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由华东师范大学主考,面向社会开考。
本专业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两个学历层次。
独立本科段基本要求: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电子商务实际工作能力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具备在有关的机构、网站、企业从事电子商务技术操作、开发、经营管理和初步研究工作的能力。
专业代码:A020216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教材名称 学分 备注
1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4
2 0994 数量方法(二) 数量方法 6
3 0015 英语(二)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册)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下册) 14
4 0995 商法(二) 商法(二) 5
5* 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6 0996 电子商务法概论 电子商务法概论 6
7* 0911 互联网数据库 互联网数据库 6 含实践考核(0912)3学分
8* 0906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6 含实践考核(0907)3学分
9* 0997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5 含实践考核(0998)2学分
10* 0908 网络营销与策划 网络营销与策划 5 含实践考核(0909)2学分
11* 0913 电子商务与金融 电子商务与金融 6 含实践考核(0914)3学分
12* 0915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6 含实践考核(0916)3学分
13 毕业设计与答辩 不计学分
1 0889 经济学(二) 经济学 加考课程
2 0896 电子商务概论 电子商务概论
合计 73
说 明:
1.注有“*”的课程为“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
2.报考条件: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电子商务和计算机信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需加考课程;
(2)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电子商务概论(含实践)(0896、0897)一门课程;
(3)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0889)、电子商务概论(含实践)(0896、0897)两门课程。
3.部分课程的替代
(1)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量方法(0799)、商法(0808)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数量方法(二)(0994)、商法(二)(0995)课程成绩。
(2)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表中带“*”号的亦即相同名称相同代码的)成绩,但需参加主考院校上机实践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