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厅公开招考贵州省水利科学研
发布时间: 2009-10-23 00:50:46 作者:
贵州省水利厅公开招考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工作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贵州省水利厅党组研究,商省人事厅同意,在厅直系统内公开招考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1名。
一、报名资格条件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第七条规定的资格及省有关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在厅直系统从事水利工作的在职人员。2、年龄45周岁及以下;国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3、从事水利水电工作10年以上,且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或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人员。
二、招考工作程序招考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前3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经考察后择优任用1名。(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持本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同时均需复印件各1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到厅人事处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审查合格者于笔试前5日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不足6人,不再进行公开招考。(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于2009年7月11日在贵阳进行。面试有关事宜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有关内容;专业科目内容为:水利水电及相关专业。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50分)。笔试形式为闭卷。面试。面试分为问答式素质测试和专题演讲两部分:素质测试答题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由面试考官对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业务能力、对招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评,答题满分为100分;专题演讲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由应试者对指定的演讲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面试考官对应试者的政治鉴别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形象等进行测评,答题满分为100分。计算考试成绩时,笔试成绩占40%,面试素质测试和专题演讲成绩各占30%。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前3名进入体检。(三)体检体检在报考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考察、任前公示和任用对体验合格人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前三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由下一名次人选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后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的拟任用人员,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任用的问题,按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并实行试用期一年;如公示后存在影响任用的问题,由下一名次人选依次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对试用期满考核不胜任现职的,免去所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至7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报名地点:贵州省水利厅咨询电话:省水利厅人事处 (0851)5937303 (0851)5936316
四、工作监督由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公开招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五、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公开招考工作的领导,由省人事厅、省水利厅共同组成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室(0851)5935401 (0851)5935418 2009年6月25日
贵州省水利厅公开招考领导干部报名登 记 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 学位 | |
专业技术职务 | | 出生年月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 | 现任职务 | |
任正科级职务时间 | | 任副高级以上职务时间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报考职位 |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件地址 | |
联系电话 | |
资格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