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升整体功能,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创建国际旅游名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中共泰安市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部分县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要求
这次公开选拔11名县级领导干部,其中正县级干部1名,副县级干部10名。具体是:
1.面向山东省招考的职位(共9个)
泰山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正县级)1名:4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理工类专业,任副县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正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满4年,现从事科学技术管理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
共青团泰安市委员会副书记1名:28岁以下,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任正科级职务或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
泰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1名:4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有一定的创作能力和创作成果。
泰安市财政局副局长1名:4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财政学、财务管理、会计或相关专业,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或具有财会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满4年,现从事财务管理工作3年以上。
泰安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4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规划、建筑或相关专业,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或具有规划类中级以上职称满4年。
泰安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40岁以下,“211工程”院校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旅游或相关专业,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
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40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外语水平应达到或相当于英语6级以上水平,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
泰安市公路局副局长1名:4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道路、路桥或相关专业,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满4年,现从事公路建设、养护工作1年以上。
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党外,4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法律或相关专业,任正科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以上职务满4年。
2.面向泰安市招考的职位(共2个)
泰安市民政局副局长、泰安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各1名: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现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2年以上(不含副县级书记)。
二、报考范围、条件和资格
1.报考范围:①泰安市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泰单位),领导班子由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市权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干部。②泰安市外报考的为参照上述范围中符合条件的干部。
2.报考条件和资格:
①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②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要求,凡考选职位有职称要求的,以聘书为准。
③时间计算。报考年龄、任职、职称时间截至2009年10月31日。45岁以下是指196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6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8岁以下是指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任职资格按干部管理权限以任命时间和组织部门备案为准。职称计算时间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聘书记载为依据。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⑤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公选程序及实施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研究任用的程序进行。各阶段进展情况,可登陆泰安党建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tadj.gov.cn)。
1.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以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登记表可从泰安党建网站下载。各县市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干部的德才表现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把关,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考。凡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未满的,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有其他影响提拔任用问题的干部,不得报考。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泰安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干部所属单位和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印章,以县市区、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市外的报考人员可由单位或本人直接到泰安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报名,也可通过邮寄相关资料报名(邮寄请注明“报考资料”字样。邮寄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71000)。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现任职务(职级)任职通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职务携带备案文件)的原件及3套复印件;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按照报考条件、资格和参加笔试人员与考选职位一般不低于10:1的比例要求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统一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进行。(1)笔试。笔试试题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考选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后,按拟选拔职位职数1∶5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2)面试。面试试题由公共试题和专业试题组成,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考选职位的匹配程度,重点测试其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计划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测评小组进行面试评分,面试成绩当面通知本人。面试后,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其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
4.组织考察。泰安市委组织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要考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在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方面的表现。
5.研究任用。泰安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人选,经泰安市委研究确定后,进行任前公示。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确定任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履行任职手续。上岗前统一进行培训。任职后,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其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期满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回原单位或参照原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的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11月13日至18日,人选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下午5时(邮寄资料报名的,以邮戳日期为准)。报名地点:泰安市市政大楼C区602会议室,联系电话:0538-6997922。
2.笔试时间:11月29日上午8:30-11:30。考点、考号在准考证上注明。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中共泰安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泰安市纪委全程进行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对公选工作进行监督。
2.应试者要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并追究呈报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公开选拔的有关事宜由泰安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地点:泰安市市政大楼C区607房间,咨询电话:0538-6992795。
泰安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0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