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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解读指导:危害公共

发布时间: 2012-10-18 21:29:04 作者: maylh

  一、重点罪名

  1.第333条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因强迫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以故意伤害罪处罚。

  2.第335条、336条第1款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二者主体不同。

  表11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

  二、普通罪名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强迫卖血罪——参见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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