大戒。是以夫事其者,不地而安之,不境地何若,惟求安其。 孝之至也;夫事其君者,不事而安之,成云:“事夷,安之若命。”忠之盛也;自事其心者,哀不易施乎前,王念云:“ 施〔一〕移。此言不移易。晏子春秋外篇‘君臣易施',荀子儒效篇‘哀之相易也',‘ 人之所施易',皆同。正言之易施,倒言之施易也。”宣云:“事心如事君父之所,哀之境不同,而不移易於其前。” 文:“施,如 字。崔以豉反,移也。”武按:注中“ 哀”“充”,“易”上“施”字。考儒效篇:“ 若夫充之相施易也。”注:“充,也。施曰移。”此段事、事君、事心,三者平。因言人臣者不足以任,故以事君之道之,事,特文之陪耳,然尤重在事心。下文皆就事心之,之甚栗,由於不能事心故也。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人臣子者,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情,也。此二句本要。不可奈何,安之若命,即下文“不得已以中”也。安命即所以中也,亦即前之也,均就事心言也。心能安而之,哀自不易施乎前,而心矣。如此,羲、蘧之所行,故曰“德之至也 ”。上下,自相通。且不特此也,如德充符篇“ 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唯有德者能之”,生篇“ 命之情者,不知之所奈何”,其亦相通也。何暇至於生而死!宣云:“尚何之患?” 安之若命而已。夫子其行可矣!上回心外,自行,仲尼以“何暇至於暴人之所行”以之,以其未可行也。此子高心栗,人臣者不足以任之,自不欲行也,仲尼以“何暇至於生而死”以之,勉其行也。照,一反一正,同用“何暇”句以相。想子著,亦煞排比之功也。丘以所:更以前告之。凡交,交。近必〔二〕相靡以信,宣云:“相以信行。” 靡,御四0六引作“磨”。郭云:“ 近者得接,故以其信相靡服也。”宣注同以靡,是也。必忠之以言,宣云:“相孚契以言。”言必或之。宣云:“必使。”夫喜怒之言,宣云:“君之喜怒。”天下之者也。夫喜必多溢美之言,怒必多溢之言。郭云:“溢,也。喜怒 之言,常其。”凡溢之妄,成云:“ ,似也。似使人妄。” 正,比也。凡之言,於常情,故比於妄也。妄其信之也莫,成云:“莫,致疑貌。” 正奚侗曰:“:‘莫也。'邢疏:‘莫,薄也。'信之也莫,言信之不也。”莫言者殃。此其所以天下之者也。上文“人道之患”。故法言曰:引古格言。子法言名因此。‘ 其常情,宣云:“但其平者。” 其溢言,郭云:“之言而勿。”乎全。'宣云:“庶可自全。”按:引法言。且以巧力者,始乎,常卒乎,大至多奇巧;文:“大音泰,本亦作泰。”按:力,求於,欲之至,奇百出矣。 成云:“,喜也;,怒也。夫力相,非巧。初之情在喜,心生忿怒,好之情,以相害。”武按:此喻溢。以酒者,始乎治,常卒乎,大至多奇。象治,既醉於迷,昏醉之至,不矣。 成云:“治,理也。夫主酬,自有理。”云云。武按:此喻溢美。此喻,皆下文陪,亦即下文之喻也。凡事亦然。始乎,常卒乎鄙;宣云:“,信。鄙,。”俞云:“鄙,文不相。之。都。地‘宋有孟',史夏本作‘明都',是其例。‘始乎都,常卒乎鄙',都、鄙正相。因字通作,又而,遂失其矣。淮南言‘故始於都者,常大於鄙',即本子,可以正。彼文大字,乃卒字之。王氏。” 正俞非。俞 “鄙,文不相”。夫,信也;鄙,也。一正一反,俞何文例,不相?尹文子大道篇“能鄙不相,愚不相”,能鄙、愚,皆一正一反相。淮南本“仁鄙不”,仁同。鄙可仁,不可相乎?又:“ 致以治心,易直子之心油然生矣。”此就之正面言也。其反面曰:“不和不,而鄙之心入之矣。”此正以鄙相也。至引淮南以此文“鄙” “都” ,不知淮南就言,始都城,常大於鄙,以鄙都地人多,易大也。各有取,何可引以此?俞亦自知“大”字未安,又,而引此“卒 ”字以正之。易“卒”於彼,彼文不安矣;易“都”於此,此文不安矣。此文系言者信而不可妄,“ ”承上文“信”字,“鄙”承上文“妄”字,分明。如易“”“都”,“鄙”“ 鄙”之鄙,此二句成疣,上文全干涉矣。其作始也,其也必巨。夫言者,波也;如之,如波之起。 “其作始”二句,承上下。夫言或溢美,或溢,如波不定也。行者,也。郭嵩云:“者,有而存之;者,而舍之。,得失也。” 正郭非。夫溢美、溢如波之言,其言妄,妄非矣。如使者遵行而之,非其乎?波易以,易以危。得失定,故曰“易以危”。正妄言者殃。故忿由,巧言偏。忿怒之端,他由也,常由巧言,偏失中之故。 巧言始乎也,忿卒乎也。死不音,息然,於是生心。困而就死,不音,而忿有。于其,且生於心而,欲噬人也。以之心,譬下人有不肖之心。 文:“,郭敷末反,李音怫。”武按:此喻之患。克核大至,必有不肖之心之,而不知其然也。克求精核太,人以不肖之心起而相,不知其然而然。 克核大至,言遇事考成太,患得患失之心之,即不肖之心之也。此一己,公於患事之成不成而,于本文似。又克核大至,乎也;不肖之心之,卒乎鄙也。苟不知其然也,孰知其所!宣云:“必罹。”故法言曰:‘令,成云:“君命,得改。”成。'成云:“弗,令成就。”再引法言。度,益也。若於本度,是增益言。 上文“溢美”“溢”,乃君因一喜怒致言之溢也。此之度, 言者乎君言之限度也。令、成,即皆度也。令、成殆事,事必危殆。 上文“妄言者殃”,及“易以危”,就危及使者之身言之也。此之令、成,妨害所使之事矣。美成在久,成不及改,成而善,不在一;成而,必有不及改者。 此上公“若成若不成” 之而答之也。言事之美成者,非猝可致,必多日;如成,後悔改,已不及矣。本徐鬼篇:“殆之成也不改,之也萃。其反功,其果也待久。”“殆之成也”句,即成不及改也。“其果”句,即美成在久也。可以互。可不慎!且夫乘物以心,不得已以中,至矣。宣云:“物以寄吾心,于不得已而,而毫造端,以吾心不之中,此道之也。乘物以心,心不至克核矣。不得已以中,上文“寓於不得已”,及“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同。何作也!郭云:“任〔三〕所,何必作意於其!” 者,楚答之言也。子高之甚敬而不急,其所不足以楚王之意,己必得罪,故甚栗之。是即作意于之也。仲尼其病,故以“心”“中”二勉之。莫若致命。此其者。”但致君命,而不以己,即此。若人道之患,非患也。 正成云: “直致率情,任於天命,甚是易,有耶?此其者,言不也。”武按:上言“喜怒之言,天下之者也”,又言“固有所不得已,行事之情而忘其身 ”,今勉以不得已以中,於身且忘,常情,不溢言,但直致君之命耶!此有者,收上“” 字。

  〔一〕“”原作“”,集引改。

  〔二〕“必”字,王氏原刻及集本。

  〔三〕“”原作“其”,王氏原刻及郭注改。

  傅公太子,文:“ ,人。太子,蒯。”而于蘧伯玉曰: “有人於此,其德天。天性嗜。 文:“ 蘧,其居反。伯玉,名瑗,大夫。”之方,危吾;宣云:“其度,必覆邦家。” 方,道也,法也。 之有方,危吾身。制以法度,先害己。其知足以知人之,而不知其所以。文:“其知,音智。”但知人,不己。 足以知人之而之,而不知人之所以有而原之。若然者,吾奈之何?”蘧伯玉曰:“善哉乎!戒之慎之,正汝身也哉!先求身之。此句重要,下文。下文形。身之外者也;心,身之在者也。就不入,和不出,即正身之也。形莫若就,心莫若和。宣云:“外示附之形,寓和之意。” 正此二句,明正身之也。形莫如就,身日近而之。下文“之”句,即就之也。宣以和,下文意不合。心如之,入而之同矣,非之方而危乎?郭“和而不同”,近之。然本山木篇云:“一上一下,以和量。”上下以和量,即不上不下而中也。中庸“而皆中之和 ”,亦此。文子上仁篇“和者”,即不偏而和也。淮南泛:“相接,乃能成和。 ”相和也。:“和,不不柔也。”均有不偏不倚,而於中正之。傅太子,位居近,其自不能之疏,故曰“形莫若就”也。然既不可之同而危,又不可之迕而危身,二者之,惟有不上不下,不不柔,喜怒之,允厥中而已,故曰“心莫若和”也。知北篇:“正汝形,一汝,天和至。”此文亦言“正汝身”,正身者,乃所以致和也。“心和”二字,本主,亦本篇要旨也。然,之二者有患。宣云:“未善。 ” 正宣注非。上祗言就和,何得未善?此“ 有患”者,患在下文入出也。就不欲入,和不欲出。附不欲深,必防其;不欲,必其。 正郭云:“入者遂同,出者自伐也。 ”武按:就者,不身之近;入同流,必致心亦附 之,和矣。出者,表而出之也。下文“伐而美者”,即出也,出非和矣。又上文“ 以仁墨之言炫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有其美也” ,亦可“ 出”字之。生篇:“入而藏,出而,柴立其中央。”柴立中央者,和也,足此相。形就而入,且,崩蹶。 ,。,。崩,。蹶,也。 其德天,必危,入而同,亦必同,故、、崩、蹶也。心和而出,且名,妖孽。郭云:“自和之,且有含垢之;彼之名,彼且其己,妄生妖孽。” 正心和而出者,伐而美也,即露才己也,故名。人君因案人之所感,且因其修以之,妖孽矣。彼且,亦之;喻知。 彼且町畦,亦之町畦;界限。喻小有逾越。文:“町,徒反。畦,圭反。李云:‘町畦,畔埒也。'”彼且崖,亦之崖。不立崖岸。 自“ ”句至此,其帝王篇“而委蛇,因以弟靡,因以波流”同。之,入於疵。其意而通之,以入於疵病。 文:“疵,似移反,病也。”句因而利之,以入於疵。此日之德有成也。上“”句,就之也,此和之效也。如入或出,不能致此矣。汝不知夫螳乎?怒其臂以,不知其不任也,是其才之美者也。戒之慎之!伐而美者以犯之,矣。而,汝也。伐,功也。美不可恃,汝之美,伐汝之美,以犯太子,近似螳矣。一喻。 正“螳”句,亦天地篇。又淮南人云:“王出,有一,足搏其。其曰:‘此何也?'曰:‘此所螳者也。其也,知而不知,不量力而。'公曰:‘此人而必天下勇武矣。'回而避之。”外同。成云:“螳,有斧也。”武按:螳怒臂,公回,其才勇,故曰“是其才之美者也”。伐者,也。伐而美者以犯之,上“以仁墨之言炫暴人之前者,是以人 有其美也”同。以仁之美,言于太子,己有此美,而欲太子效之也。如此以犯太子,必致忌,而螳之所相近矣,故曰“”也。或云:“伐”字,史功臣侯表:“明其功曰伐。”小雅:“伐,美也。”,易系:“者,之微,吉之先者也。”端兆也。而,如字。伐而美以犯之者,累功伐而才美者,即犯人主猜怒之端。妒才忌功,暴君通性,良弓走狗之,空梁燕泥之,于古,伐!即上文、比之死,因修,亦非由也。此足一,然究不若前之。 “螳”至此,心和而出作喻。“伐而美”二句,下“匠石”之反面本,“山木”“膏火”一段之正面本。言之,以下各,即此二句之正喻反喻也。汝不知夫虎者乎?不敢以生物之,其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之,其之之怒也。成云:“以死物投虎,亦先分,不使用力。” 正此“”句作喻,即“就”字作喻也。其,其怒心。虎之人而媚己者,也;故其者,逆也。虎逆之人,之媚人。喻教人不可怒之。再喻。 自“虎”句至此,之入於疵也。虎性人,逢其怒也。其怒心,媚己者,而人之疵矣。以喻太子,其德天,由於怒也。其怒心,人之疵矣。能其怒心者,就和致之也。夫者,以筐盛矢,以盛溺。成云:“,大蛤也。”之至者。 文:“盛音成。矢或作屎。,徐市反。溺,奴吊反。”郭云:“矢溺至,而以器盛之,之至者也。”有□虻,王念云:“,附也。言□虻附于也。:‘景命有。'毛:‘,附也。'”文:“□音文。本或作□,同。虻,孟庚反。,普木反。”而拊之不,成云:“拊,拍也。不,掩不意。” 正注非。不者,而拊,而忘拊也。忘拊之,不耐蚊虻之虐,而缺奔,必致途人矣。考成原疏云:“蚊虻 群聚,卒然拊之,意在除害。不定,掩不意,忽然,於是缺勒,人遭蹄蹋也。”成意如定拊,不。不知蚊虻之也,拊之又何能定?拊者,拂去蚊虻而已,著必不重,何至人?牧童猝鞭其矣,未其如此也。如遇毒蚊群螫,而不之拊,真缺,狂奔人矣。缺、首、碎胸。成云:“,勒也。”至此。意有所至,而有所亡,可不慎邪?”亡,失也。欲除蚊虻,意有偏至,反以之故,而致亡失,故慎也。三喻。 正王解本于郭、成。考郭“意”字,在於拊蚊,成“亡”字,失其所之,均非也。文之本,器盛矢溺,之意有所至矣。然蚊虻,切身之患也。者,尤拊之。今不拊,其有所亡矣。此段形就而入作喻。入之同,乃求合人主,免犯其怒也。然偶失其意,即足致患。如者,可至矣,偶一忘拊,即致碎。推之世,亦良,要慎之而已。“ 慎”字,收上二“慎”字。

  匠石之,至乎曲,社。石,匠名。之,往也。司云:“曲,曲道。”成云: “如之道也。社,土神。,社木。”文聚八九、御九五八引“”作“”。文:“崔云:‘道名'。”武按:之地名也。司、成氏,未免臆。文:“,力狄反,李‘木名',一‘也'。”社,成云:“土神也。”祭法:“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注:“大夫以下,不得特立社,民族居。百家以上,共立一社,今社是也。”周官大司徒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宜木,遂以名其社,其野。”白虎通云:“社稷所以有何?尊而之,使民望而敬之,又所以表功也。”按此社,如周官,以木名也。其大蔽千牛,之百,文注引司云:“,匝也。”李云:“尺,十丈。” 正文:“蔽牛,必世反。李云:‘牛住其旁而不。',向、徐反。”武按:如李,十丈,安能蔽千牛?“ 求高名之” 句下,引崔“八尺一”,方蔽牛不戾。其高山十仞而後有枝,其可以舟者旁十。俞云: “旁、方古通。方,且也。言可舟者且十。” 正文:“七尺曰仞。或云:八尺曰仞。”武按:旁,崔“旁枝”,是也。俞非。此“旁”字,跟上句“枝 ”字。上文蔽千牛,百,形容正之大也。可舟者十,言其旁可刳舟之枝以十。此形容旁枝之大且多也。枝大,益大矣。此子行文之妙,且密而有法也。古者刳木舟,旁枝之大者,而刳其,即可成舟,如大,不易如此刳用矣。俞乃不其易而其。其原文,徵引多,以“旁”之“方 ”,方有,又必限之且。如此作注,亦太周折矣。即依俞,而以修之例之。此段用三“其” 字,句中主格,均指言。如旁且,“舟”句系,仍形容之大矣,不上蔽牛之形容相乎?方如大射“左右曰方”注:“方,旁出也。”此,照本字,固旁枝;作方,亦旁出之枝也。俞原文尚有云:“在宥篇‘出入旁',即出入方。此本假旁方之。”此更非。所假者,本此字,假他字以寓此字之也。在宥篇“出入旁 ”之上,即有“行乎方”之“方”字,更何假“旁 ”?如硬派假,未免冤苦子。至出入旁, “依傍”之傍,然立,出入所依傍也。如方,于上文“行乎方”犯矣。且行可方,既有出入,出入即其方也,何能?之,一而可也。者如市,匠伯不,遂行不。遂,竟也。文注引司云:“匠石,字伯。”弟子之,,也。走及匠石,曰: “自吾斧斤以夫子,未材如此其美也。先生不肯,行不,何邪?”文:“,丁劣反。”成云:“止也。”斤,正字通“以之,曲木柄,剞劂之”。曰:“已矣,勿言之矣!散木也,以舟沈,重。以棺速腐,多。以器速,疏脆。以液, 李 云:“:‘,松心,又木名也。'松心有脂,液正取此。” 正文:“,郭武半反。”武按:李原文“ 正取此”下,尚有“脂出如松心也”句,于方合。王此句,者,液木,而非矣。 以柱蠹。。 蠹,文“丁故反”。成云:“木也。”是不材之木也,所可用,已逍游篇。故能若是之。”匠石,社曰:“女乎比予哉?若比予于文木邪?郭云:“凡可用之木文木,可成章也。”夫、梨、橘、柚、果、之,成云:“ ,瓜瓠之。” 文:“,加反。,徐力果反。”成云:“在曰果,、梨之;在地曰,瓜瓠之徒。”集:“,平。”:“同,似梨而酸。”柚,集“救切,音右”。文“□”同,“也”。禹:“厥包橘柚。”:“大曰橘,小曰柚。”雅木:“柚,。”注:“似橙而酢。”列子仲尼篇湛注:“山海曰:‘山多橘柚。'柚似橘而大。皮厚味酸。”武按:“小曰柚”,也。淮南主:“夏取果。”高注:“有核曰果,核曰。”食志: “瓜瓠果。”劭曰:“木曰果,草曰。”熟,辱,大枝折,小枝泄。俞云:“泄,。荀子非相篇:‘接人用。' 注:‘ ,引也。'小枝,引也。” 正泄,文:“徐思列反。崔云:‘泄、泄同。'”成云:“大枝,小枝。”武按:果累累者,必大枝也,故人每攀折之以果。小枝生,大枝折泄出,而易萎矣。故工於移植果者,一遇大枝剪折,必用泥封,以免泄其生,植之易於成。此文正合此理。俞乃“泄字之,於此取”,改。武以于古人之,照本字之,即或未,之改字改音者妥。清之家,蹈擅改之病,非武所敢苟同也。此以其能苦其生者也,故不其天年而中道夭,自掊於世俗者也。掊由其自取。成云:“掊,打。” “梨”至此,申上才美犯之也。物莫不若是。且予求所可用久矣,死,伐而死。 成云:“,近也。”武按:“所可用”者,可得而用之也。用,特不可用器耳,仍有用薪之,故久欲求一所可用之地以自全。死者,因人欲得薪也。乃今得之,郭云:“有睥睨己者,唯今匠石明之。” 正社人民所尊,有用,不翦伐,用者乎!乃今得社,翦伐可免,故“予大用”也。予大用。成云:“方得全身,我大用。”使予也而有用,且得有此大也邪?且也,若予也皆物也,奈何哉其相物也?而死之散人,又知散木!”而,汝。,近也。 汝以我用,而之散木,必自以有用,而非散人矣。不知有能者苦其生,有用者於死,汝死之人也,亦何莫非散人乎?散人又何足以知散木?匠石而其。王念云:“畛。雅:‘ 畛,告也。'告其于弟子。”正王非。本非“畛”字,如物“言其畛”是也,此如畛者,子何以不用,而必用,以後人揣改乎?子恐不如是之也。王氏原文云:“ 向秀、司彪云:‘,占也。'按下文皆匠石弟子社之事,占之事。畛。”云云。武按:王氏之意,既占,占必有端策拂之事,此意乃太固?雅言:“,占也。”疏:“兆以知吉凶也。必先度,故曰:,占。”然匠石亦必以弟子相度之,故下有“密,若言”之也。此占合,即合也。又前遵: “口占百封。”然“”之者,匠石其弟子口占耳。此尤切,何傅,擅改“畛” 乎?弟子曰:“趣取用,社何邪?”既急取用以全身,何必社木以自?正玩注,趣急,于文意不合。成“木意趣,取於用”,是也。文社之在保民,社即保民之用,既旨趣在於用,社是何意乎?注“以自”,于文。曰:“密!”言秘之。姚鼐云:“密、默字通。田子方篇仲尼 曰:‘默!女言!'生篇:‘公密而不。'” 正 “密”“默”二字,涵各。默,默不言也;密,秘勿泄也。此“密”下接“ 若言”,戒其以以下外泄也。其戒密之意,一以儆於,恐所;二以社所祈福保之,泄恐知其保民之用而。故此以“密”字。至仲尼以“默”,其稍。文王盛德,容言,故下即接以“又何刺焉”之句,非有宣之也。故以“默”字。生篇之“密”,乃公恐料之言宣於野,必其,或不致,即以之言,故公密而不也。以此二字之未可意通用,且子下字之精也。若言!彼亦直寄焉,以不知己者也。彼亦特寄於社,以不知己者病之而不也。司云:“,病也。” 彼亦直寄焉者,彼非社也,特寄於社而社木而已。上“散木也”至“不材之木”句,即之也。“不知己” 三字,跟上“又知散木”句。文彼之用,乃大用也,人反以用之,即不知己者也。不社者,且有翦乎!如不社木,且有翦伐之者,或析薪木。正社社木,其各,注於此尚未清。上直寄焉者,社木也。而社之在保民,遵社之而保民之用,社也。列子周穆王篇:“哉!”注:“音。”此即不社而施保民之用,然既寄社木,民有翦伐者乎?以社,人民必不致翦伐社木也。且也,彼其所保,,保于山野,究俗,非城狐、社鼠之比。 正,指社木。言彼社保民之用,特寄於社,期乎自保,以免翦伐,非若社木之在保民也,故曰“所保”。以之,不亦乎!”宣云:“,常理。”按:彼非社神以自,而以常理之,於情事也。 正以常保民之社之,不亦於事乎!南伯子綦游乎商之丘,李云:“即南郭也。伯,也。”司云:“商之丘,今梁睢。”大木焉有,千乘,芘其所。向 云:“,也。”崔云:“,於也。”成云:“曰乘。言千乘,可庇於其。” 文:“乘,反。芘,本亦作庇。音。”武按:“”字,玩注意下句,似上句。崔,不知何,恐系臆。文云:“,蔽也。”“五刃”,注“藏也”。後任光注“避也”。“其”字指大木,如有千乘,避藏於其下,可受芘於大木之所也。此系借千之,以譬其之,“”字可知,固不必限於也。子綦曰:“此何木也哉?此必有材夫!”言必可材也。 此“”字,照上“”字。上言其形之,此因其形,而揣其材之亦必也。仰而其枝,拳曲而不可以;俯而其大根,解而不可以棺;成云:“,如之,心木也。”按:解者,文理解散,不密。 “”,明世德堂本作“”,之。心,有意。句冠“ 俯”字,即俯身察之也。其,口而;嗅之,使人狂酲三日而不已。 李云:“狂如酲也。病酒曰酲。” 文:“,食反。酲音呈。”武按:“”田子方篇“舐和墨”之“舐”,文同音食反,故二字通。又按文聚八八引“口”作“舌”,之。因者舌,舌也。子綦曰:“此果不材之木也,以至於此其大也。成云:“不材全生之大材,用乃物之妙用,故能不夭斧斤〔一〕,而庇千乘也。”嗟夫!神人以此不材!”由木悟人。宣云:“神人亦以不其材,故用於世,而天全也。” 此上段,皆言不材之木,明用之旨,於似,而有不者在。匠伯,攻木之工也,其於,望即知,前不;南伯仰俯察,舌鼻嗅,方知不材。不者一。後木,枝拳根解,口而嗅致狂;必是,故者如市,而弟子。是知不材之度,後深於前。不者 二。非用,而求所可用,故寄社以自保;後木不如是也。不者三。似材而非材,其沈腐液蠹之性,存於而於後,非稔知木性者不辨,故用攻木之匠伯;後木拳解形於外,狂效於前,一察,即知不材,衡厥用,殊槁木,故用形如槁木之南伯。不者四。以此知子所引故事,所用古人,非由率,咸寓深意,尚乎?宋有氏者,宜楸、柏、桑。司云:“ 氏,地名。”宜此三木。其拱把而上者,求狙猴之者之;司云:“手曰拱,一手曰把。”宣云:“,系橛也。 ” 成云:“狙猴,猴也。”文:“狙,七反。,以反。”三四,求高名之者之; 崔云:“八尺一。”郭藩云: “名,大也。”(天下“名山三百”下。)成云:“ ,屋也。”秋水篇:“梁可以城。”列子篇:“昔娥之,,雍,鬻歌假食。既去,音梁,三日不。”此,、梁、,一也。七八,人富商之家求傍者之。文:“,本一作擅。”成云:“棺之全一而不合者,之傍。其木大,取大板。”故未其天年,而中道已夭於斧斤〔二〕,此材之患也。故解之以牛之白者,豚之亢鼻者,人有痔病〔三〕者,不可以河。郭云:“解,巫祝解除也。成云:“,也。亢,高也。三者不可往河而祭。古者人沈河以祭,西豹令,方之,即其是也。” 正前郊祀志:“古天子常以春解祠帝,用一,破。”古注:“解祠者,祠祭以解罪求福。”又淮南修:“是故禹之水,以身解于盱之河。”湛注:“治水解,以身。解 ‘解除'之解。”然古是有用人求解於河之事,特未必真沈人於河耳。如禹以身解於河,但以,未沈身。修又“旱,以身于桑山之林”,亦不剪爪,充 牲,亦未以身殉之也。中沈人祭河,偶遇凶巫惑,系一地一之事,未可引以例常。如子用人于次睢之社,距可春秋凡祭社者必用人乎?又如御一○引子佚文云: “宋景公,大旱三年。云:‘以人祠,乃雨。'公下堂首曰:‘吾所以求雨者人,今人,不可。自之。'”如其人祠已成,景公何至不?亦系卜者一之妄而已。此皆巫祝以知之矣,以、已同。郭云:“巫祝於此,亦知不材者全也。” 楚下篇:“在男曰,在女曰巫。”注:“,鬼者也。”周男亦曰巫。所以不祥也,此乃神人之所以大祥也。宣云:“可全生,祥莫大焉。”

  〔一〕“斧斤”,原作“斤斧”,王氏原刻及子原文乙正。

  〔二〕“斧斤”,原作“斤斧”,王氏原刻及集本乙正。

  〔三〕“痔病”,原作“痔”,王氏原刻及集本改。

  支疏者,司云:“支,形不全貌。疏其名。” 五支下云:“姓。子有支意,善屠。”此支,乃疏之姓也。然多寓言,人名每寓妙旨,故下有“支其形”之,司注亦未非也。於,肩高於,司云:“言脊曲也。”淮南曰:“脊管高於也。 ”撮指天,司云:“撮,髻也。古者髻在中,脊曲低,故髻指天。”崔云: “撮,椎也。”李云:“崔是。大宗篇‘句指天',李云:‘句,椎也,其形如。'亦崔合。素剌篇‘上三椎,陷者中也',王注:‘此脊椎大法也。'沈彤骨云:‘大椎以下二十一椎,通曰脊,骨曰脊椎。'四十五云:‘ 骨大杼。'注:‘ 大杼,穴名,在後第一椎,旁骨自此檠架往下支生,故骨於大杼。'撮,正骨取,又在大椎之,故曰‘椎'也。初十九引撮作□。玉篇:‘□,木□也。'脊正相似。木作□,於。” 正文:“,徐古活反,向音活。撮,子活反。”武按:朱桂曜云:“向音活,活疑括。”朱是。因集等,括亦古活切也。崔“撮,椎”,不知何。凡言骨者,素、二,骨名撮者。李中一“ ”字,即“撮此取”,殊武。考士“用”,注:“用,束也。古文皆括。”又 “德音括” ,:“括,也。”可“”“”“括”三字通用。小雅:“ 台笠撮。”疏:“小撮持其而已。”故撮即束而撮持其也。寓言篇:“向也括,今也披。”“括”字亦就言。且君房本“括” 下有“撮”字,益足司之是,而崔、李之非也。五管在上,李云:“管,腧也。五藏之腧,在人背。”李云:“、肩外,撮、五管。”正撮髻,亦外。髀。司云:“脊曲髀,故肋相。”挫治,足以糊口;司云:“挫,衣也。,浣衣也。”正文:“挫,徐子反,崔‘按也'。,佳反。糊,徐音胡,李‘食也。'”成云:“糊,也。”武按:楚招魂:“挫糟,酎清些。”注:“ 捉去其糟,但取清醇也。”是挫捉也。集:“,居隘切,音懈,故衣也。”此,挫治者,捉治故衣也,全句一事。若如司,分、浣二事,必非有常疾之支所能兼任。即今市廛浣濯者,亦尚分工而兼者,可以推知矣。鼓播精,足以食十人。司云:“鼓,簸也。小箕曰。米曰精。”成云:“ 播,土。” 正注非。文:“,初革反。崔云: ‘鼓,揲蓍也。鼓播精,言。'”武按:崔得之。曲“,筮”,士冠“筮人”,楚“詹尹乃端拂”,足鼓即揲蓍也。筮之道,有□、揲、分、等事,句中 “鼓”字,足以之。管子小匡篇:“握粟而筮者中。”握粟,之播精也。王麟曰:“‘播精',文方朔作‘播糈'。”考夏侯湛撰,其序云:“支覆逆之。”注:“子曰:‘支疏鼓策播糈,足以食十人。'糈音所。”又史日者列:“夫而有不,不糈。”集解:“云:‘椒糈而要之。'王逸注云:‘糈,精米,所以享神。'” 索:“糈者,求神之米也。言之不中,不其糈米。”以上各,可古之者,必出糈以享神,後,中否,糈者。就享神言,之糈;就者言,之精。之享神之牛之。糈精,一也。支得糈,故足以食十人,如 人簸精米,恐尚不治之糊口,能食十人乎?且涉足曲,事箕簸者,所在可,其人必仰伸腰,以相扇,如支者能之乎?故鼓播精筮,不待言而解矣。上征武士,支攘臂而游於其;郭云:“恃其用,故不自匿。”上有大役,支以有常疾不受功;宣云:“ 不任功作。”上病者粟,受三十束薪。司云:“六斛四曰。”夫支其形者,足以其身,其天年,又支其德者乎!”成云:“忘形者足免害,忘德者乎!”

  孔子楚,楚狂接其曰:“兮兮,何如德之衰也?成云:“何如,如何。 ” 成云:“姓,名通,字接。”武按:接,又逍篇“吾言於接”句下之注。楚之人,人世危殆,於狂以自者也。孔子周流各,志在用世,故作歌以之。史孔子世家:“伐,楚救,于城父,孔子在、蔡之,楚使人聘孔子。”孔子因以至楚,在哀公四年。六年,自楚反乎。接作歌,即其也。 正如,往也。德,指世,合下“世”“往世”三世。文言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世德衰,兮兮,欲何往乎?下“”字,即此“往”字也。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也。郭云:“之宜耳。”天下有道,人成焉;宣云:“成其功。”云:“引,所遇非。苟生有道,固用世,不自全其生矣。”天下道,人生焉。宣云:“全其生。”此段言天下有道,惟望世,往世耳。然世未至,胡可久待?往世已逝,渺追。今值道之世,惟有全生而已。必如此解,上“世”二句方不落空。天地篇云:“ 天下有道,物皆昌;天下道,修德就。”足明此上二句之。方今之,免刑焉。方今天下道,免刑而生也。找足上“生焉”句。福乎羽,莫之知;易取不取。重乎地,莫之知避。避不避。已乎已乎,人以德!宣云:“亟止者,示人以德之事。”殆乎殆乎,地而!宣云:“最可危者,拘守自苦之人。” 天下有道,仕而成其功;天下道,而全其生。行世,不拘一隅,即在宥篇所“大人行乎方”者也。孔子不世身危,遑求用,之指一定之地,以自限其,必致跬步行,惟有危殆而已。迷迷, 棘刺也,生於山野,之足。至今吾楚夫遇之,呼“迷踢”也。迷音如麻。 正吾亦楚人,未“迷踢”之名,遍夫,亦知者。是王未,不足也。其曰“棘刺”者,有所本。召南草章:“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朱注:“薇似蕨而差大,有芒而味苦。山人食之,之迷蕨。胡氏曰:‘疑即子所迷者。'”勉道云: “迷,蕨也。”本之朱注。其後林本之,芝本之,今王氏亦本之。然知薇蕨可食之菜,有薇芒,何至足,乃易“棘刺”?然于迷也。章太炎“借,迷,迷也”,擅改原文,仍未允。武按:郭云:“迷,亡也。”成云:“,明也。”司云:“迷,伏也。言狂。 ”林疑本之云:“迷,言晦其明。”西星亦然,云:“自昧其明。”於得,惟郭以亡迷不耳。考文:“迷,惑也。”又云:“,高明也。 ”豳:“我朱孔。”:“,明也。”白虎通爵:“,明也。”子之道,在於形去知。明者,知之所致也,故不尚明。亦如老子大知若愚,玄德、守黑之。故其言曰“吐明”,曰“彼人含其明,天下不矣”,曰“夫明之不神也久矣”,曰 “滑欲於俗,以求致其明,之蔽蒙之民”,即不尚明之也。曰“ 各其根而不知,沌沌,身不”,曰“人愚春”,曰“媒媒晦晦,心而不可”,曰“其合,若愚若昏”,曰“惑故愚,愚故道,道可而之俱也”,即迷明之,亦即迷之也。司伏者,言伏匿其而不露也。又曰“狂”者,人而迷明,狂矣。而 子深有取於狂焉,亦仲尼欲得狂狷而之也。在宥篇云:“倡狂不知所往。”庚桑楚篇亦有斯。山木篇云:“道流而不明居。”之曰:“常常,乃比於狂。”又云:“倡狂妄行,乃蹈乎大方。”夫常者,不居於明也;倡狂者,迷其明也。不知所往而妄行,即曲吾行,而非地而矣。方,道也。蹈乎大道,不至吾足吾行矣。且也,接狂者也,仲尼不狂者也。子於此,不假之他人,而特寓仲尼之行、接之口者,非仲尼不狂之行不足以接倡狂之,且非狂者不知狂也。子有深意焉,漫然寓之乎?以上所言,特以司所注,乖本,因而之者也。再以焉。御七三八疾病部引子佚文云:“上,病。”素著至教“三至如雨,上疾”,意亦相同。集:“,狂也。”此言上,迷而,即狂也。又素宣明五云:“邪入于狂。”此于本句尤切。迷者,因邪入之,故迷而狂也。然所 “迷”之,指身之言也。子之道,重在凝神(逍篇),而大戴曾子天篇云:“之精曰神。”然凝神者,即凝集也。既,上,迷而狂矣。修道未和所致,然子有取焉,以其如能和其,可以至於道也。是以子又有取於和焉,故本以和言也。此,所迷者,乃狂之代名,楚狂自也。言吾狂乎狂乎,然於吾之所行也;吾倡狂妄行,然於吾之足也。乃以棘刺足之,何所取乎?吾行!吾行曲,宣云:“步委曲,不敢直道。”即倡狂妄行。吾足!”喻吾德自足,而也。即蹈乎大方。

  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司云:“木斧柄,自伐;膏起火,自消。”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成云:“桂心辛香,故遭砍伐;漆供器用,所以割之。俱才能,夭於斤斧。” 文子上德篇老子曰: “ 以自,膏以明自,虎豹之文射。”又淮南,此同。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用之用也。喻意清句〔一〕,上接歌不。歌有,此。

  〔一〕“句”,王氏原刻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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