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

2010年报关员考试辅导:商品归类的海关

发布时间: 2010-01-11 01:17:26 作者:

 

  (一)主要依据

  1.《进出口税则》

  2.《商品及品目注释》

  3.《本国子目注释》

  4.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

  5.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决定

 

  (一)如实申报:最基本要求,申报不实造成补税、行政处罚等应负法律责任

  (二)提供归类所需资料

  (三)必要时,海关可要求补充申报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出口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

读书人网 >复习指导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