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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主管护师辅导之输血查对制度

发布时间: 2012-12-04 20:17:34 作者: sxsgeass

  1、根据医嘱抽取患者血标本时,需将贴好标签的试管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携至病人处,当面核对床号、姓名、标本联号、输血史,无误后才能采血。

  2、血液标本应由医务人员送检,并与血库执行交接、查对、登记手续。

  3、取血时应查对采血日期、血型、血量、血液的类型等是否与输血记录单相符、交叉试验结果,并注意血液有无凝血块、溶血、血袋有无渗漏。

  4、取回后,必须二人再次核对无误后签名方可执行。

  5、输血前在床旁,再次核对床号、姓名、询问输血史,确认无误后,方可输入,并悬挂血型标记牌。

  6、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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