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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案例分析三

发布时间: 2012-12-14 20:27:52 作者: sxsgeass

  张先生到某国内旅行社咨询如何办理出国旅游,该旅行社的营业部接待人员认真向张先生作了解释说明。第二天,张先生再来到该旅行社门市部,要求接待人员为他办理出国旅游手续。接待人员收取了张先生的预付款,并签订了书面旅游合同。在该国内旅行社为张先生办理有关手续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对该旅行社进行实地查处,张先生得知消息后,要求退还预付款。请问:

  (1)旅行社是否应当退还张先生的预付款?为什么?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处罚该旅行社?

  答:(1)应当全额退还张先生的预付款,因为该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已触犯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出境游是国际旅行社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特许经营项目。该国内旅行社属超范围内营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旅行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该国内旅行社停止非法经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15天至30天,可以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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