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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冲刺题(9)

发布时间: 2009-05-14 09:48:00 作者: liuhuituzi

案例一:

  「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三个不同性质的施工单位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与B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合同,与C公司签订了电梯安装合同。三个合同协议中都对甲方提出了一个相同的条款,即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三公司创造可利用条件。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l: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随后和承包商D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承包商D按照建设单位(业主)与承包商A约定的合同金额的10%向承包商A支付管理费,一切责任由承包商D承担。

  事件2:由于A 公司在现场施工时间拖延5天,造成8公司的开工时间相应推迟了5天,B公司向A公司提出了索赔。

  「问题」

  1.事件1中A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其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2.事件2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赔是否正确?若不正确,说明正确的做法。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的违法分包行为有哪些?

  「考点」

  施工索赔与违法分包。

  「要点分析」

  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对违法分包的行为规定了四种行为。

  「参考答案」

  1.A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A公司的行为属于非法转包行为,这是《招标投标法》中禁止的行为。

  2.事件2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的索赔不正确。

  正确做法是:B公司就因A公司的拖延造成其开工推迟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行为主要有: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案例二:

  【背景材料】

  某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某集团公司。通过招标工作,建设单位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发包给了山东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

  在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1)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由建设单位完成。由于工作不利,致使移交施工现场延误。

  (2)工程师提供的标准点数据不正确,致使施工单位放线错误。

  (3)在地基基础土方施工之初,发现施工场地内存在古墓,致使工程停工。

  (4)有关单位清理清运了场地内的文物,工程继续施工。在土方开挖施工期间,当地政府迎接国际环境卫生检查团,为保证空气质量,政府发布指令,所有在施工程的土方作业中止三天。

  (5)在主体结构施工期间,遭遇当地五十年一遇的大规模降雨天气,工程被迫停工数日。

  (6)在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当地遭遇台风袭击,给工程造成了损失。

  (7)在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当地发生意外事件,导致全城范围内停水停电两天,给工程造成了损失。

  【问题】

  1.建设工程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包括哪些?

  2.对于上述各事件能否对承包人给予工期、费用和利润的合理补偿?请列表说明。

  【考点】

  工程索赔。

  【要点分析】

  考生要正确判断事件的责任归属。

  【参考答案】

  1.建设工程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包括:

  (1)人工费;

  (2)设备费;

  (3)材料费;

  (4)保函手续费;

  (5)贷款利息;

  (6)保险费;

  (7)利润;

  (8)管理费。



  2.列表说明上述各事件应对承包人给予工期、费用和利润的合理补偿项目(见表4—1):

表4-1 各事件应对承包人给予工期、费用和利润的合理补偿项目 

可补偿内容
序号
解读事件内容
工期
费用
利润
1
延误移交施工现场
√
√
√
2
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放线错误
√
√
√
3
施工中遇到文物和古迹
√
√
4
政府行为导致施工延误
√
5
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
6
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害
√
√
7
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延误
√
√
√

案例三:

  【背景材料】

  某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某金融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某建筑工程公司,本工程的工程师为林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施工单位认为应当提出索赔的事件,于是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林某递交了索赔报告,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

  本工程的原合同总价为8681.76万元,原合同工期为12个月。

  【问题】

  1.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的索赔管理任务有哪些?

  2.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应当本着哪些原则进行索赔管理?

  3.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4.经调查,该索赔事件增加了工程量,确认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为723.48万元。根据比例计算法确定工期索赔值。试说明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哪些事件的索赔。

  【考点】

  索赔管理。

  【要点分析】

  考查考生对于工程师索赔管理工作相关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参考答案】

  1.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的索赔管理任务包括:

  (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

  (2)通过有效地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3)公平合理地处理和解决索赔。

  2.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应当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索赔管理:

  (1)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2)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

  (3) 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4)诚实信用。

  3.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照片;

  (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变化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4.本工程的原合同总价为8681。76万元,原合同工期为12个月,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为723.48万元。

 

  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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