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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公安系统公开推荐选拔领导

发布时间: 2009-12-01 10:02:57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推荐空缺职位拟任人选暂行规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安系统公开推荐选拔一批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推荐选拔职位及名额(10个)
防城港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副处级)1名;
防城港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政委(副处级)1名;
防城港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1名;
防城港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政委(副处级)1名;
防城港市拘留所政委(副处级)1名;
防城港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政委(副处级)1名;
防城港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校长(副处级)1名;
防城港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政委(副处级)1名;
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副处级)1名;
防城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政委(副处级)1名。
二、选拔范围及任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市公安系统符合任职条件的取得警衔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
(二)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推荐选拔的对象除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担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3年(2006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或副团职干部转业满1年(2008年12月31日以前转业);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及任职年限等均含本数。
现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行动技术支队、网络警察支队、强制戒毒所、出入境管理处和市拘留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的正职领导,如报考所在支队(所、学校、处)的公开推荐选拔职位,年龄和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公开推荐选拔工作按照公开推荐、资格审查、竞岗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等步骤进行。
1、公开推荐:2009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形式进行。
(1)个人自荐、群众举荐:200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的人选属市公安局的,向市公选办推荐;属上思县公安局、东兴市公安局的,直接向人选所在县(市)公选办推荐。
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的,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公安系统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表从市公选办、县(市)公选办、市公安局政治部领取,也可在防城港党建网下载,网址:http://www.fcgdj.com),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到推荐单位。
(2)组织推荐:2009年11月30日。
根据公开推荐选拔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市公安局党委、上思县委、东兴市委分别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注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组织推荐和群众举荐的,应当征得本人的同意。每个推荐对象只能推荐为一个职位的竞职人选。
组织推荐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公安系统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②被推荐对象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警官证、任现职及现级别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③被推荐对象的小2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照5张(并拷贝电子版本);④被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廉政鉴定、计生证明、综治意见、党委原始讨论记录复印件以及人选推荐产生的有关说明和在职在编证明。上思县委、东兴市委和市公安局党委分别负责对所提供的材料审核把关。
2、资格审查:2009年12月1日至12月2日。
根据推荐选拔的资格条件,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任职资格的人选。符合任职资格人选不足6人的,该推荐选拔职位暂时空出,推荐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以在12月2日前改报其它职位。
3、竞岗面试:2009年12月5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两项总分各为100分,权重分别为60%、40%。面试由考官小组和评议小组分别评分。面试成绩按考官小组评分占70%、评议小组评分占30%的比例折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公开推荐选拔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产生的考察人选在新闻媒体公布。面试现场设旁听席,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公开推荐选拔职位所在单位干部职工都可列席旁听,同时邀请防城港市电视台现场直播,接受社会监督。
4、组织考察:2009年12月上旬。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对每个职位面试产生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5、讨论决定:2009年12月中旬。
(1)市委常委会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考察人选中表决产生差额拟任人选。
(2)市委全委会对市委常委会票决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差额投票表决。表决前,市委全委会现场听取每位人选的竞职演说。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6、任前公示:2009年12月下旬。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
7、办理任职:2009年12月下旬。
拟任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开推荐选拔结果。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未尽事项请向市公选办咨询。
市公安系统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中gong防城港市委组织部(广西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市委楼416室),联系人:杨晋、涂燕华,联系电话:0770-2818230,传真:0770-2822366,邮编:538001,电子信箱:fcgsgxb2009@126.com
上思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中gong上思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广西上思县思阳镇民政路3号县委办公楼3楼),联系人:刘健、黄辉,联系电话:0770-8518458,传真:0770-8519109,邮编:538001,电子信箱:ssgb8518458@163.com
东兴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中gong东兴市委组织部干部股(广西东兴市兴东路市政府大楼809室),联系人:冯艳清,联系电话:0770-2231618,传真:0770-7682897,邮编:538001,电子信箱:dxswzzb@126.com
监督电话:0770—12380、0770—2822457。
本简章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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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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