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

保监会拟将推广小额人身保险

发布时间: 2012-07-26 21:56:41 作者: maylh

  保监会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4年来,小额人身保险覆盖人数从239万人扩大到2011年的近2400万人。小额人身保险缓解了意外事故和疾病等风险对农村家庭的冲击,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因此,保监会决定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小额人身保险。

  为积极响应中央服务“三农”的号召,推进人身保险行业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惠性目标,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宣布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小额人身保险。

  “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据保险专家介绍,为贯彻中央服务“三农”的政策精神,2008年保监会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

  从试点情况看,小额人身保险为缓解意外事故和疾病等风险对农村家庭的冲击、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也正因如此,保监会决定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据记者了解,为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小额人身保险推广,保监会的推广方案中将小额人身保险开办资格由审批变为备案,在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强化事后监管。此外,保监会还将对符合条件的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减免监管费,对开展小额人身保险成绩突出的保险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参与保监会开展的各类创新和试点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为适应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给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坚实的保障,此次全面推广特别将小额意外险、与新农合结合的小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保险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按照保监会公布的方案,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类型限于普通型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10万元。其中,定期寿险以及除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合的补充医疗保险以外的健康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高于5万元。小额人身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不得低于1年,不得高于5年。其中,团体保险的保险期间应为1年。

读书人网 >行业资讯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