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概念
1、资产余值、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
①、资产余值:租赁开始日估计的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有可能对租赁资产的余值进行担保的有三个方面:
A、承租人
B、与承租人有关的第三方
C、与任何一方均无关的第三方
②、担保余值
A、对承租人而言,=自己担保的资产余值+有关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B、对出租人而言,=上述两项+无关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③、未担保余值=资产余值-担保余值
2、最低租赁付款额
①、有留购权时:=每期租金+期满留购款
②、无留购权时:=每期租金+期满担保资产余值+期满未能续租而造成支付的款项
*****最低租赁付款额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
3、最低租赁收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无关第三方担保资产余值
二、租赁的分类
1、分类原则:重经济实质、轻法律形式。
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全部转移。(不是说所有权的转移)
2、分类时间:租赁开始日
3、原则上,承租方和出租方对同一项租赁应确认为同一种类型。但是:由于无关第三方担保,可能导致双方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三、融资租赁的认定条件(满足其中一条或数条即可):
1、期满所有权转移
2、预计留购价远低于到期时的公允
价值(≤5%)
3、租期占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旧资产不适用)
4、现值≈原账面价值(≥90%,旧资产不适用)
******旧资产的界定标准:租赁日资产已使用年限>全新使用年限的75%。
5、资产具有专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