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
A.中止执行
B.继续执行
C.终结执行
D.与破产程序合并执行
【答案】A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2.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可以上诉的是( )。
A.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B.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
C.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
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答案】A
【解析】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除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之前,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中止
B.继续进行
C.移交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D.终结审理
【答案】A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4.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不应解除
C.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答案】B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5.下列有关管理人产生方式和组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依法指定
B.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担任
C.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但已经刑满释放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
D.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担任管理人
【答案】B
【解析】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得担任管理人,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6.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管理人的职责的有()。
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B.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答案]C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7.假设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某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A.该企业于2006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B.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2006年4月1日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1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
C.该企业于2007年5月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15万元债权
D.该企业于2006年9月1日将价值25万元的车辆作价8万元转让他人
[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特定情况的,管理人有权行使撤销权。选项C属于放弃债权,且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因此是可以由管理人撤销的。
8. 2007年8月,人民法院受理了某企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在行使职权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该企业2007年1月向甲企业无偿转让精密仪器的行为,但经管理人调查,由于甲企业保管不善,该精密仪器被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企业可以不承担责任
B.管理人无权追回该财产
C.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D.甲企业应折价赔偿
[答案]D
[解析]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第三人据此取得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对于已领受债务人财产的第三人应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原物不存在时应折价赔偿。
9.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注塑设备1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乙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乙公司()。
A.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B.向甲公司申请收回
C.向人民法院申请收回
D.向管理人申请收回
[答案]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
C.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D.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的范围。根据规定,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不属于破产费用的范围,该费用属于共益债务。
11.下列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A.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而发生的费用
B.管理人为破产财产的估价聘请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而支付的劳动报酬
C.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时发生的运送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
D.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依照职权发生的由债务人负担的调查费用、公告费和文件送达费用
[答案]C
【解析】A项是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B项是属于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D项是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因此ABD均属于破产费用。C项属于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1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_,最长不得超过_。()
A. 30日;3个月
B. 30日;60日
C. 20日;3个月
D. 1个月;2个月
[答案]A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13.关于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产生,下列表述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A.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产生
B.由债权人会议成员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选举产生
C.由管理人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产生
D.由债权人会议成员选举产生
[答案]A
【解析】债权人会议主席应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产生。
14.下列有关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会议不是民事活动的主体,不能以其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
B.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C.债权人会议主席由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选举产生
D.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15日内召开
[答案]A
【解析】债权人会议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不能以其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是管理人,因此A正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因此选项D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的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些行为包括()。
A.有偿转让财产
B.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
C.放弃债权
D.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答案]BC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16.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当事人有()。
A.债务人
B.债权人
C.人民法院
D.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答案]AB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17.下列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答案]ABC
【解析】《企业破产法》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18.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时,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是()。
A.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B.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C.设定财产担保的事项
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答案]ABC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19.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管理人提议召开时
C.债权人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D.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答案]ABC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20.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B.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C.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D.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答案]ABC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21.管理人应当追回下列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包括债务人的()。
A.董事
B.监事
C.经理
D.副经理
[答案]ABC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22.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没有表决权。
A.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B.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C.通过和解协议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答案]C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23.关于债权人委员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D.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答案]ACD
【解析】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而不是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A.通过和解协议
B.通过重整计划
C.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D.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答案]AB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管理人可以选择的处理方式有()。
A.予以解除
B.中止合同履行
C.宣告无效
D.继续履行
[答案]A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26.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A.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B.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答案]ABC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27.关于和解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务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B.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C.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法院申请和解
D.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能向法院申请和解
[答案]BC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28.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有()。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人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D.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
[答案]ABC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9.下列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说法正确的是()。
A.管理人不得将破产企业的财产对其进行分配
B.管理人应该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
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将相应财产交付给债权人
[答案]BCD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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