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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攸县200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

发布时间: 2008-11-10 10:41:43 作者: zylchris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攸办发[2007]5号及《关于招聘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的批复》(攸编发[2008]29号)的精神,为优化卫生系统人才资源,确保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今年面向全县公开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攸县2008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能斌
  副组长:刘 伟、毛春良、谈湘旭
  成 员:王卓文、王亮旭、宋建喜、谢国光、周文安、董小林、唐俊雄、罗 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亮旭同志兼任,易伍平、王正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组织、人事、编办、卫生等部门抽调。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草拟招聘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组考、体检、考核等日常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一)县直医院护理人员23人。
  (二)乡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疗人员(含妇幼、中西医结合)15人。
  (三)乡镇(中心)卫生院护理人员12人。
  (四)乡镇(中心)卫生院医学检验和药剂人员6人。
  (五)乡镇(中心)卫生院财会人员2人。
  (六)乡镇(中心)卫生院计算机人员2人。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攸县户籍(包括医疗机构已临时聘用的外籍人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热心卫生事业,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竞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中专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2、报考临床医疗岗位的应取得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报考财会岗位的应取得会计资格证。


  3、竞聘人员年龄为 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出生时间以身份证为准)。
  四、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
  (一)命题
  笔试、面试试题的制作、保密等工作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各派1人共同负责。试题在县外制作,请有关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担任命题工作。
  (二)监考与评卷
  笔试监考人员从县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抽调。同时,邀请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各1人参加考务工作。考前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职责、纪律等相关业务培训。
  评卷、计分、排名等工作委托县外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负责。
  (三)面试评委
  面试评委7人组成,全部外请,由人事、卫生各派1人负责协调。
  六、招聘的程序
  (一)制订方案
  县卫生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拟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由县人事局审核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县卫生局拟订,县人事局审定后,在县电视台及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人事人才网站发布。同时,招聘实施方案在县人事局、县卫生局醒目处张贴。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天。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报名地点:县卫生局政工股(联系电话:4311478)。
  报名时竞聘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及一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2、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县卫生局、县人事局各派1人共同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竞聘对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剂到其它职位。
  (四)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作,11月26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卫生局政工股领取。
  2、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此次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008年11月30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
  4、笔试工作由县组织、人事、编办、卫生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2、面试的内容和要求。竞聘医、护、技、药岗位的,重点测试竞聘人员的专业技术素养和技能,由评委根据面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竞聘财会和计算机岗位的,按国家公务员基本素质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组织、人事、编办、卫生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为主 排名)。体检对象根据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体检由县人事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学业成绩、学历学位真实性等情况。如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的,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合格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日。
  举报电话:县人事局   4233850
       县监察局   4223968
       县卫生局   4311478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报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办理相关手续。

  1、公开招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凭《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通知》到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然后按规定与卫生局签定聘用合同;属首次就业人员的,应填写《攸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
  七、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攸 县 人 事 局
攸 县 卫 生 局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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