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学校:安徽财经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994 数量方法(二) 6
4 0015 英语(二) 14
5 0995 商法(二) 5
6* 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7 0996 电子商务法概论 6
8* 0911 互联网数据库 3
0912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3 36学时
9* 0906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3
0907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 3 36学时
10 0997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3
0998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 2 24学时
11* 0908 网络营销与策划 3
0909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2 24学时
12* 0913 电子商务与金融 3
0914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3 36学时
13* 0915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3
0916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3 36学时
14 98066 毕业设计及答辩 不计学分
总计 77学分
说明:
1、考试课程及学分表中备注栏内的数字表示网上作业的学时数;
2、报考条件:(1)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在替代《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后,须从自学考试经济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专业中选考1—2门课程,使总学分达到70学分;(3)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电子商务概论》课程;(4)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5)其它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
3、部分课程的替代:
(1)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量方法》、《商法》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计划中《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成绩;
(2)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含)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英语(二)》课程成绩;
(3)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带*号者)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