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对我国的关税政策、关税的计征标准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明确海关征收关税的基本程序和要求,重点掌握关税(包括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各种海关代征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海关监管手续费的计算,了解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等知识。
学习单元内容概述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定义(一般掌握)
二、关税的分类(重点掌握)
三、我国的关税政策(一般掌握)
第二节 海关进出口税则
一、商品分类(一般掌握)
二、税则归类(一般掌握)
三、进出口税率运用(一般掌握)
第三节 关税税款的计算
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重点掌握)
二、出口关税税款的计算(重点掌握)
第四节 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税和海关监管手续费
一、消费税(一般掌握)
二、增值税(一般掌握)
三、海关监管手续费(重点掌握)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定义
关税是专以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的物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种国家税收。具体地说,它是指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海关法》等法律、法规,对国家准许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所课征的一种流转税。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关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关税的征收部门是海关(国家将征收关税的权利授予了海关),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国家对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有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的货物、物品不能成为关税的征收对象)。
二、关税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关税有多种分类方法。按征收对象分类,关税可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三类;按征收目的分类,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按征税计征标准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按货物国别来源而区别对待的原则,可分为最惠国关税、协定关税、特惠关税和普通关税等。
(一)按征收对象分类的关税,可以分成正税和特别税。
1.正税
关税的正税包括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三种。
(1)进口税:是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关税。进口税有正税与附加税之分。正税即按税则法定税率征收的关税;此外征收的即为附加税。我国加入WTO后,于2002年1月1日再次调整了进口税则税目税率,将总税目数增加到7,316个,其中5,332个税目的税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进口税是关税中最重要的一种,在许多废除了出口税和过境税的国家,进口税是唯一的关税。
(2)出口税:是海关对出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关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出口税。我国在2002年出口税则中仅对一小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出口商品征收出口税,一共有36个税目,其中对23个税目实行出口暂定税率,其余的不征税。
(3)过境税:是对外国经过本国国境运往另一国的货物所征收的关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过境税,我国也不征收过境税。
2.特别关税
特别关税是因某种特定的目的而对进口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
常见的特别关税有:
(1)反倾销税:是针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2)反补贴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奖金或补贴的进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我国政府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我国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
(二)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
1.从价税
从价税是一种最常用的关税计税标准。它是以货物的价格或者价值为征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或者价值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越高,税额越高。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海关审定的实际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从价税的特点是,相对进口商品价格的高低,其税额也相应高低。优点是:税负公平明确、易于实施;但是,从价税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不同品种、规格、质量的同一货物价格有很大差异,海关估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计征关税的手续也较繁杂。目前,我国海关计征关税标准主要是从价税。
2.从量税
从量税是以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容量等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以每计量单位货物的应征税额为税率。从量税的特点是,每一种货物的单位应税额固定,不受该货物价格的影响。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从量税的优点是:计算简便,通关手续快捷,并能起到抑制低廉商品或故意低瞒价格货物的进口。但是,由于应税额固定,物价涨落时,税额不能相应变化,因此,在物价上涨时,关税的调控作用相对减弱。我国目前对原油、啤酒和胶卷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税。
3.复合税
复合税又称混合税,即订立从价、从量两种税率,随着完税价格和进口数量而变化,征收时两种税率合并计征。它是对某种进口货物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的一种关税计征标准。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的方法有多种,如:对某种货物同时征收一定数额的从价税和从量税;或对低于某一价格进口的货物只按从价税计征关税,高于这一价格,则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等等。复合税既可发挥从量税抑制低价进口货物的特点,又可发挥从价税税负合理、稳定的特点。我国目前仅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和摄录一体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税。
4.滑准税
滑准税是根据货物的不同价格适用不同税率的一类特殊的从价关税。它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货物价格由高至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通俗地讲,就是进口货物的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滑准税的特点是可保持实行滑准税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而不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我国目前仅对进口新闻纸实行滑准税。
(三)按货物国别来源而区别对待的原则,可以分成最惠国关税、协定关税、特惠关税和普通关税。
1.最惠国关税
最惠国关税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2.协定关税
协定关税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3.特惠关税
特惠关税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4.普通关税
普通关税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三、我国的关税政策
关税政策是国家在某一时期的指导思想与行动准则。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财政关税政策服从于保护关税政策的复合型关税政策,即贯彻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鼓励出口和扩大必需品的进口,保护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这一关税政策通过如下原则具体表现出来:
1.对进口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而且国内不能生产或者供应不足的动植物良种、肥料、饲料、药剂、精密仪器、仪表、关键机械设备和粮食等,予以免税或低税;
2.原材料的进口税率一般比半成品、成品要低,特别是受自然条件制约、国内生产短期内不能迅速发展的原材料,其税率应更低;
3.对于国内不能生产的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其税率应比整机低;
4.对国内已能生产的非国计民生所必需的物品,应制定较高的税率;
5.对国内需要进行保护的产品和国内外价差大的产品,应制定更高的税率;
6.为了鼓励出口,对绝大多数出口商品不征出口关税,但对在国际市场上容量有限而又竞争性强的商品,以及需要限制出口的极少数原料、材料和半制成品,必要时可征收适当的出口关税。
第二节 海关进出口税则
海关进出口税则是根据国家的关税政策制定的,通过立法程序公布实施的,按货物的不同类别排列的关税税率表,海关凭以征收关税。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由进口税则和出口税则组成,税则主要分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两部分。商品分类目录又分为税则号列和商品名称。税则号列是指商品在税则中分类的编号;商品名称一般按自然属性和加工程度分类顺序排列;税率指的是海关征收进出口税的比率。
一、商品分类
进出口商品分类是海关税则的基础。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税则都是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以下简称为《协调制度》或HS,它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和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上主要国家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而制订的一个多功能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的商品分类目录制定的。中国海关于1992年1月1日起正式根据《协调制度》目录的分类原则和内容,实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这是加快海关业务制度改革,促进海关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协调制度》是一部完整、系统、通用、准确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主要是由品目和子目组成,即各种各样的商品、名称及其规格,计7000多个8位数商品号列,分布于99章,22类项下,所列商品名称的分类和编排是有一定规律的。从类来看,它基本上是按生产部类来分类的,即将同一生产部类的产品归在同一类里。从章来看,它基本上是按商品的属性或功能、用途来分类的。而每章中各品目的排列次序一般也是按动、植、矿物质产品顺序排列,而且较为明显的是原材料先于成品,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列名具体的品种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种。它的品目号列是用4位数码来表示,前两位数字是项目所在的章,后两位数字表示项目在有关章的排列次序。
我国目前实施的税则中对商品的分类,全部采用了《协调制度》目录中对商品的分类原则、结构和全部商品名称。我国1996年版的税则将商品分为22大类,同时又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结构的特点、关税政策及海关统计的需要,将《协调制度》原有的6位数编码扩充为8位数编码, 第1章至第97章(其中第77章为空章)的前6位数码及其商品名称与《协调制度》完全一致,第7、8两位数码是根据我国关税、统计和贸易管理的需要细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的商品号列称为税号,为征税需要,每项税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号列称为商品编号,为统计需要,每项商品编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并增加了第二十二类(内分第98,99章)。
例如:编码0 3 0 1 9 2 1 0----鳗鱼苗
二、税则归类
税则归类指按照税则商品分类目录的分类规则,将进出口商品归入税则中适合的税目,以便按照该税目的适用的税率计征关税。
由于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变化日新月异,因此,要把每一种进出口商品准确地归入税则中适合的税目,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税则归类有一定的规则,其总规则是《协调制度》中所制定的最为基本的商品归类规则,共规定了6条基本原则。
规则一: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计;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和章注无其他规定,应按以下规则确定。
规则二:
(1)品目所列货品,应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2)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货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规则三:
当货品按规则二(2)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1)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2)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1)归类时,在可适用本条款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3)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1)或(2)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品目。
规则四:
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品目。
规则五:
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归类:
(1)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相机套、乐器套、枪套、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口或出口,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2)除规则五(1)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不受本款限制。
规则六:
货品在某一品目项下多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协调制度》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本规则。
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时,应当做到:
(1)清楚进出口货物的名称,按税则类、章注的要求,正确填制。
(2)填明货物的规格、用途和性能。
(3)对由多种材料制成的物品,要报明组成该物品具体材料及其成分比例。
(4)进口货品的散装件,要填清是否是整套散装,如是关键零部件要写明零部件的具体名称。
三、进出口税率的运用
(一)进口关税税率
中国进口关税税率采用复式税则制,其税率设有两栏,一栏为优惠税率,一栏为普通税率。
1.暂定最惠国税率优先于最惠国税率执行;按协定税率、特惠税率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商品时,取低计征关税;按国家优惠政策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商品时,按优惠政策计算确定的税率与暂定最惠国税率两者取低计征关税,但不得在暂定最惠国税率基础上再进行减免。
2.对于无法确定原产地的进口货物,按普通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某些包装特殊的货物(如中性包装)经查验又无法确定原产地,除申报时能提供原产地证明的仍可按其原产地确定税率外,一律按普通税率计征关税。
3.对于按规定应按普通税率计征关税的进口货物,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可以按照最惠国税率征收关税。
4.对于产自香港、澳门、台湾的进口货物和中国大陆生产的货物复进口的,海关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关税。
5.我国海关规定,对在进口配额范围内进口的货物可适用较最惠国税率低的配额税率,对超出进口配额范围内进口的货物即按原税则规定的非配额税率征收关税。2002年我国对小麦、豆油等10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共11种56个税号,并执行相应的配额内、外税率。
(二)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税率设一栏。为鼓励出口,税则中大部分税目未订有出口税率,凡不订出口税率的货物不征出口税。2000年中国出口税率最低为20%(如鳗鱼苗) ,最高为50%(如锡矿砂及其精矿),共对36个税目商品制定出口税率,同时对7个税目的商品制定了出口商品暂定税率。
第三节 关税税款的计算
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10元以下的免税。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一)以CIF成交的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举例如下:
某公司从德国进口钢铁盘条100 000千克,其成交价格为CIF天津新港125 000美元,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外汇牌价:
100美元=847.26人民币元(买入价)
100美元=857.18人民币元(卖出价)
税款计算如下:
(1)审核申报价格,符合“成交价格”条件,确定税率:钢铁盘条归入税号7310,进口关税税率为15%。
(2)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00美元=(847.26+857.18)÷2=852.22人民币元
即1美元=8.5222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125 000×8.5222=1 065 275人民币元
(3)计算关税税款即:1 065 275元人民币×15%=159 791.25人民币元
(二)FOB和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举例如下:
我国从国外进口一批中厚钢板共计200,000公斤,成交价格为FOB伦敦2.5英镑/公斤,已知单位运费为0.1英镑,保险费率为0.25%,求应征关税税款是多少?
已知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的外汇牌价:
1英镑=11.2683人民币元(买入价)
1英镑=11.8857人民币元(卖出价)
(1)根据填发税款缴款书日的外汇牌价,将货价折算人民币。
当天外汇汇价为:
外汇买卖中间价=(11.2683+11.8857)人民币元÷2=11.577人民币元
即1美元=11.577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FOB价+运费)/(1-保险费率)=(2.5+0.5)/(1-0.25%)
=3.0075人民币元
(2)计算关税税款:根据税则归类,中厚钢板是日本原产货物适用于最惠国税率,最惠国税率为10%。
则: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款=3.0075人民币元×200 000公斤×10%=60 150人民币元
第四节 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税和海关监管手续费
一、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仅对4类货物征收消费税。
第一类: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酒精、鞭炮、焰火。
第二类: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以及护肤护发品。
第三类: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
(一)从价征收的消费税
1.征税货物种类及其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随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的规定,烟、酒和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汽车11类货物为消费税应税货物。该表中同时列名了各应税货物适用的税率,其中最高为45%,最低为3%。
2.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我国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进口消费税,计税价格由进口货物(成本加运保费)价格(即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税额组成。我国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法,因此,计税价格组成中包括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额计算举例:
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小轿车,价格为FOB横滨10 000 000日元,运费200 000日元,保险费率5‰。消费税税率8%。100 000日元兑换人民币买卖中间价为8 500元。
关税完税价格:(10 000 000+200 000)/(1-5‰)=10 251 256.28141
10 251 256.28141×8500÷100 000=871 356.7839196≈871357人民币元
进口小轿车应当归入税号87032314,关税税率80%,关税税额为871 357人民币元×80%=697 085.6人民币元
消费税计税价格:(871 357元+697 085.6元)/(1-8%)
=1 704 828.91元≈1 704 829人民币元
消费税税额:1 704 829×8%=136 386.32人民币元
(二)从量计征的消费税
从量计征的消费应税货物有黄酒、啤酒、汽油、柴油4种,实行定额征收。黄酒每吨人民币240元,啤酒每吨人民币220元,汽油每升0.2元,柴油每升0.1元。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单位税额×进口数量
按从量税计征消费税的货品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是:
啤酒1吨=988升
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 388升
柴油1吨=1 176升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计算举例:
某公司进口1000箱啤酒,每箱24听,每听净重335ml,价格为CIFUS$10 000 100美元兑换人民币824元。关税普通税率7.5元/升,消费税税率220元/吨。
进口啤酒数量:335ml×1 000×24÷1 000ml=,8040升=8.1377吨
关税税额:7.5元×8 040=60 300元
消费税税额:220元×8.1377=1 790.29人民币元
二、增值税
(一)税率
我国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全部从价定率计征,其基本税率为17%,但对于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其增值税税率较低为13%。
下列各类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
1.粮食、食油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等产品(不包括金粉、锻造金,它们为零税率);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二)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计算举例:
某外贸公司代某手表厂进口瑞士产数控铣床一台,FOBAntwerp SFr223 343,运费RMB42 240,保险费率0.3%,填发海关代征税缴款书之日瑞士法郎对人民币外汇市场买卖中间价为SFR100=RMB387.055。
关税完税价格:223 343×387.055÷100=864 460.24865元
(864 460.24865+42 240)/(1-0.3%)=909 428.5342528元≈909 429元
数控铣床应归入税则税号8459.6100,税率为15%,则其应征关税税额为:
909 429×15%=136 414.35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
909 429+136 414.35=1 045 843.35元
应征增值税税额:1 045 843×17%=177 793.31元
三、海关监管手续费
海关监管手续费是指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的规定,对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实施监督、管理所提供服务征收的手续费。
(一)征收范围
海关监管手续费仅对进口减免关税的货物和保税货物征收,具体范围如下:
1.供应国际航行船舶、飞机进口时予以免税的燃料、船(机)用物料、机器设备的零件、部件和其他货物;
2.现有企业为技术改造而进口的减税或免税的机器设备;
3.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进口免税的科研和教学专用设备;
4.国内机构和企业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口的减免税货物;
5.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的减免税货物;三资企业进口用于营业性的物资及进口料件加工后内销,仍予减免税的物资;
6.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项目内的,以及境外客商提供的,准予暂免税进口在国内加工、装配后复出口的进口原料、材料、辅料、零件、部件和包装材料;
7.在国内保税、寄售的进口减免税货物;
8.国务院特定的其他进口减免税货物;
9.经海关总署或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审查批准的临时减免税进口货物。
下列无税、减免税或保税货物,免或暂免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
1.《进出口税则》列名进口免税的货物;
2.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3.外国团体和个人赠送的礼品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
4.用于救灾的物资;
5.口供残疾人专用的设备和物品,以及残疾人福利工厂进口的机器设备;
6.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进口的公务用品;
7.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而准予减免税的进口货物;
8.向国外索赔的准予减免税的进口货物;
9.进口后未经加工,保税储存不足90天即转运复出口的货物;
10.暂时进口货物;
11.准予免税进口的直接军事订货;
12.经国务院及海关总署特准免征监管手续费的其他减免税和保税货物。
(二)征收标准
海关监管手续费按以下标准征收:
1.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中,属加工装配机电产品复出口的货物,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CIF价格的1.5‰计征;
2.来料加工中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以及加工首饰、裘皮、高档服装、机织毛衣和毛衣片、塑料玩具所进口的料、件,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的CIF价格的1‰计征;
3.进口后保税储存90天以上(含90天)未经加工即转运复出口的货物,按关税完税价格的1‰计征;
4.进口免税货物,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的CIF价格的3‰计征;
5.进口减税货物,按照实际减除税赋部分的货物的CIF价格的3‰计征;
6.其他进口保税货物,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的CIF价格的3‰计征。
(三)缴纳期限及方式
根据规定,进口减免税货物和保税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是海关监管手续费的纳费人。纳费人应当自海关签发监管手续费缴纳证次日起7天内向海关缴纳手续费。逾期不缴的,海关除依法追缴外,还要自到期之日起至缴清手续费之日止,按日征收手续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滞纳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10元以下的免予征收。
海关监管手续费应在货物进口时由口岸海关征收,特殊情况可由主管海关在审批减免税货物时征收。海关征收手续费后,对纳费人发给手续缴纳凭证。
海关监管手续费计算举例:
国内某公司为装配出口机电产品而进口一批料件,CIF上海180 000人民币元,进口后保税储存100天后未经加工即转运复出口,问海关应征海关监管手续费多少?
解:海关规定进口后保税储存90天以上(含90天)未经加工即转运复出口的货物,按关税完税价格的1‰计征海关监管手续费。
监管手续费金额=货物CIF价格×手续费率
该批货物应征海关监管手续费=180 000元×1‰=180元。
第六章实例讲解
品名:圆钢 规格:6×6 000毫米
毛重:500公吨 净重:499.46公吨
单位:380美元/公吨 总额:189 794.80美元
成交方式:FOB日本大阪
运费为人民币200元/公吨
保险费率:0.27%
外汇牌价:100美元=871.00人民币元(中间价)
税额计算如下:
(1)将货价折算成人民币,即
(380美元×499.46公吨)×8.71=1 653 112.71人民币元
由于是以FOB条件成交的,因此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还应包括运费、保险费。
(2)运费为每公吨200人民币元,总运费为500×200=100 000元人民币元。
(3)已知保险费率,求CIF价,即
完税价格=(FOB+运费)÷(1-保险费率)=(1 653 112.7+100 000)÷(1-0.27%)=1 757 859人民币元
(4)根据税则归类,圆钢应归入税目72142000,是日本原产货物适用于最惠国税率,最惠国税率为4.8%。
该批货物进口税额为:
1 757 859×4.8%=84 377.23人民币元(税款保留至分)
应当指出的是,进口圆钢,除应征关税外,还应征收增值税。
二、出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出口关税税款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完税价格=FOB价÷(1+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的,可按上述两个公式直接计算出税款;如出口货物以其他贸易术语成交,需先将货价折算成FOB价,再计算税款。
举例如下:
某公司出口到香港甲苯4 500桶,每桶净重100公斤,毛重102公斤,每公吨售价CFR香港7 610港币,求应征出口税额多少?
已知申报运费为每公吨850人民币元,税款缴纳证填发之日的外汇牌价为:
1港币元=1.1266人民币元
税款计算如下:
(1)根据税则归类,甲苯应归入税号29023000,出口税率30%。
(2)将CFR货价折算成人民币价:7 610港币元×1.1266×450公吨=3 858 041.70人民币元(计算保留至分)。
(3)运费=850人民币元×459公吨=390 150人民币元(运费以毛重计)。
(4)求出完税价格:
FOB价=CFR价-F(运费)
=3 858 041.70-390 150
=3 467 891.7人民币元
完税价格=FOB价÷(1+出口关税税率)
=3 467 891.790÷(1+30%)
=2 667 609人民币元
(5)该批货物的出口关税税额为:
2 667 609人民币元×30%=800 282.70人民币元
课堂练习
国内某公司进口货物CIF价格为20 000元,该批货物关税税率为30%,经有关单位批准关税减半征收,问海关应征海关监管手续费多少?
解:海关规定进口减税货物,按照实际减除税赋部分的货物的CIF价格的3‰计征。
该批货物应征海关监管手续费=20 000×(115%/30%)×3‰=30元。
章节练习
一、单选题
1.某贸易公司从荷兰进口了3 000箱“喜力”牌啤酒,规格为24支×330毫升/箱,申报价格为FOB鹿特丹HKD50/箱,发票列明:运费为HKD20 000,保险费率为0.3%,经海关审查属实。该啤酒的优惠税率为3.5元/升,消费税税额为220元/吨(1吨=988升),增值税税额为17%,外汇牌价为100港元=106人民币元。该批啤酒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分别为( )。
A) 83 160、5 291、42 066.67人民币元
B) 83 160、5 291、45 762.85人民币元
C) 83 160、5 227.20、 44 863.34人民币元
D) 83 160、5 227.20、30 726.14人民币元
2.某贸易公司于1998年1月1日(星期五)进口一批货物,海关于当日开出税款交纳证,由企业纳税。其中关税税款为人民币24 000元,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35 100元,消费税税款为人民币8 900元。该公司于1月24日交回税款交纳证。经核查,实际交纳日期为1月17日。经计算,该公司应交纳的滞纳金为( )。
A) 人民币168元
B) 人民币476元
C) 人民币340元
D) 人民币748元
3.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从美国进口了一台电梯,发票列明如下:成交价格为CIF珠海USD100 000,电梯进口后安装、调试费USD4 000。经海关审查上述成交价格属实,且安装、调试费已包含在成交价格中,则海关审定该台电梯的完税价格为( )。
A) USD100 000
B) USD104 000
C) USD96 000
D) USD98 000
4.我国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但对于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增值税税率较低,为13%。在下列选项中,增值税不是13%的是( )。
A) 粮食、食用植物油
B) 石油、柴油、汽油
C) 图书、报纸、杂志
D)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某进出口公司出口某种货物100件,每件重250公斤,成交价为CFR香港50 000元人民币。已申报运费为每公吨350元人民币,出口税率为15%,这样,海关应征出口税为( )。
A) 6 187元
B) 7 500元
C) 5 380.5元
D) 4 820元
6.某批进口货物CIF价20万元人民币,该货物法定税率为30%,经批准的减税税率为15%,按照海关征收监管手续的规定,海关征收的该批进口货物的监管手续费是( )。
A) 300元
B) 450元
C) 600元
D) 750元
二、多选题
1.下列诸项是关于海关对某些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审定的叙述,其中正确的有( )。
A) 符合海关规定运往香港修理的价值HKD400 000的运输船,在港修理费和材料费共计HKD30 000,修理完毕复进境时,海关可按HKD30 000审定完税价格
B) 符合海关规定前往香港作后期加工制作的卡拉OK影碟,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的加工费为HKD10/张,海关可按HKD10/张和该影碟复进境时的运、保费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C) 某单位未到监管年限的免税进口小轿车,在申请内销补税时,海关按其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审定完税价格
D) 融资性租赁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要求一次性支付关税的,海关可以该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2.以下选项是关于海关审定完税价格的几种叙述,其中正确的选项是( )。
A)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B) 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可以该项目进口货物同一出口国(或地区)购进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C) 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可以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D) 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可以该项货物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零售价格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费以及进口后的运输、储存、加工并扣除其利润后的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3.某公司进口圆钢一批,成交价格为CIF天津USD1 000。已知外汇牌价为USD100=850人民币元,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海关于1998年9月1日(星期二)填发税款交款书,该公司于1998年9月11日交款,请指出计算错误的滞纳金金额( )。
A) 9.76元
B) 7.32元
C) 4.88元
D) 2.44元
4.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经海关审查后仍未能确定其成交价格,决定用进口货物的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来计算关税完税价格,已知该货物的国内批发价为20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货物的关税税额和增值税税额是( )。
A) 关税税额为2 493.76元人民币
B) 关税税额为2 857.14元人民币
C) 增值税税额为2 543.64元人民币
D) 增值税税额为2 914.29元人民币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下列进口商品中( )按从量定额的办法计征消费税。
A) 粮食白酒
B) 薯类白酒
C) 黄酒
D) 啤酒
6.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其成交价格,决定采用进口货物的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来计算,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为40 000人民币元,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这样该货物的关税额和增值税额分别为( )。
A) 关税税额为4 987.52元人民币元
B) 关税税额为5 714.28元人民币元
C) 增值税额为5 087.28元人民币元
D) 增值税额为5 828.58元人民币元
三、判断题
1.某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1997年12月进口一批设备配件,后于1998年2月对该批设备配件进口税款提出异议。海关经审核,发现由于计算错误,造成多征税款43,750元人民币,根据海关的规定,该公司可要求海关予以退还上述多征的税款。( )
2.滑准税是根据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化设置不同税率计征税款的一种关税。从1997年10月1日起,我国海关对进口的新闻纸实行滑准税。( )
3.索赔进口货物进口时,海关都予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
4.纳税义务人对海关征税有异议的,在提出纳税复议申请后,可以暂缓缴纳税款。( )
5.对1995年1月1日后批准的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
6.关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国家将征收关税的权利授予了海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行使征收关税的权利。( )
四、计算题
1.某化工公司自日本进口138桶十八醇Steargl alcohol(C-18),净重20m.t,每吨CIF 新港价US$2 000。求应征关税款。
2.某公司自日本进口圆钢500公吨,申报价格为FOB大阪380美元/公吨,已知申报运费人民币200元,保险费率为0.27%,外汇牌价为1美元=8.71人民币元(中间价),求应征进口增值税是多少?
3.某公司从德国进口奔驰豪华小轿车1辆(排气量超过3 000CC),其成交价格为每辆天津新港25 000美元,求海关应征消费税多少?
4.某公司进口货物,CIF价格折合人民币20 000元,该批货物关税税率30%,经有关单位批准关税减半征收(按15%计征),问海关应征收监管手续费多少?
5.1997年3月10日某公司一批施工机械CIF价10 000元,准予暂时进口,该机械至1998年3月10日仍留在境内使用,已知该机械关税税率为10%,问海关应征关税多少?
五、思考题
1.我出口某货物,成交价为CIF纽约USD1 000(折合人民币8 500元),已知运费折合为1 500元人民币,保费为50元人民币,出口税率为15%,求应征关税税额?
2.我某公司进口某批货物,价格为FOB旧金山USD900。已知运费为100美元,保险费率为0.3%,进口关税10%,增值税税率为17%,100美元=850元人民币。求关税税额及增值税额?
3.某公司进口有商业价值货样,价值500元人民币,已知该样品的关税税率为8%,增值税税率为17%,求应征关税额和增值税额?
4.某公司为装配出口机电产品进口一批料件,折合人民币价格为CIF80 000元,进口保税储存100天后未经加工即转运复出口,问海关应征监管手续费多少?
5.某公司进口货物缴纳关税20 000元,增值税30 000元,海关于2002年4月29日(星期一)开出缴纳通知书,该公司于2002年5月13日(星期一)缴纳,问海关应征收滞纳金多少?
6.某公司海运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为人民币20 000元,该货物的运载工具申报日为1998年9月1日(星期二)该公司延至1998年9月12日(星期一)向海关申报进口,问应收滞报金多少?
7.某公司进口某批货物,CIF价折合人民币2万元,已知该货物关税税率为30%,消费税税率为10%,求应征消费税税额?
8.某公司进口某批货物,CIF价折合人民币为8 500元,已知该货物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为17%,求应征增值税金额?
第六章小结
进出口税费是指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及海关监管手续费等进出口环节中海关依法征收的税、费。依法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是《海关法》明确规定的海关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国家保护国内经济、实施财政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依法交纳关税和其他税、费既是有关纳税义务人的基本义务,也是报关业务中的重点问题。
本章全面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发布、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阐述了关税的定义、关税的分类(重点掌握)、我国的关税政策、海关进出口税则(一、商品分类 二、税则归类 三、税率运用)、关税税款的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重点掌握)、出口关税税款的计算(重点掌握)、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税和海关监管手续费(消费税、增值税、海关监管手续费)等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