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 回避的申请和决定
被告人刘某曾与本村农民李某因邻里纠纷打过架, 为此对李某怀有成见。 该村仅有一条
水沟灌溉本村的稻田, 每户轮流浇水。 某天早上, 刘某听到其妻说:“昨晚轮到我们要用水,
李某把田里的水放干了, 不知我们田里有没有水。”刘某听后, 即到李某的稻田里把水放掉。
李某闻讯便找刘某论理。 当李某走到刘某家门口时, 正遇刘某手持镰刀准备去割牛草, 李即
质问刘某为什么放他的田水。刘某一边否认放水,一边威胁说:“你上来,我砍死你。”当李
某走进时,刘某即用镰刀朝李某的左胸部猛砍下去,砍断李某的四根肋骨,李某当即倒地。
伤好后经法医鉴定:胁骨骨折伴有气胸,并有呼吸困难,系重伤。某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依
法组成合议庭, 由审判员张某担任审判长。 法院在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 被害人李某
提出申请要张某回避,法庭决定休庭,宣布延期审理,并将回避申请报院长决定。经审查,
审判员张某是被告人刘某的同母异父兄长, 院长决定审判员张某回避, 不再担任合议庭组成
人员。法院在更换审判员张某后,开庭继续审理此案。
[问题]
本案被害人李某是否有权申请回避 ?审判员张某的回避理由是否合法 ?审判员张某的回
避应由谁决定?
[正确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 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的审判人员、 检察
人员、 侦查人员应当自行回避,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回避分为自行
回避和申请回避。 自行回避是指回避主体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 应当主动提出不参加办理
该案的活动; 申请回避是指应当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依法申请
这些人员回避。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院长的回避,由
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可以延期审理。
本案中,李某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本案当事人,有权申请
回避。审判员张某作为被告人刘某的同母异父兄长,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属于应回避主体,
因此, 该回避理由是合法的。 由于张某是审判人员, 对其提出的回避申请, 法庭应决定延期
审理,并由该院院长决定审判员张某不再担任合议庭人员。
[考点集成]
关于回避,应当掌握:(一)回避适用人员及理由。《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审
判人员、 检察人员、 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自行回避,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
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
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鉴定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 (4)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二)《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
审判人员、 检察人员、 侦查人员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三)回避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 第30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
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
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
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 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 当事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四) 《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
是指夫、 妻、 父、 母、 子、 女、 同胞兄弟姊妹。 (五)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165条规定:“在
法庭审判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三)由于当
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