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

2011年安全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复习

发布时间: 2011-06-10 20:13:56 作者: cnedit

 编辑推荐:

公务员考试申论四步审题法
数学新增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如何从错误中进步

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的刑事责任(无)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依法以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和颁发证照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

  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读书人网 >法律法规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