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

2009司法考试强化习题

发布时间: 2009-01-01 12:09:01 作者: liuhuituzi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C
【解析】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无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2.甲、乙、丙三人于2007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
A.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C.将甲作为退伙处理
D.如果甲的行为给乙、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不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A.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B.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退伙人
D.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被聘为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员不是合伙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4.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 )情形的,属于当然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C.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答案】D
【解析】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选项A属于协议退伙;选项B属于协议退伙;选项C属于协议退伙。
5.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不能偿还合伙人以外的乙的到期债务10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乙可以( )。
A.对甲的债权100万元抵销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乙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如果甲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对乙的债务,甲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乙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因此,选项A和B不正确;在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清偿其个人债务的情况下,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C项不正确;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D项是正确的。
6.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只须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以退伙。
A. 15日
B. 30日
C. 20日
D. 60日
[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7.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 2: 2: 2。现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经过协商后也无法确定。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如何分配()。
A.全部利润还按2: 2的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作为企业的基金
B.全部利润的40%按2: 2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C.全部利润按二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D.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8.合伙企业下列事务中哪一项可以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合伙人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B.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将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以外的人
C.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D.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人指定清算人
[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9.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如果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各项中,其表决办法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表决办法是()。
A.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
B.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C.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2/3以上通过
D.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
[答案]B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债务责任的承担,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A.甲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1.某有限合伙企业吸收甲为该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对甲入伙前该企业既有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甲不承担责任
B.甲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C.甲以其实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
D.甲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B
【解析】《企业合伙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2.甲、乙、丙三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甲和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甲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经查,合伙协议中并没有对这种转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后会导致该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足2人,因此甲不能转换
B.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可以转换为有限合伙人
C.甲转变后,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由于合伙协议未约定转换的方式,因此应该经过全体合伙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不能进行转换
[答案]B
[解析]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该企业中甲和乙均为普通合伙人,因此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是符合规定的;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13. 2004年3月,刘、关、张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甲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甲合伙企业为乙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乙企业无偿债能力,甲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为乙企业支付1万元。12月底,刘提出退伙要求,关、张同意,经结算,甲合伙企业净资产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退还刘的财产数额是()。
A. 0. 8万元
B. 1. 2万元
C. 1万元
D. 2万元
[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
14.甲、乙、丙欲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则下列关于其设立程序与条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三者必须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C.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D.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答案]AB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15.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那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C.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
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答案]C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丙、丁、戊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和乙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B.甲和乙应当定期向丙、丁、戊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产状况
C.所有合伙人都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D.当甲和乙不按照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的,丙、丁、戊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答案]ABCD
【解析】参见《合伙企业法》第26一29条。
18.李某、简某等人共同设立一个名为“速过会”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注册会计师培训业务,请问下列行为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的是()。
A.将企业名称改为“会速过”
B.将本企业所有的剩余办公场所出资
C.以本企业的名义为培训老师提供担保
D.销售一批培训教材
[答案]AB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9.合伙人高某因个人事务欠刘某30万元债务,而刘某同时欠合伙企业27万元债务。高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则刘某的下列行为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以其对高某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代位行使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请求法院强制执行高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当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主张高某的财产应当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答案]C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0.合伙人甲在某一普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其子乙尚未成年,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因此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乙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但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
C.全体合伙人未一致同意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应当将甲的财产份额退还给乙
D.如果合伙协议约定所有的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乙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但可以要求合伙企业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答案]BC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2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当事人退伙是()。
A.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从合伙企业中退伙
B.乙未履行出资义务,被其他合伙人除名
C.丙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丁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退伙
[答案]ABCD
【解析】参见《合伙企业法》45-48条规定。
22.某会计师事务所登记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之一的董某在一次执业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由此形成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董某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该损失应由董某一人独立承担
C.其他合伙人对由此形成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承担责任以后,董某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会计师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C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十八条规定,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3.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C.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的字样
D.其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认缴的出资额
[答案]ABC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六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24.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比较中,说法正确的是()。
A.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而普通合伙人不可以。
C.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普通合伙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
D.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只须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而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答案]ABCD
【解析】参见《合伙企业法》70一73条规定。
25.甲系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乙系有限合伙人,现甲、乙二人均想转换身份,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A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八十四条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6.《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的特征包括下列()选项的内容。
A.只能由自然人依法设立
B.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C.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D.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性质。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因此,法人和其他组织也是可以依法设立合伙企业的。


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是合伙协议必须记载的事项
C.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的,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和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答案]ACD
[解析](1)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2)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是合伙协议应该记载的事项;(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4)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合伙人具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
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A.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权
B.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答案]ABCD
29.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须由合伙人分担责任。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承担
B.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可以直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C.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协商确定 D.合伙协议依法约定比例,无法协商并且不能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承担
[答案]C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30.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当然退伙的有()。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D.自然人合伙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答案]BCD
【解析】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属于法定退伙中的除名情形,不属于同为法定退伙中当然退伙的情形。
31.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其法律后果是()。
A.行为无效
B.作为退伙处理
C.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A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2.甲欲加入乙、丙的合伙企业。以下各项要求中,()是甲入伙时满足的条件。
A.乙、丙一致同意,并与甲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
B.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C.甲应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
D.甲对入伙前的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B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
A. 2/3合伙人决定解散
B.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10日
C.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
[答案]C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34.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个人财产不足清偿乙的债务时,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所拥有的权利,该权利是()。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以甲在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BD
[解析]《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35.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B.如果全体合伙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结束清算程序
C.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D.合伙企业解散后清算的,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答案]ABCD
36.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人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有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劳务出资
B.有限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
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答案]CD
【解析】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7.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有()。
A.普通合伙企业中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中有2个以上50个以下的合伙人
B.普通合伙企业可以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企业不得用劳务出资
C.普通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ABCD
38.有限合伙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是()。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B.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C.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D.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答案]ABCD
【解析】《企合伙业法》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3COME考试频道为您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信息在http://www.reader8.net/exam/

读书人网 >综合辅导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