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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重点讲义

发布时间: 2013-03-23 10:06:40 作者: luck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掌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围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水上、陆地、高空、爆破、

  电气使用等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1)路基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土方施工的安全管理;石方施工的安全管理等。其中各个管

  理方面都包含了对在过程中起到能动作用的人的管理、系统中的各种机械、工具等的物的管

  理,以及对施工环境的管理。

  (2)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沥青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

  等。其中沥青路面工程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对施工中人员的安全管理、施

  工中机械的安全管理、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

  (3)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基桩工程的安全管理;墩台工程的安全管理;墩身工程的安

  全管理;桥面工程的安全管理;塔身工程的安全管理等。其中各个管理方面都包含了对施工

  中人的安全管理,机械、工具等物的安全管理以及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

  (4)隧道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隧道施工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隧道内运输的安全管理;隧

  道施工支护的安全管理;隧道施工初衬的安全管理;隧道施工中通风、防尘、照明、排水以

  及防火、防瓦斯的安全管理等。

  (5)水上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针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技术交底等人员的安全管理;

  针对气象、水文、海域、航道等的外界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针对水上交通、浮吊等施工机

  械的安全管理。

  (6)陆地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以及各种安全

  技术交底等针对人的安全管理;针对运输车辆、吊车、装载机、拌和站,摊铺机、压路机等

  的机械、机具的安全管理;针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标识标语等的环境的安全管理。

  (7)高空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高空作业的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技术交底、现场监督检

  查等;高空作业临边防护及高空作业平台、高空防坠落等现场环境安全管理;高空作业机械、

  工具、各种用电等物的安全管理。

  (8)爆破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对操作人员进行的培训考核、技术交底、考试取证、安全教

  育等人员的安全管理;对炸药、雷管、导火索以及其他爆破用器材等的物的安全管理;对爆

  破现场安全距离、安全防护、安全警示等环境的安全管理。

  (9)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配电线路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配电箱

  与开关箱设置的安全管理;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装置的安全管理;发电机组的安全管理;

  电动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照明电器的安全管理等。

  掌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则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即负责生产管理的经理、副经理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并考虑进来,做到生

  产和安全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即项目部主管安全的经理、副经理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3)预防为主的原则

  即安全管理工作重在预防,由于事故不确定性的特点,使我们在时间、地点、规模上不能将

  其量化,只有将重点工作放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

  (4)动态管理的原则

  即安全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随着工程的进展,安全管理的内容和重点也在发生

  着变化,所以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我们要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5)计划性、系统性原则

  安全管理的两个显著特点即计划性和系统性,安全管理和其他管理大同小异,都要将其列入

  到年度或月度计划中去,所以安全管理要坚持计划性的原则;另外安全管理作为一种企业管

  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它包括在企业管理的大系统当中,同时安全管理自身也是一个

  系统,本身具有一定的整体性、相关性、目的性等。

  (6)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即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当中既要采用奖励的管理手段,同时也要采用惩罚的管理手段,奖优

  罚劣,做到奖励和惩罚相结合。

  (7)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

  即在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处处做到把人的安全放到首位,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8)坚持“五同时”的原则(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即建筑施工企业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计划、同时布置、

  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验收

  (9)“一票否决”的原则

  即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项目、部门和单位,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和领

  导干部晋职晋级的资格。


  掌握公路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点

  1.高处作业分级:1 级:2~5m;2 级:5~15m;

  3 级:15~30m;特级:30m 以上。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

  3.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精神病、恐高症、癫痫病、严重贫血病、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

  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进行高

  处作业。

  5.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工具袋、防止各种工具、零件等物料坠落伤人。

  6.严禁高处作业人员向下乱抛杂物。

  7.严禁酒后和过度疲劳的人员进行登高作业。

  8.高处作业的脚踏板应用坚实的钢拉板或木板铺满,不得留有空隙或探头板,脚踏板上的

  油污、泥沙等应及时清除,防止滑倒。

  9.在有坠落可能的部位作业时,必须把安全带挂在牢固的结构上,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

  可随意缠在腰上,安全带长度不应超过3m。

  10.高处作业应按规定挂没安全网(立网和平网),安全网内不许有杂物堆积,破损的安全网

  应该及时予以更换。

  11 作业平台的承重必须满足施工荷载的要求,不得多人集中在作业平台的某一部位进行作

  业,以防发生突然断裂坠落伤人。

  12.高处作业操作平台的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2m,水平横

  档的间距不大于0.35m,强度满足安全要求。

  13.高处操作平什必须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和扶梯,平台严禁超载,平台架体

  应保持稳固。

  14.操作平台的临边外侧下方是交通通道时,敞Ii 立面必须设置安全文网作全封闭见理,

  并设置限宽、限高、限速的安全标示牌和防撞设施。

  15.在高处进行预应力张拉作业前,必须搭置可靠的张拉工作平台,若在雨天作业,还应

  架设防雨棚,张拉钢筋的两端要设最安全挡板,并在张拉作业平台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

  操作规程,禁止非操作人员在张拉作业时进入张拉施工区。

  16.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机具,均应合理分散、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升降机口

  附近,也不许妨碍作业人员通行和装卸。高处作业拆除下的模板及剩余物料应及时清理运走,

  不得随意乱置,严禁向下丢弃物料,传递物件时,不得抛掷。

  17.高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完备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牌,任何人不得擅自

  移位、拆除和损毁,确因施工需要暂时移位和拆除的,要报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拆移。

  工作完成后要即行恢复原样,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新。

  18.高处作业的挂篮、支架、托架、模板及操作平台等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单项设计,

  其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等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经验

  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9.高处作业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敷)设整齐;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

  软线;高空作业现场按要求使用标准化配电箱,箱内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下班切断电源,锁

  好电闸箱并有町靠的防雨设施。

  20.桥梁主塔(墩)塔身高于30m 时,应在其顶端装设防撞信号灯,主塔还应采取防雷措施,

  设置可靠的防雷电装置。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域,任何人员不得接触防雷

  装置。

  21.作业人员在上下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下层作业人员应处于上层作业人

  员和物体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上下之间应设置隔离防护层。

  2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作业点下方及火星所及范围内,必须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

  品,作、肛现场要备置消防器材,严禁电焊人员将焊条头随手乱扔。

  23.高处进行模板安装和拆除作业时,要按设计所确定的顺序进行,作业面及操作平台下

  方不得有人员逗留、走动和歇息。

  24.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必须对拆除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培训,作业前,要进行层层

  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签认记录。

  25.拆除工程应自上而下进行,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严禁立体交叉或多

  层上下进行拆除,严禁疲劳作业,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26.在拆除龙门架、托架、钢支架等重物时,应有机械吊机配合进行,并有专人指挥,指

  挥人员信号明确。吊物要稳吊轻放,不得采取“整体推倒法”。

  27.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浓雾、雷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雷雨、台风、大雪过后,应及时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进行检查、清扫,发现有变形、松

  动、脱落、损坏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加固,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28.高处作业上F 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熟悉公路工程水上作业安全技术要点

  1.在船舶通航的大江、大河、大海区域进行水上施厂作业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门提出施

  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批准并取得《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水上作业施工前,应了解江、河、海域铺设的各种电缆、光缆、管道的走向,按规定采

  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防止电缆、光缆及水下管道遭到损坏。

  3.项目要制定水上作业各分项工程安全实施方案和细则,对参加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

  行水上作业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专项技术培训,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4.水上施工必须在作业人员必经的栈桥、浮箱、交通船、水上工作平台、临时码头上配备

  安全防护装置和救生设施。

  5.进行水上夜间施工时,要有充足的灯光照明,尽量避免单人操作,特别是电焊作业时,

  最少安排两人相互监护。

  6.要与地方气象部门、海事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水域的气候、涌潮、

  浪况、潮汐、台风等气象信息,正确指导安全施工。

  7.作业人员进入水上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乘坐交通船上下班时,必须

  等船停稳后,方可从指定的通道上下船。严禁从船上往下跳跃,防止拥挤、推拉、碰撞、摔

  伤或滑落水中。

  8.在浮箱上作业时,要注意来往船只航行时引起的涌浪造成浮箱颠簸,致作业人员摔伤或

  被移位物体碰撞、打击,造成伤害。

  9.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水上作业。

  10.水上进行吊装,混凝土浇筑,振桩等各项作业时,必须严格施工工艺和程序有专人指

  挥。由于天气变化或其他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时,应对有可能造成倾倒、滑动、移位的设施和

  构造物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11.参加水上施工的船舶(打桩船、浮吊、驳船、拖轮、交通船)必须证照齐全,按规定配备

  足够的船员,船舶机械性能良好,能满足施工要求,并及时到海事监督部门签证。

  12.乘坐交通船必须有序卜下,乘员必须穿救生衣入仓。航行途中乘船人员不得随意走动

  或倚靠船舷,严禁打闹、嬉戏及随意动用交通船上的救生用具和消防器材,交通船严禁超员

  超载。

  13.施工船舶在水上作业,需临时停泊或避台风所选择的避风港,其水深和河床地质等,

  必须符合船舶锚固的安全要求。

  14.使用轮胎或履带吊车在船上进行打桩,起重作业时,必须先进行稳定计算,满足稳定

  性要求,船体按施工要求加固,并在吊车轮胎(或履带)下加铺垫板,支撑牢固。

  15.拌合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强值班制度,作业时,随时检查拌合

  船的整体和锚具受力情况是否变化,防止走锚。

  16.对拌合船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保持最佳状态,拌合船

  体整体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17.水上打桩船的荷载,横向稳定,抗风能力等必须满足要求,起吊桩体时要缓慢,并以

  溜绳控制具摇摆,桩体离开甲板后,防止滑动和倾斜。

  18.沉桩作业必须专人指挥, 上下配合协调,作业时不得攀登桩锤、桩帽等,不得用手脚

  触摸运行中的滑轮。

  19.在水上搭建施工平台所使用的钢管桩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经质检合格后方

  可使用。

  20.施工平台上必须按设计要求合理划分办公区,施工区和材料堆放区,并设置专门得卫

  生间、吸烟室,平台上必须设置救生、消防设施,

  21.施工平台上的所有设施、设备和机械必须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

  22.水上施工平台应于上下游各设置一套可靠、方便的平台爬梯,脚踏板应用麻袋包扎,

  以防作业人员踩脱滑倒,施丁平台亡应配备应急软梯。

  23.航道水域上下游各布置一警示标牌,警示过往船舶不得随意进入施工航道。临时施工

  栈桥设置警示防雾灯,通航口位置设置导航灯,防止过往船舶撞击。

  掌握公路工程陆上作业安全技术要点

  一、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要点

  1.开挖土方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的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有害气体

  等危险物及文物古迹、占墓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现场技术负责人

  在开工前必须对作业工人进行详细安全交底。

  2.开挖深度超过2m 时,特别是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附近开挖土方时,无论开挖深浅

  都应视为高处作业,并设置警告标志和高度不低于1.2m 的双道防护栏,夜间还要设红色

  警示灯。

  3.在靠近建筑物,电杆、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开挖沟槽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1.5m,且不加支

  撑时,应按规定确定放坡度。若施工区域狭窄不能放坡时,应采取围壁措施。同时,固壁支

  撑的材料不能有朽、糟、断裂现象。

  5.在开挖的沟槽坑边沿lm 以内不许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沿l~3m 间堆土高度不

  得超过1.5m;距沟槽坑边沿3—5m 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在沟槽坑边沿停置车辆,

  起重机械、振动机械时距离不少于4m。

  6.人工挖掘土方时,作业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

  间距不小于3m;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挖空底脚。对挖掘工具镐、锹

  等应随时检查,应木柄结实、连接牢靠。

  7.高边坡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并安排专职人员对上边坡进行监视,防止物

  体坠落和塌方。边坡开挖中若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8.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

  域,应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时,严禁车辆通行。边坡上方有人作业时,下方不许站人;

  清理路基边坡上的突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

  机具。

  9.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禁止全面拉槽开挖;在岩溶地

  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突发性的坍陷;在泥沼地段施工时,应制定防止人、

  机下陷的安全措施,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止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危害。

  10.施工中如遇土质不稳,山体有滑动,发生坍塌危险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

  当工作面出现陷机或不足以保证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工,确保人员安全。

  11.机械车辆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运输土方

  的车辆在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两车间

  距不小于10m,通过交叉路口,窄路、铁路道口及转变时,应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运

  土车上方严禁乘人。

  二、路基工程石方施工安全要点

  1.石方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管。

  2.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禁止对面使锤;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

  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凿打炮眼时,应清除掉坡面上的浮岩危石。

  3.爆破器材库的选址和搭建应请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运输爆破器材要用专用运

  输工具,在公安部门的押运下进行,中途不许停留,并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方;在保管、运输

  爆破器材过程中,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服装。

  4.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并执行领用和退库制度,各种手续要有严格记录人领取,禁止由

  一人同时搬运炸药和雷管,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禁止乱丢乱放和私藏。

  5.爆破作业应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出警戒人员,

  警戒区内的人员、牲畜必须撤离,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6.导火索起爆应采有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撒至安全点,但不

  得短于1.2m,不许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7.进行露天爆破作业,一人连续点火不得超过10 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多人同时点炮

  时,每个人的点炮数量应相同,严禁脚踏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爆破时,应点清爆破数与

  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min 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作业区。

  8.电力起爆时,在同一爆破网路—亡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爆破网路主线应绝

  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他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爆破网络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

  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再进行。

  9.在雷雨季节,潮湿场地等情况下,应采用非电起爆法;深度不超过10m 的爆破用火花起

  爆,深度超过10m 的爆破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必须采用电力起爆。

  10.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并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后由专门成立

  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还必须

  考虑爆破引起的地震及冲击波对人员、建筑物的影响,经计算后再确定安全距离。

  11.石方地段爆破后,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

  方准进入现场;人工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人员上下双重作业,更不得

  将下面撬窄后使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超过人的肩部,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许

  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12.爆破时应设警戒线,并安排足够的人员防止人、畜或车辆在警戒区内通行。

  三、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1.从事沥青作业人员均应进行体检,凡患有皮肤病、结膜炎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

  事沥青作业;沥青加热及混合料拌制,宜在人员较少、场地空旷的地段进行;沥青作业人员

  皮肤外露部分应涂防护药膏;工作服及防护用品应集中存放,严禁穿戴回家和存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应配有医务人员。

  2.块状沥青搬运宜在阴天或夜间进行。避免炎热季节搬运;用于搬运时,必须有相应防护,

  如帆布手套、工作服、坎肩等;液态沥青用液态沥青车运送,沥青车满载时,遇到下坡或弯

  道时要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沥青装载不满时,应始终保持中速行驶。

  3.人工装卸桶装沥青时,运输车应停在平坦地段,拉上手闸;跳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坡度

  不宜过陡;放倒的沥青桶经跳板上下滚动装卸时,要在露出跳板两侧的铁桶上各套一根结实

  的绳索,收放绳索要缓慢,两端同步上下。

  4.沥青混合料摊铺作业时,摊铺机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障物,作业时

  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停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5.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同步进行,动作协调,防止互相碰撞,驾驶摊铺机应平稳,

  弯道作业时,熨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于10cm,以免发生碰撞。

  6.换挡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后进行,严禁强行挂挡和在坡道上换挡或空挡滑行;熨平板

  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

  7.在沥青摊铺作业中应设置施工标志,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不许接近明火。

  8.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状况应良好,使用前应对刹车、自卸系统进行检查,车斗密封,后

  挡板牢靠,不许站在运输车后用铣等工具往下捅沥青混合料。

  9.沥青拌合楼的各种机电设备,包括使用微电脑控制进料的控制室,在运转前均应由电工、

  机工、电脑操作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各部位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10.拌合楼机组投入运转后,各岗位人员要随时监视各部位运转情况;运转过程中,如发

  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停机前应首先停止进料,等烘干筒等

  各部位卸料完后,方可停机,再次启动时,不得带荷启动。

  11.料仓卸料时,严禁人员从斗下通过,沥青拌合楼的各部位需经常检查、维修,并配备消

  防器材。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安全要点

  1.使用小型翻斗车或手推车装混凝土时,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混凝土运输车

  运送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当传动系统出现故障、液压泊输出中断导致滚筒停转时,要利用紧

  急排出系统快速排出混凝土拌合料;自卸汽车运送混凝土时,不得超载和超速行驶,车停稳

  后方可顶升车箱卸料,车箱尚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去清除残料。

  2.人工摊铺作业在装卸钢模板时,必须逐片轻抬轻放,不得随意抛掷,多人同时操作摊铺

  时,因工作面小,长把工具多,应互相关照、注意安全;使用电动振捣器时,作业人员应配

  戴防护用品,配电盘(箱)的接线宜用电缆线,绝缘良好。

  3.采用轨模摊铺机进行混凝土摊铺作业时,布料机和振平机之间应保持6 一8m 的安全距

  离,作业中要认真检查布料机传动钢丝的松紧是否适度,不得将刮板置于运行方向垂直的位

  置,也不得借助整机的惯性冲击料堆。

  4.摊铺中严禁驾驶人员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上下摊铺机,在弯道上作业时,要防止摊

  铺机脱轨。

  5.混凝土摊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路口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并

  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时,基准线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

  6.施工现场的电线、电缆应尽量放置在无车辆、人、畜通行的部位,施工机电设备应有专

  人负责保管和维修;现场操作人员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品;在夜间或停工期间有专人值班保卫,

  防止原材料、机械、机具及零部件丢失。

  7.使用混凝土抹平机作业时,应确保抹平机的叶片光洁平整,并处于同一水平,其连接螺

  栓应坚固不松动,电缆要有专人收放,确保不打结、不砸压、不破损。如有异常,应立即停

  机检查。

  8.切缝机锯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紧固,各连接部位和防护罩确保完好正常,切缝前应

  先打开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中,刀片要缓缓切人,并注意切入深度指

  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先将刀片提离板面后

  方可停止运转。

  9.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不管采用哪种工艺方式,施工现场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应有

  专人负责指挥、维护交通,现场设立明显警示牌,以确保交通安全。

  10.旧路面凿除宜有计划地分小段进行,以免妨碍交通,并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用镐开

  挖旧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不小于2m,不许面对面使镐,工具拼接牢靠,严防铁

  镐脱飞伤人;采用风动工具凿除旧路面时,确保各部管道接头紧固,不漏气,胶皮管不得缠

  绕打结;风镐操作人员应与空压机操作手紧密配合,及时送气或闭气,行勤检查,确认合格

  方可使用;钎子插入风动工具后不得空打。

  1l 采用机械破碎旧路面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范围内不应有人,铲刀切入深度不宜过

  深,推刀速度应缓慢,施工现场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脾,切实注意交通安全。


  熟悉公路工程地下作业安全技术要点

  一、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技术要点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制定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对危险源和重大危

  险源进行辨识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

  计,长度太子1000m 时,还应制定地质超前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必须制定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整的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应急救援人

  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进行救援演练。

  3.必须实行隧道工程安全目标管理,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隧道施工安全生

  产全面负责,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健全安全机构,责任到人。

  4.进入隧道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在采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有关安

  全事宜和措施向接班负责人详细交代,并记录于交接班笔记本上,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技术人

  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执行情况。

  6.隧道施工现场拉规定配备必须的安全装排和设施。所有进入隧道施工现场人员须佩戴好

  安全防护用品,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7.隧道施工现场应作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出碴、运输、材料堆放场地布置妥当,弃碴场地

  应设置在地质稳定,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水、电路、通风等设

  施进行统一安排,并在正式掘进前完成。

  8.掘进前应先做好隧道洞口工程,做好洞口边坡、仰坡及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

  水不危及隧道施工安全。洞口路基及边坡、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把土石方工程做

  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边坡、仰坡以上山坡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地质不

  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9.在软弱围岩地段施工时,应按照“短进尺、弱爆破、早喷锚、勤量测,紧封闭”的原则稳

  步前进,若遇不良地质情况,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提前采取预防养

  10.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作业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开挖人员到

  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

  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11.机械凿岩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辅尘器的干式凿岩机。作业人员站在渣堆上作

  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12.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

  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

  式凿岩机的辅尘设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予以修理或更换。

  13.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不可

  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14.采用电钻钻眼时,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钻工

  应载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电

  气线路上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15.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并应认真检查道路状

  况和安全界限,台车在行走或暂停时,应将钻架和机具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

  并应制动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二、隧道施工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要点

  1.洞内爆破必须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业人员进行作业。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装;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规定,装药与

  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爆破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 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

  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洞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

  安全规程》(GB 6722--2003)的有关规定。

  3.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l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4.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

  好的炮眼,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流砂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

  严禁装药爆破。

  5.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

  携带手电筒,禁止用明火照明。

  6.点炮前,无关人员与机具均应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员实行“一爆三检”制度,放炮员最后

  离场,班组长清点人数,发出警告5s 后方可引爆。

  7.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 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关“盲炮”及可疑

  现象;有无残余炸药和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危岩,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

  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施工人员方可进人工作面。

  8.当发现有“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确保安全。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等可用投光灯、矿灯

  或风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应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大于lm。

  10.采用导火索爆破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导

  火索不得短于l.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导火索根数不宜超过5 根。

  11.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个工作面距离接近

  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

  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人危险区。

  12.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届时只

  许一端掘进,另—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到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

  施工人员通行。

  13。在任何情况下,炸药和雷管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炸药和雷

  管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

  隔50m 以外;有轨机动车运送时,炸药和雷管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列车

  运送时,装雷管与装炸药的车辆必须有三个空车厢隔开。

  14。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应有专人护送,并直接送到工地,中途不得停留;一人一次运送

  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 或原包装一箱;汽车运送时,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

  示红灯,爆破器材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里加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有轨机运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乘座在

  尾车内,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的带盖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

  并只准堆放一层。

  1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车、拖午、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

  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输爆破器材。


  三、隧道内运输的安全技术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制动有效,运输时严禁人料混装;

  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装运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并

  设置警示界限的红灯,物件应捆扎牢固。

  2.进出隧道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3.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机械装碴时,隧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

  转,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4.卸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严禁站在斗内扒碴。

  5.洞内运输车速不得超过10km/h;行驶中严禁超车,在洞口和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

  志;在洞内倒车或转向时,应开灯鸣号,并设专人指挥;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

  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6,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

  显示界限,以防止车辆碰撞;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的废碴和余料应随时

  清理。

  7.洞外卸碴场地应保持一段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 处设置挡木,防止运输车滑翻。

  四、隧道施工支护的安全技术要点

  1.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

  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 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

  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2.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碎破,风

  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3.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梁,井加木楔

  塞紧‘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梢径不得小于20cm 跨

  度大于4m 时,其梢径不得小于2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

  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4.钢支护安装时要严格按设计或者变更设计施工,钢支护构件要绑扎牢固,以防整体构件

  或连接构件滑落伤人,损伤机械;安装时应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钢支护连接牢固,防止

  钢支护倾覆、扭转、变形等情况发生,钢支护脚部应设锁脚锚杆,防止钢支护下沉及水平收

  敛,钢支护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严格遵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5.喷锚支扩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位应

  完好正常;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防止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伤人。注浆

  管唢嘴严禁对人放置。

  6.应定期对锚杆抗拔力进行试验,防止锚杆滑脱造成事故;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

  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l.5 倍,

  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7.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

  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人员必须丈即撤离现场,经处理达到

  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隧道施工衬砌的安全技术要点

  1.根据隧道开挖的设计要求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口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不良地

  质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利用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

  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脚手板应铺满,木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 的工作平

  台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2m 护栏,剧[板应钉防滑条;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

  放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载重量。

  4.机械转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和修理机器及管道线路时,

  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作业地段应有人监护,拆下的模

  板不得堆在通道上。

  5.衬砌用的石料和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

  砌筑高度在1.5m 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衬砌工作面水平的位

  置;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达到2—3m 时应暂停,4h 后方可继续砌

  筑,若墙后超控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满,以免坍塌。

  6.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连接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

  应佩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一

  旦脱落要设法躲避。拔取喷嘴必须在拆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压浆机时,应在停止运行,

  切断电源,关闭风门后方可进行。

  7.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

  应能保证运输车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浇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物料

  工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防护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

  的运转。

  8.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六、隧道施工中的通风、防尘、厢明、排水及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一)通风、防尘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没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1.5~3m3 的新鲜空气;隧道

  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

  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堆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3.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

  尘浓度的施工工艺;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亡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二)照明、排水安全要点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工作面的

  位置选用不同高度的照明;潮湿及渗、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隧道内务部照明电器为:(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2)成洞地段为

  ll0~220V;(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隧道内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

  在钢钉及其他钢件上,不许捆扎在一起,使用的电缆线应悬挂在高处,严禁拖在地面上受车

  辆碾压。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修管理,在检修电器和照明设备时应切

  断电源。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

  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

  栅栏与隧道隔离;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

  一定的备用台数。

  6.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时,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

  量、水压等,为防涌水提供依据;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业,迅

  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各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

  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

  变压器及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时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2.洞口20m 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 以外,库房20m 范围内严禁烟

  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及取暖。

  3.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聚,断绝一切可

  能引燃瓦期爆炸的火源;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内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

  小时检测一次,并将检测结果写入记录簿,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4.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光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

  检柞,严禁将火柴、打火机以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

  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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