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精神,现将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中的《辽宁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组织
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纳入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统一进行,省人社厅负责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公示招聘结果和办理备案手续,省文化厅负责招聘岗位的专业水平测试(艺术院团)、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实施工作。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应持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报名表、准考证各一张),相关条件、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年龄的计算见计划信息表。
考试费50元。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每个工作日的8:30至11:30和13:30至16:30)。
各招聘单位报名地点如下:
辽宁歌剧院: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6号(14号楼)
联系电话:86840492 13840081913 联系人:杨芳
省图书馆: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电话:24822500 13940466695 联系人:李悦桥
省文化资源建设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电话:24564533 13889382992 联系人:郑直
省博物馆: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63号
联系电话:22745355 13940598377 联系人:李颖映
省文物考古所:沈阳市和平区九纬路19号甲
联系电话:22825857 82013897 联系人:徐佳音
省群众艺术馆:沈阳市和平区保安寺街28号
联系电话:23891741转8204 13889118938 联系人:高爽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少帅府巷48号(省文化厅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