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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药师政策大纲:药师申请再次注册

发布时间: 2010-08-27 14:16:26 作者: kind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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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原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申请再次注册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4)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回本人,其复印件留档;
  (5)注册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即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再次注册单位与原注册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本人与原注册单位的解聘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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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读书人-执业药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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