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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新刑诉法解读指导:法定

发布时间: 2012-09-16 09:35:35 作者: maylh

  法定代理人等在场

  (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2、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3、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

  5、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6、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二)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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