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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情分析

发布时间: 2013-04-24 09:10:16 作者: liulinlin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涉及7个税种: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本章考题的特点:(1)考点较多,每个具体税种分值相对不大;(2)重点难点较为突出,主要掌握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2012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占15分,预计2013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12分左右。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选题】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2年)

  A.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房产出租的,出租人按照租金收入缴纳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

  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10%~30%)

  2.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09年度自有生产用房原值5000万元,账面已提折旧1000万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 )万元。(2009年)

  A.18      B.33.6

  C.42      D.48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的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一、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契税的纳税人——权属的承受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契税的税率:比例税率(3%-5%)

  (三)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于2012年9月向乙公司购买一处闲置厂房,合同注明的土地使用权价款2 000万元,厂房及地上附着物价款50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公司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 )万元。(2012年)

  A.15    B.45

  C.60    D.7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计算。房屋买卖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中包括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应缴纳契税=(2000+500)×3%=75(万元)。



  第三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一、车船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二、车船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辆、自重吨位、净吨位。

  (二)车船税的税率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


  三、车船税税收优惠(重点)


  (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二)拖拉机。

  (三)捕捞、养殖渔船。

  (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五)警用车船。

  【例题单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予缴纳车船税的是( )。(2012年)

  A.载客汽车    B.银行运钞车

  C.机关公务车   D.养殖渔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减免。根据规定,捕捞、养殖渔船属于免征车船税的情形。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二)征税范围


  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多选题】关于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2年)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

  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以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C.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D.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为纳税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本题四个选项的说法均正确。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定额税率)。


  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第五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一、印花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1.经济合同类(10类)。

  2.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和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1)资金账簿。(2)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计算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合同类: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专利证)和辅助性账簿(企业的日记账簿、各种明细分类账簿):以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例题多选题】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2年)

  A.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金额为计税依据

  B.财产保险合同以保险费为计税依据

  C.工商营业执照以注册资金为计税依据

  D.商标注册证以件数为计税依据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工商营业执照按件贴花,以件数为计税依据。



  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类。


  三、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或应支付货款凭据当天。

  【例题判断题】资源税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2012年)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解释: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取得收入”三个关键特征。


  三、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级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税率(%)

速算扣除系(%)

1

不超过50%的部分

30

0

2

超过50%至l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l00%至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的部分

60

35


  (二)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2.计算步骤

  (1)计算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货币收入、实物收入)

  (2)计算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②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③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提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3)计算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扣除项目

  (4)计算增值额÷扣除项目的比率

  (5)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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