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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考国际私法名词解释精编(二)

发布时间: 2012-08-04 16:56:09 作者: maylh

  11、外国法错误适用:指审理案件的法官依照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本应适用外国法却适用了内国法,或者本应适用内国法却适用了外国法,或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却错误地适用了另一外国法。这种法律适用错误在形式上珍现为适用外国法的错误,但实质上却是适用内国冲突规范错误所导致的适用外国法的错误。

  12、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13、时际法律冲突:是指在同一法域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新法与旧法、前法与后法之间产生的时间上的法律冲突。

  14、Dicey:牛津大学艾伯特.维恩.戴西1986年出版的《法律冲突论》一书,英国对国际私法的研究开始掀起热潮。提出了著名的既得权说。既得权说的核心内容是: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街上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明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

  15、外国法人的认许是指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


16、国际劳务合作:指不同国籍或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进街上的劳务输出输入活动,包括各国公司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技术服务、劳动服务、管理经营服务以及银行、保险、财会、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形式有两种:国际工程承包和以单纯的劳务输出输入为内容的国际劳务合作。

  17、先占权主义:先占权取得说认为无人继承财产等同无主物,主张国家应以先占权取得这笔财产。

  18、继承权主义:继承取得说主张国家作为最后的法定继承人取得无人继承财产。

  19、仲裁程序:是指从一方当事人提请仲裁到仲裁裁决作出整个过程中有关仲裁机构、仲裁员、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关系人(如证人、代理人、鉴定人等)参与仲裁活动所必须遵守的程序和规则。

  20、仲裁审理:是指仲裁庭成立后,以一定的方式和程序调取、审查证据、查询证人、鉴定人,并对提交解决的争议进行实质性审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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