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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强化班宪法讲义:宪法的

发布时间: 2009-07-04 23:03:27 作者:

一.制宪与修宪

(一)制宪:

(二)修宪

1.宪法修改方式:

随堂笔记

(1)全面修改
   即以新法取代旧法,对宪法整体进行变动。全面修改是在原宪法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的全面更新。
  (2)部分修改
  即在保持原宪法基本内容与结构的同时,对宪法的有关条款加以变动

2.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

(1)主体:只能是全国人大

(2)提案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3)通过要求: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

(4)公布: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公布而非国家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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